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是这样,那结束之前,我会告诉他,我喜欢他。”
有一件事,秦宵没有对任何人说过,甚至沈秋兰。只因这件事实在不太光明。
她偷拆过陈端的一封信。
那时候虽然没有现在通讯方便,信件也早不像上个世纪那样流行。而在知行中学那一方土地里,一切都被压抑的环境下,写信似乎成了学生为数不多的乐趣。
秦宵有个固定的笔友,两人保持着每周一封的频率,都是小nv生间的碎碎念,每次还能写上正反三大页。自修时间写,上课无聊就偷偷00写,写不完的话,晚上在被窝里点盏小灯继续写。把沉甸甸的一封信丢尽信箱里,听见那落下的声音,就好像把另一个自己寄出去了。
因为有信要等,她去收发室也去得勤,有事没事就上那转转。以前听沈秋兰说,她会关注小胡收到的信,并且从信封上的字t判断有多少人与他来往。
为了更了解小胡,沈秋兰那些千奇百怪的手段,秦宵是见识过的。只是经对方那么一提,每次去收发室,她也额外注意了起来。
陈端高三以前的来信很多。常常就是,她没有找到自己的信,却总能看见有他的。高三以后,信变少了,但隔上一段时间,总会有那么一两封。
信封上的字t秀气端正,她直觉是个nv生。这个nv生和他是什么关系呢?
一旦开始这样想,好奇心就抑制不住了。
终于有一天,她趁着没人,拿走了他的信。为了不被发现,她用小刀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地把粘合处刮开,简直就像个特务。
没想到的是,通篇读完,她也没找到寄信人是nv生的证据,更无法判断他们目前的关系。
总之,是一次失败且有点后悔的经历。
十年后,又来到了收发室,与记忆如出一辙,报纸、邮件、信件堆满了整个房间,都是纸张油墨的味道。
毫不意外地看到了陈端的信,她想起自己曾经做的傻事,理智告诉她收起好奇心,却还是忍不住多瞟了几眼。
似曾相识的字迹,秦宵想,这封会是她拆过的那封吗?如果不是,应该会有其他内容吧?
收发室内,除了管理大爷背对着她分拣着报纸,没有其他人。秦宵挣扎了一会儿,深呼x1,准备离开,门口传来脚步声,她迅速把信塞回打乱。
转头,发现来人正是陈端。
秦宵猝不及防,条件反s先打招呼。
怎么会在这里碰上他?
陈端身边还站着一个男生,她有些眼熟,应该是同班同学。
“你也来拿信?”
“嗯,好巧。”做贼心虚,秦宵没看他,只低着头找信。
本来就什么也没有,她还是装模做样地翻了半天,陈端见状,问:
“没找到?”
秦宵摇头,目光落在他手里的信上,忽然不知道哪来的勇气,顿了一顿,说:
“信封好可ai。是nv朋友吗?”
对面两人都有些愣住了。秦宵知道很突兀,尽量表现出轻松的样子。
她不想再猜来猜去,既然正主就在眼前,为什么不直接向他要答案呢?
那个男生没忍住,噗地笑出来:“nv朋友……”
陈端看了他一眼,后者瞬间收起嬉皮笑脸。他轻咳一声。
“只是一个朋友。她是艺术生,喜欢弄这些东西。”
陈端捏着手中的信,信封是自制的,上面画了卡通图案,很是jg致特别。
秦宵了然地“哦”了声,浅浅一笑:“我就随便问问,没别的意思。”
陈端脸上倒还挺镇定,手却无意识地摩挲着信封。
“要有nv朋友,估计得哭si了。”他身边的男生幸灾乐祸地补刀。
那人说了个名字,语速太快,秦宵没听清。
有一就有二。她觉得这样的直截了当也很好。后来的机会里,她又问他喜欢什么样的nv生。
他说,靠感觉。
她追问,如果喜欢一个人,会主动开口吗?
他没有犹豫就答,会。
沈秋兰让她不要先说出口,其实,她都做了这么多,也问了这么多不该问的事,心思早就昭然若揭。陈端的回答,可以当作变相拒绝了。
回去的次数屈指可数,秦宵已经得到了一个结果。
结果出来之前,她无法预设,也没有办法提早做心理建设,因为心中始终存有幻想。
而真正接受这个事实时,她b想象中的要难受一点。向沈秋兰申请休假两天,第一天她独自走在江城的街头上,把记忆里的地方一一踏过,很多都已经物是人非,只有旧时的气味残存在空中。第二天,关在房间里,把生命中发生过的、仍记得的所有事情串起来,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再醒来的时候,和沈秋兰说了会儿话,话题不知怎么就落到了陈端和白果上。
“你知道我是怎么了解到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