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一个宽厚的臂膀,如同一泓春水般的暖意包围了我,有个性感磁厚的声音在我耳边低喃:“安莎先生,我承认我嫉妒,害怕,说实话,老子从十四岁杀进绿林江湖,从来没有这样过,连当日被赶出水匪窝子,滚刀板踩地火,老子眼睛都没眨过,可你刚才那句话,确实让老子心里有一阵哆嗦,这天底下如果说还有谁让狼兆我害怕,那只能是王法和皇帝老子,除了他的女人,老子不敢抢,任凭你是皇亲国戚老子也不怕,现在,老子就问你一句,你已经是他的女人了吗?”
“不,如果我已经是皇帝的情人,今日我就不会带你来这里说话,我只告诉将军,皇帝陛下不会轻易放我离开京城,但按照我们西洋的宗教礼法和我的身份,我绝对不会成为皇帝后宫的妃子,但你该听过你们中国人的一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田,安莎在御前行走多日,实在无法说能干干净净。”
我只能说狼兆才是那个了解我心思的男人,至少他听懂了我的话,清傲一笑,开心道:“那就够了,安莎,就凭你能有说出这天下第一犯忌讳的话,我相信你,我也在你们的神面前发誓,只要你的心在我这边,犟驴子就敢不管不顾带你离开京城,你信不信?”
我心里在赌博,我不知道能否赌赢,我在赌一个男人的真心,狼兆只要有一丁点心理Yin影,他绝对不会再看我这个不干净的女人一眼,如果他要表现得一点不在乎,那也不符合雄性动物的本性。
但我就赌这水匪男人不会在乎那些细枝末节,如果他跟李光地一样在乎的是封建礼法,或女人身体的归属,那我就不必再把归宿放在他身上。
“现在你可以放心了,安莎医生,收好我的牛角刀,告诉我,你的故事,如果你想听,我也可以把我的故事告诉你。”
我笑了,主动吻了他,这就够了,但不能在教堂这么神圣的地方卿卿我我,我拉他起身,轻快说:“既然已经共同表明心迹,共同盟誓,那么你第一件要做的事是,嘴角上扬十五度角,收起你的土匪嘴脸,好好回到惠仁堂药房,请乐家老爷子父子掌柜吃个饭,也算认识我的朋友徒弟了,我在大清实在没什么朋友,宫里那些都不算,乐家和戴家就算我最亲的人了。”
“你怎么不早说,我让手下军士买些酒菜,好好跟他们喝一顿啊!”
“别,将军,他们都是普通百姓,可喝不过你,请他们吃顿家常便饭就好。”
“行,你说什么都好,那我今晚能不能留戴家?”
“你想得美,你忘了我刚才跟你说的话,小心隔墙有耳,离京的事不能着急,最好事先不要叫皇帝晓得,要不就真的走不了了。”
“好,好,听你的,你们医生比我们当兵的聪明。”
我拉着狼兆从教堂后门溜出来,他完全跟我如同老夫老妻般打情骂俏,跟我完全自来熟一般拉拉扯扯,不停地问我一些从前的琐事,我也半真半假,把德兰女爵的事加上我自己的过往说了许多。
☆、第一百零三章 刀山火海
第一百零三章 刀山火海
不过转瞬之间,我和狼兆,便如同两心相许多年的恋人一般,彼此似乎拥有了对方的全部。
只有我心底明白,我们彼此都有保留,但我们却彼此需要,我们的感情,是建立在彼此的灵魂撞击,熟悉,狂放,野性,自由的基础上的,这种感情,与皇帝对我的那种禁锢好奇而带着政治气息的暧昧不同。
我和狼兆之间,更加坦诚,更加炽烈,更加随性,更加默契,甚至,我们只把对方的过往当成茶余饭后的笑谈。
我不过是想在这个世界里找个能说话的朋友,找个可以倚靠的肩膀,找个让我感觉不到威胁的归宿。
水匪最好,江湖上的男人,如头狼一般,对敌人撕咬,可对同伴,赤胆忠心,我不必去跟他耍心眼,这就够了。
我对离京的事有预感,不会那么顺利的,如果换一位君主,我可以肯定,我这个歪果仁的消失不会造成任何影响,紫禁城的乌鸦一样在索lun杆呱噪,帝国落日里不会有任何一个人会记得我。
可是爱新觉罗.玄烨,即使从政治层面,我也清楚地知道,他不会轻易放我离开,现在的安莎莱斯医生虽然一时失宠,可作为平衡众多潜在关系的砝码,我的存在,是很重要的。
这不是我的臆测,康熙虽然开明,允许洋人建立教区传教,允许洋人进入钦天监内务府等机构任职,可毕竟这些洋鬼子是比汉人更不知底细的存在。
而且我也不止一次在皇帝面前暗示要小心梵蒂冈的人,康熙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作为皇帝他是个百分之两百合格的君王,他不会相信任何人。
但无论如何,懂得东方人情世故的女医生,总比那些被梵蒂冈彻底洗脑的圣教份子更可靠些,所以,我的存在,就是康熙监视洋人的眼线。
同时,不知从何时开始,传教士为皇帝授课之后,康熙总是叫我再翻译讲解一遍,旁人不懂,我却明白,这个皇帝,可不是个随意被人摆布愚弄的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