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现在这世道真是人走茶凉啊”!不知是说给谁听。
木头还是别过脸去,我不理你,我才不理你,但脸上恨不能刻着,快来哄我,快来哄我,小孩子的幼齿行为无疑。
可儿连“呸”了三声,然后正色道,“在医院可不能说‘走’这个字,晦气”,但还是变着法的哄他开心,“这几天我都听林叶说了,你表现的非常好,恢复的也很快,既没有乱吃东西,也没有随便调戏小护士”。
赵森也学着刚才可儿的样子,连‘呸’了三下,“哪有你这么安慰人的,是不是哪天我结婚了,还要跟我老婆炫耀,‘你看我多爱你,我多好,跟你在一起之后,都不出去找小姑娘了’”。
可儿听完他这奇怪的逻辑替换思维哈哈大笑,坐在床边的凳子上,给他剥桔子,木头的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多时候,真的很像一个小孩子,他不喜欢别人忽略他,他总是变着法的引起别人的注意,成为大家眼中的焦点。但又称不上表现欲强,更像个森林国的小王子,他只需要让别人知道他的身份,但不需要让别人了解他的生活,更是抵触走进他的世界。
此时小王子更是吹毛求疵,“我不喜欢吃里边的白线,对了,你能不能告诉林叶不用每天来看我,频率高得都像在监视,再说了我们俩是情敌,他这样弄得我都不好意思完胜他了”。
可儿咀嚼了三秒,才明白赵森说得情敌是因为自己而起,她一直以为她们俩算是情敌呐,每次当着林叶的面都会搞些小把戏。
“我还一直以为你对林叶有非分之想呐”?
赵森嘴里的橘子差点“脱口而出”,到了嘴边又硬硬的咽了回去,尖着嗓子说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对林叶有意思了”?
“两只眼睛”,可儿伸出了两根手指头表示说明。
“对了,小周姐跟那个研发部主任怎么样了?这几天我感觉她来看我倒是像躲谁,在这儿她都能横着走,能躲谁啊”?
可儿抿着嘴不搭腔,专心致志的在给橘子“脱衣服”。
“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快点说来听听”。
“我什么也不知道啊”,可儿继续装傻充愣。
范可儿人缘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嘴特别严实,不管是别人知道的还是不知道的,都鲜少在背后议论,别人说她只管听着,比较私人的事情更是守口如瓶,不需让别人再三提醒;人家不说,她便也不问。
大多数情况下倾诉的人只是想找一个倾诉的对象而已,并不需要你发挥什么自以为是的建议。
每个人养成的好习惯,总是因为以前她犯得错误要比别人严重的多,以后的一生才会引以为戒,范可儿也不例外。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班里已经开始流行谁喜欢谁的话题,其实这和“喜欢”本身没有多大关系,只是仗着大家猎奇的心理风靡一时。尤其是女孩子,每个人心里都存在着一个不一样的小朋友。
那时,范可儿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大家都叫她籽籽,整天跟在活泼开朗的范可儿身后。
有一天,放学回家的时候,籽籽偷偷地告诉了可儿,她喜欢班里的维维,因为喜欢,她才会帮他擦黑板,一起做值日,可儿特别为她开心,因为她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
第二天,Yin差阳错之下通过范可儿之口,班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了籽籽喜欢维维,她并没有觉得这是一件大事,直到籽籽哭着对她说,因为我们是好朋友才告诉你的,你为什么告诉别人?在此以后,籽籽便转学了,她也再没有见过她。
其实,她一直想对籽籽说声对不起,从那件事之后,她再也没有犯过类似的错误,一次也没有。
然后,可儿讲了几个内涵段子,赵森笑得在床上打滚,捂着肚子都快受不了了。
“别讲了,可可,我这是贲门撕裂,再讲下去又得撕开了”,赵森眼睛里都笑出了泪花,转头对着在一旁哈哈大笑的可儿,“可可,你不用这么想方设法地哄我开心”,顿了顿,又说道,“其实你撒谎的水平真的一般,刚才进来的时候是不是碰见了出去的两个人,以你的聪明才智应该不难猜出他们俩是谁”。
可儿的笑挂在了脸上。
“你知道我最怕的是什么吗?就是像现在你这样看着我,像是在看一只没人要的小狗,搞得我好像除了可怜悲悯之外,再无其他”。
“我…我从来没有这个意思”,
“可可,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一个我从来没有说出口的故事”。
其实那也是一个毫无新意的故事。
六岁以前,赵森住在一片老式居民区里,母亲在沿街的一个小商铺里上班,每天早晚两个班的倒,还有一个和她一起工作的是个四十多岁的阿姨,赵森早已忘了阿姨的长相,但却记得她对他们母子的照顾,那个阿姨是在他短暂的童年记忆里对他仅有的为数不多的和善之人。
毕竟一个来路不明的年轻女人带着一个儿子,而且还是一个漂亮女人,在街坊邻居眼里总是带了些许隐晦的色彩,也为他们长期枯燥乏味的生活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