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只是硌得慌,他的手顺着宋斯年的肩胛骨一点一点地摸,每移动一寸,怀中的人就战栗一下,喉咙底里发出猫似的“咕噜”声,闷闷的,像克制的呜咽。
宋斯年让他别摸了,松手,嘴里这么说着,却丝毫没有挣扎反抗的意思,僵硬的脊背渐渐软下来,没了脾气似的一歪脑袋,脸埋进他颈窝里,脸颊蹭着脸颊,是热的。
人都向往美的东西,沈晗也不能免俗。他每一次看见宋斯年害羞,或是像现在这样被他欺负得浑身发软,便忍不住得寸进尺——即便他现在看不见,却也能想象出小孩子耳廓通红、眼底缠着雾气的可爱样子。
宋斯年这个人,看起来多冷淡又恶声恶气,都不过是一层壳,卸下壳来还是那个内里柔软的小孩子,满心满眼都是喜欢他,自己还不知道……这样的柔软他见过多少次,依然觉得金贵又鲜活,越看便越喜欢。
小孩子的手搭在他胳膊上,惯常发冷的手现在温温热热,手心还有些烫。他终于收了胳膊,拢住宋斯年的手十指相扣,又不那么正经,松松地抓着垂在床上。
要是能让他的手一直这么温热,就这样牵下去,也许也不错。
零点过半,月亮慢慢悠悠地爬进他窗里,隔着棉麻质的浅色窗帘,毛茸茸一团白光。于是他能模糊地看见怀里人的轮廓,那一条胳膊白得突兀,细伶伶的手指缠在他指间,略微蜷着,一握就能弄碎似的。
手的主人慢慢放松下来,挡不住困意,已经要睡着了,姿势有点儿好笑,就这么趴着,一半身子压在他身上,另一半陷进床里,手臂伸长了搭在他身上,倒像是搂着他。
有篇推文说,情侣一块儿睡觉要想保持甜蜜,就得有一方醒着,否则两个人眼睛闭上,要还是缠缠绕绕搂搂抱抱地睡,梦里总要打起来,第二天睁眼一看,床是床被是被,心上人已经翻去了另一侧床边。
翻不翻他不知道,毕竟跟宋斯年同床共枕那么久,有肢体接触的睡还是第一次。以前挤在吴安南路那张小床上的时候,逼仄得翻个身都勉强,宋斯年也总能找到办法跟他保持距离,自始至终不碰到他——至少现在他看着宋斯年睡觉的模样,就觉得心满意足,觉得要是能让他好好睡一晚,自己通宵到天明也无所谓。
爱情使人头昏脑胀,违背生理机能。
这让他想起一件陈年旧事来。确实是陈年旧事,微不足道的一小段经历,他从没对谁提起过,自己也快忘记了——其实在初三夏令营之后,他和宋斯年还见过一次。
当时离夏令营过去将将一年,他爸沈思学在一家培训机构上课,替人打工的,从托管到奥赛班什么都上,一天到晚也回不了家,他那时候大一刚结束,折腾了一年总算闲下来,隔三岔五地也会去替他爸盯盯班,上两节课,不拿工资,就是让沈思学休息一会儿,不用那么连轴转。
那年夏天很热,培训班的空调好一阵坏一阵的,总是开在十六度,冷气呼啸着吹半个小时又停下,温度一点一点回升,闷得人喘不过气来。
有个教室的人格外多,似乎是个什么奥赛竞赛班的试听课,面向初高中生开的,统共上了不过五六次,大多数孩子也不是奔着学习来的,有些还有家长陪着,手机也不知道静音,一堂课下来效率寥寥,后来索性改成了当堂做题,临近下课时候对一对答案,有问题的自己留下来,去找沈思学讲题——也有找他的,不过都是些高一高二的女孩子,题目也读不通,非要缠他半个小时。
就是这么个玩笑似的班级,居然也有认真的孩子——不是态度认真,而是他做出来的试卷总能将近满分,偶尔有几道不会的,也是因为学校的知识没教到那儿,他能自己想出些思路,再去找沈思学一点一点掰扯,直到弄懂为止。
那可是奥赛题,对一个高一的孩子来说,已经很晦涩了。
他见过那个男孩子两次,第一次是下午的课,教室闷热,窗外蝉鸣,教室后面将近一半的学生都趴下了,这个小少年却还坐得端正,不骄不躁地做那张试卷,从第一题到最后一题,做完大概还检查过一遍,试卷“哗啦哗啦”地翻了两回,脆生生的,在教室里突兀地响。
当时他坐在教室角落的空位上,斜前方就是这个男孩子,便百无聊赖地观察人家做题,发现这孩子不简单,这么一路看下去,选择题似乎都是对的。
结果一张试卷做完也检查完,还没等他找到机会夸夸对方,就看见这小孩干脆利落地一合笔帽,回头看了一眼时间,转身便趴下了。
他瞥见小少年的脸,觉得眼熟便又多看了两眼,既远也近的记忆缓缓回溯——然后他想起来,这小孩他认识,叫宋斯年。
按理说以他的性格,再见面也是缘分,总会自然而然地找人聊两句,但当时他们之间的“缘分”实在有些尴尬,亲过一次不说,还有请他吃冰淇淋的那一茬……他直觉觉得宋斯年不会想跟他再见面,闲聊也是尴尬,便没有自讨没趣。那天下课前五分钟他提前走了,没让宋斯年看见他。
这是第一次。
第二次是补习班快结束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