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时闭着眼睛,在被窝里蹬了蹬腿,抱着被子左扭右扭,伸了个局部懒腰,终于伸出一只手,从枕头边摸出手机。
十点半。他抠抠眼屎,使劲眨巴了几下眼睛,打开QQ,跟风地在群里谄媚一句“老师新年快乐![龇牙龇牙]”,之后滑到陆珩的头像上。
林时:爽。
陆珩瞬间回复:光天化日。
林时哼笑一声,起身跳下床,端着牙杯去刷牙洗脸放水三件套,回来时依旧距离食堂开门还有一段时间。他抹了把脸上的水,扭头看见书架上插着的画本,抽了张纸把手擦干,才靠在桌边,翻了起来。
刚一打开,他就一愣。
画册的第一页,竟然是他。
那还是他高一时的样子,刚刚脱离初中生的稚嫩,穿着蓝白色的校服,犹有几分青涩。
画里的他靠着窗台,光影陆离里,少年恣肆,眉眼间尽是飞扬的笑意。
林时好似被自己感染一般,不由地跟着笑起来。他接着往后翻,依旧是他的画像,站着的,坐着的,上课的,打篮球的,甚至是摔倒在地上,一脸窘迫又龇牙咧嘴的,一页一页,鲜活生动,全都是他。
林时的眼神越发柔和。
其实在最初的时候,他一度有些惧怕陆珩,因为在一众嘻嘻哈哈刚上高中的毛头小子里,陆珩看起来清冷又难以接近。他无疑是优秀的,偶尔接触,也温和有礼,但林时就是有些怵他。
直到高二分科以后,原先的班级被打散,林时一个人坐在新的班级里,百无聊赖。而后看到陆珩进来,环望一圈后,径直走向他。
“有人么?”
“啊?”林时一愣,“没有。”
陆珩点头向他道谢,伸出一根修长白皙的手指,在桌子上一划。
“是干净的,我擦过了。”林时赶紧说。
于是陆珩坐下,扭头对他微微一笑。
“谢谢。”
“不,不用谢。”
林时结结巴巴回答。彼时他觉得陆珩是一个清冷又礼貌的少年,虽然做了一年同学,却并不相熟。但成为同桌之后,他们很快便熟悉起来,林时这才发现,冷冽少年原来是毒舌大佬。一个吐槽帝,一个话痨狂,三观相同,爱好统一,至此二人终日厮混在一起,成了高中两年最好的伙伴。
林时翻到倒数第二页,画纸上终于不再是他一个人。那是一片夜空,没有繁星,没有明月,漆黑的夜色里,只有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山顶平地上并排坐着两个少年,一个抬头望天,一个低头好似困倦,夜风飒飒,吹起一角衣袂。
他突然一笑,坐下拿起一支笔,在上一幅画的背面空白处,引出一个箭头,指向那颗流星。
——我的愿望是,和陆珩做一辈子的兄弟。
写下这行字后,他感觉自己像个中二少年,又忍不住地笑。他合上画本,准备把它插回原处,却从最后一页画纸和封皮间之间,掉出了一张白纸。
他捡起来看,是一首手写的英文诗,行云流水的斜体,是林时熟悉的,陆珩的字迹。
他眨眨眼,仔细地看下去,越看越眼熟——
“哦——”他想起来了。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一首完整的诗,而是从《暴风雨》中Ferdinand和Miranda的对话里截取几段,拼拼凑凑而来。
高二的时候,林时与陆珩选修了同一堂课,莎士比亚选读,授课的是一位海归女老师,非常年轻又富有活力。
林时记得她碎花的裙子和微卷的长发,漂亮的脸上总是笑意yinyin,说英文时爱卷翘着舌头,不甚标准却别有韵味。她总是热情洋溢地,满怀着文学的情怀,捧着一本老旧的全英文的书,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笔记。她一边读,一边讲,一边在教室里踱来踱去,兴奋时会忍不住原地转一个圈,碎花的裙摆旋转出令人晕眩的弧度。
好像一幅浓郁热烈的油画。
于是整个春天到夏天,他们的耳边除了逐渐轰响的蝉鸣,便是年轻女老师陶醉的声音: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我能否以夏日将你相比?)
最后几节课的时候,女老师结婚了,对方是她相恋已久的大学同学。于是她变得格外爱分享缠绵悱恻的爱情诗,每一次诵读,眼里都闪着亮晶晶的光泽,连表情都变得甜蜜缱绻。
“,Tis fresh morning with me
(当你在我身边的时候)
When you are by at night.
(黑夜也变成了清新的早晨。)
I would not wish
(除了你之外)
Any companion in the world but you;
(在这世上我不企望任何的伴侣)
Nor can ima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