嘴上这么说,其实秦宵也不知道答案。
是啊,她发什么神经?上一次她畏手畏脚,就此错过。这一次重蹈覆辙?
但这是规则。沈秋兰口中的规则。
她不理解,还是接受了。
“我知道了!”方老师灵光一现,“你不能让对方看出来,是想让他先开口,从而化被动为主动,把掌握局势的权力转移到你这边。俗话说,nv追男,隔层纱。但事实往往是,男人对唾手可得的东西不会珍惜,感情易成也易分。这样一来,你不但能在过程中保持双方的平等,而且也给未来的感情上了保险。”
这分析,思路清晰,头头是道,方老师自己都忍不住给自己鼓掌。
“秦宵,高,实在是高啊。跟你b起来,那些一言不合就扑上去的小姑娘都太弱了。”
她怔了一怔。
是这样吗?
无视了对方天花乱坠的吹捧,秦宵在想,这就是沈秋兰的意思吗?
“所以呢,我要怎么做?”
方老师又故弄玄虚起来。
“你有没有读过帅哥诗人顾城的一首诗,我特别喜欢,怎么说来着,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
“说重点。”她忍无可忍。
“哎呀,就是说,语言并不是唯一的g0u通方式。有时候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但情感以空气为介质,交流传播……”
“你的意思是让我当哑巴?”
“笨啊,你!”他恨铁不成钢,“我的意思是说什么话没你想象的那么重要,不要小看空间给人带来的影响!”
“能不能再直接一点?”
方老师的眼神就像看白痴,良久才吐出四个字。
“创造机会。”
很显然,秦宵在这次尝试中再次无功而返,还差点被人当成神经病。
不过方老师的话倒确实点醒了她。
与其绞尽脑汁地想自己要怎么做,也许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拉近距离的方式。
以前,她总是在黑暗中默默关注着陈端的一举一动。她可以走出来,光明正大地和他见面,对视,然后离开。
知行中学上上下下三四千人。和他仅有的两年时光里,他们产生过几次交集,也有过很多不经意的邂逅,但最终在他眼里,她很可能只是无脸人,和走在路上的任何一个人没有区别。
她要让他知道她的存在。
创造机会,不如说制造巧合。
放在以前,这样的要求对秦宵这个胆小鬼来说也是难上加难。但现在拥有了另一份记忆,她好歹可以做点什么。
“喂,同学,你是这个班的吗?”
思绪突然被一个声音打断,扭头看见沈默川。
这位沈秋兰的哥哥。她们高一的时候,沈默川在高三,知行中学最好的理科班,同在那个班里的,还有沈秋兰喜欢的小胡。
面前这张脸和十年后的叠在一起,确实是几乎没变。难怪那时没认出沈默川,他的脸顿时就y了一半。
记x不好是有原因的。但再怎么不好,对于陈端的事,总能记得七七八八,尤其是,那些至今为止都想来心动的时刻。
“叫你呢,你是这个班的吗?”沈默川有些不耐烦了。
秦宵回过神,“是,有什么事吗?”
“我找沈秋兰,叫一下她。”
沈家这对兄妹虽然互相看不起,x格脾气都是一样一样的。对外表现得冷漠、高傲,熟了以后架子是没了,就是难讨好得很。
她向教室里看了一圈,“她不在。”
“晚自修时间,她还能去哪?”
秦宵也奇怪,似乎从下午以后就没看见她。
“我没工夫等她。你看到了就跟她说,她哥找。”
扔下一句话,沈默川就走了。
她继续思考起她的头等大事。
如果要趁早安排,就必须对下一个场景了如指掌。审核日接下来,是什么呢?
第一时间想到节目演出的那天,但此时此刻,她忽然不太确定了。
2005年。12月29日。
今晚,是演出最后一次彩排。
不知道为什么,秦宵被带来到了正式演出的前一天。她并不记得这天发生过什么特殊的事。
沈秋兰却表示理解,她说,你听说过一句话吗,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不可能忘记,只是想不起来了而已。也许只是你想不起来,脑子都帮你记着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几年前,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她被迫忘掉一些事情。如今看来,只是自欺欺人吗?
秦宵忽然感到无力。
人一旦有一部分坏掉了,就是坏掉了,纵使有千百种修补的办法,也无法再还回一个原本的她了。
是这样吧。
沈秋兰察觉她的神se有异,连忙说:
“这是好事。多了次机会,到时候见机行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