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
她百忙之中回过去一个笑脸。
他并不多话,只邀请她共享一首歌:《heartbeats》。
……
Cause I don' t have another heart for breaking 我已经没有另一颗心为你破碎
Please don' t let me go 请别让我离开
I just wanna stay 我只愿为你停留
' t you feel my heartbeats 难道你没有听到我的心跳
Giving me away 出卖了我
I just want to know 我想知道
If you too feel afraid 你是否也感到担心
I feel your heartbeats 我能听见你的心跳
……
歌声清灵,带着淡淡的不易察觉的忧伤。许宝凝心神俱醉,不由得怔怔发起呆来。
这一耽搁,最后直磨到凌晨一点才收工关闭电脑。
窗外下了雨,夏末的躁热立即消失了,扑窗而入的风有点异样的沁凉。许宝凝踱到阳台上收衣服,一只空衣架在夜风里晃荡,许宝凝忍不住叹息一声,该死的,又丢了一件内衣。
景泰华园明明是高档住宅区,但鱼目里也有混珠。许宝凝一直疑心附近就住着一个变态。阳台风大,她如若偶有一次忘掉收衣服,必定会遗失内衣。有一天,她甚至在阳台的隐性防盗网线上发现一根细细竹竿,一头的折痕很明显地昭显这是一个惯犯使用的工具,在作案时意外被折断。她报告过物业,最后也只是不了了之。
所以说,衣冠禽兽,这个成语不无道理。这小区里头,来来去去的,皆衣冠楚楚之类,谁看得到里头包裹的是否烂棉絮。
还是黛安芬呢。宝凝只酷爱这个牌子。她有点憎恨自己的固执与偏爱,觉得一个人总要淡然一点地好,对物品,对人,不应只钻牛角尖。
比如至今午夜醒来,周身悄无声息,黑暗像chao水,孤单也像chao水,她想起来的,还是他。
呵。
他离开她已经十年整。三千六百五十天。她不得不惊讶自己的记忆力。读书的时候又不觉得。
她去洗澡,对着浴室镜子发半天呆。手指轻轻抚过Jing致面孔——他如果再见到她,是否还能认得出来?
她又独自喝杯葡萄酒才爬上床去睡。
酒Jing有酒Jing的好。容易让人入睡。
梦里仿佛听到那个流浪歌手忧伤的yin唱:
……
哭了一晚的你的样子
从此都种在我的脑海
月亮下的对白
单纯的像小孩
……
她清晰记得,他们一起去跑步,自山脚奔向山顶,她脚下一滑,直接摔倒,足足滚落十几级台阶,膝盖跌破了,疼得要死。但她没哭,他倒哭了。
她因此怎么也不能明白,他这么心疼她,怎么会一声不吭抛下她离开。
在梦里也落下泪来。
第二天起得晚了,江朵朵的电话打来才醒。
她提醒她,“十点半约了人。”
哦。
她想起来,约了丛书。
听说是官二代,某次与丁迟吃饭时碰到他,第二天便打来电话预约。那样子哪有什么烦恼与心理疾病。反正照常付钱,对于他的插科打诨,周宝言并不以为诩。名字斯文,人却典型的花花公子一枚,穿着讲究,只擅长吃喝玩乐。因为长得一副好皮相,人也大方,不至于让人讨厌。
吃过几次饭,打过几次网球。
上周一块去超越健身房,傍晚便在楼下餐厅吃饭。她有点累,有点心不在蔫,想起身去洗手间,却碰倒了碟子,汤汁全溅到衣服上。
丛书顺势说:“附近有家酒店,我朋友开的,不如先上去清洗一下。”
她答应了。
他又建议她暂时先穿他的衬衣,把她的衣服烘干了再说。
她答应了。
他们坐在窗边喝咖啡,他着迷地凝视着她,“你真美。”
他伏过身来试图亲吻她,她不由自主地往后倾倒,凳子顿时侧翻,两人一齐摔倒在地毯上。
突然间耳际异声震响,房门被大力踢开来,三四个男人蜂拥而入,手里拿着手机像机咔嚓咔嚓拍个不停,为首的正是丁迟。
他铁青着脸骂,“许宝凝!你这是干什么?我朋友说看到你和男人上酒店开房!你疯了啊!”
她一把推开丛书,站起身来,两手拼命扯直衬衣,脸色苍白。
丁迟又转头骂丛书,“你玩谁不好,别来招惹我表妹!我可记得丛少你已经有老婆了哈!”
丛书也被这意外吓得面无人色,半天才回过神来,脸上挤出一丝苦笑,“小丁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