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野第一次遇见安季风,是春末的某个傍晚,微风习习,他听鹿警官的话,每天下午都会在花园里走一圈。
楼下有人正在搬东西,他打量了一眼,是新邻居,一个个子很高的青年人。
早些天鹿警官就跟他说,隔壁租出去了,房主是个挺有意思的小伙子。
鹿野难得赞同,很少见到有人给猫咪起名“麋鹿”,还把它放在肩膀上说话。
等他走完一圈,想打个招呼时,楼底下已经没有人了。
第二天傍晚,安季风牵着那只叫麋鹿的肥橘下楼遛弯,小区花园很安静,鹿野也如愿以偿,蹲下来跟麋鹿玩。
“为什么是麋鹿?”
“抓阄起的。”安季风站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撑着栏杆看他们。麋鹿不怕生,就是懒,鹿野拿火腿肠逗它,它才肯翻身站起来,滚落身上的草叶。
“真巧,我就姓鹿。”
“是么,你叫什么?”
“鹿野,麋鹿的鹿,野人的野。”鹿野想了想,抬头对他说,“我记得你叫安季风,对吗?”
“嗯,你记性真好。”安季风微微一笑,鹿野发现他很好看,五官轮廓俊美,像上帝Jing雕细琢后,遗留在人间的珍宝。“麋鹿,跟哥哥说再见,该回家了
他就这样走了,头也不回,鹿野觉得安季风好像并不想理会自己,闷闷的回家了。
初遇算不上美好,加上安季风冷淡,鹿野内敛,怎么看都不会再有交集。
可命运就是如此奇妙,他们很快就打得火热,在窄小的房间互相依靠,难舍难分。
鹿野并没有隐瞒自己的病,他对安季风说:“我只是现在有一点儿迟钝,会好起来的。”
安季风摸着他的脸,表情淡淡,“我知道。”
他向鹿野展示了自己的身体,强健的大腿间藏着一处柔媚多汁的蜜xue。鹿野第一次见到别人的裸体,直愣愣的盯着那处瞧,喃喃道:“和我的不一样……”
“乖,你过来,我教你怎么做。”
鹿警官没有给他上生理课,一切都是安季风手把手教他的,教他怎么自慰,怎么分开男人的腿,去摸他紧合的rou花。
他是很勤恳的学生,只要安季风同意,就会把手指放进他的rouxue里。
安季风不会喊疼,感到不舒服的时候会掐他的脖子,带着莫名的怒火。幸好鹿野很快掌握了讨好他的方法,手指将浸透yIn汁的rouxue捅得滋滋作响,安季风便改去抓枕头,或是别的什么东西。
他们是和别人不一样的人,不一样,所以也是一样的。鹿野不是不知道自己在做不好的事情,可是食髓知味,鹿警官的警告也当作耳旁风。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泄了身,趴在安季风身上的那天,天气很好,安季风说他比麋鹿还要轻,让他多吃点,把rou长回去。
鹿野羞窘,把脸捂住,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
“那个……我们这样,是不是就算恋人了?”
良久,他都没有收到回答,激动的心情一点点低落下去。
安季风双手捧起他的脸,看着他,目光沉沉,“做我的男朋友,你还不够格,至少要什么事都得听我的。”
“我听你的。”他忐忑地问:“你会接受我的,对吗?”
安季风在笑,笑意疏冷,“你未必都听我的。”
他好像并不怎么喜欢鹿野,不喜欢,却要和他做亲密的事情。
鹿野百思不得其解,“可我一直都很听你的话啊。”
安季风不做解释。
他很快就吃到了教训,安季风要的是驯服的恋人,把手伸进对方裤子里,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他要鹿野服从,完全的服从。
那时他躺在安季风的大床上,麋鹿粘他,盘起来窝在他的胸口。安季风一下下摸着他,从发梢到脚心,他觉得很痒,忍不住笑了,胸膛震动,脸上挨了一下麋鹿的尾巴。
春意阑珊,鹿野穿着薄薄的毛衣,领口低,他不喜欢高领,总觉得勒脖子。麋鹿爬起来,踩着他悠哉悠哉地下了床,门是虚掩着的,橘黄色的身影一闪而过,鹿野说:“我该回家了。”
安季风应了一声,依然压在他身上,他真好看,比鹿野见过的所有明星都好看。
鹿野爱吃一种酸甜口味的糖果,包装纸上印着看不懂的文字,鹿警官不许他多吃,可是他很迷恋那种极酸后回甘感觉,总是一颗接一颗扔进嘴里。
他觉得安季风就是这样的一颗糖果,忍不住吞咽口水,在静谧的午后听起来格外突兀。
他几乎想不起自己上这里是做什么,看书,还是看猫,亦或者都不是,只想来见一见这个人。
毛衣是套头的,每次脱衣服,鹿野总会觉得自己要死了,现在想起来,那算什么呀。
安季风的吻是冷的,落在苍白的胸膛上,落在他心脏跳动的地方……鹿野鼓起勇气,摸了摸他的耳朵,意料之外的柔软。胸口的ru头被男人含住,轻轻舔了舔,他觉得怪异,想要推开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