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一点意思都没有,快走吧快走吧快走吧!”
“你真是半分耐性也无。”琳琅指指弥生,叹了口气:“你先走吧,我得把人送回家去,之后我会自己过去的。”
白竹立刻如蒙大赦,快如离弦之箭地蹿出了门口。琳琅几乎能看到他身后竖起了一条欢快摇动的尾巴。这时后院白杨树上枝叶摇动,起了一阵轻微的骚乱,随即掉下了一团东西,白竹一抽鼻子,中途改变方向,以细犬捕食的姿态扑了过去。
“住手。”琳琅的动作先于语言到位,不假思索地一指点出,定住了白竹,也定住了下落中的生物。——悬停在离地六尺的空中、几乎擦着白竹鼻尖的,是一只沾血的喜鹊,羽毛凌乱,半边翅膀不自然地耷拉了下来。
琳琅走近捧起受伤的喜鹊,仰望着树梢。一只石青色的猛禽正在那里盘桓,厉声啸叫着,红色的喙和爪都尖利如钩,胸背线条强悍,翼展是喜鹊的数倍。只因为凭本能感到了树下来客在力量上的压制,它才没有继续追击手下败将,而是选择了观望。
琳琅道:“那是红脚隼。按理说,六月里这种候鸟应该早就迁到北方了,不知这一只为什么留在了江南。大概它趁着雄喜鹊外出不在,打伤了雌喜鹊,想强占它们的家。人们常说鸠占鹊巢,其实斑鸠是会筑巢的,真正占鹊巢的是这种红脚隼。”
白竹从喉咙里发出不感兴趣的呼噜声,不甘心地舔了舔嘴,“公主,天道常说弱者终究是不能生存的。”
琳琅听他这话,不自觉便冷笑道:“适者生存固然是天道,可是,我为什么要替天行道?”琳琅眼神闪动,目光所及,喜鹊的伤开始自发愈合,而红脚隼开始转头向北离去,仿佛被看不到的推力驱逐。琳琅轻声道,“勉强一次试试,又何妨?”
“姑娘请留步。”琳琅打发白竹离去后,回厢房安顿了弥生,举步出门时,忽然听到一个声音从身后叫住了她。
循声望去,伞青如水,衣白如云,清朗得如水如云的年轻人追到院中,将伞撑到了琳琅头顶。夏季晴雨不定,正所谓“六月的天孩子的脸”,下午还日头炎炎,这会儿却淅淅沥沥下起了雨。龙王庙附近的摊位都收到了廊下,琳琅由于完全没有注意天气变化,反而径直走到了雨中。
“天黑路滑,请问姑娘去哪里?”年轻人声音殷切,脚步却停在了一尺开外,只将伞向着琳琅倾斜,丝毫不顾自己被雨落了半身。青绸面紫竹骨的伞做工精美,把手处已经被磨得光滑如镜,看起来是有年头的东西了。
琳琅闻言看着他清隽的面孔道:“你是,梦蛟?”
听到琳琅叫出这个名字,年轻人也微微一愣,随即欠身道:“您也许还记得,在下前日曾在杭州振衣书亭承蒙赠书。礼尚往来,我今日将这把伞送给您也是应该的,但它不巧是在下一位故人珍爱的旧物,难免因为睹物思人,不忍心拿来送人,所以不揣冒昧地提议一句,可否允许我送您到下榻的地方?”
原来这年轻人正是方才傩戏中饰演龙王的梦蛟,也是与琳琅在苏堤书坊有一面之缘的买书人。此刻他摘了面具,一张脸素净而姣好,看向琳琅的目光彬彬有礼,在礼貌中有些忧心的意味。
“我记得你。”琳琅伸手穿过雨帘,然后将沾了雨水凉意的手心按到脸上,拿下手时,眼神恢复了清明,微微笑了一下,“原来你也来苏州了。萍水之间,两次相逢,可谓有缘。”
年轻人也还以微笑,笑容里多少有点腼腆,这腼腆和弥生不同,带着文士的谦逊与自持:“其实我是从家里偷偷溜出来的,想来苏州看一眼祖上住过的老宅子。跑到码头上的时候,急切间找不到合适的船,所以只好借了戏班的东风。您刚才认出我了么?”
“是,我看了你扮的洞庭龙王。你的剑法,柳临川说是如越女虞姬,洵非虚言。”琳琅斟酌着道,“但恕我直言这剑法虽然精妙非常,你使出来也形神兼备,只可惜少了几分力度。照你的路数,可以强身健体,恐怕难以御敌。”
被叫做梦蛟的年轻人坦然一笑,他有一双精彩的眼睛,眼角上挑,如同书法中最末一笔锐利的余锋,此时长睫挂了几滴细微雨珠,眼睛弯了起来,便好像墨在水中透明地晕开:“教我剑术的人也是这样说的。老师教了我半年,每天督促我用功,最后终于承认我的根骨天生不适合学武,启蒙又太晚,不是后天练习能弥补的。”
青石板湿而滑,草木的气息新鲜辛凉。两人沿街边走着,间或交谈几句,雨水敲在伞面上,发出单调的声响。在这样漆黑的夜里,雨水的帘幕阻隔了视线,让人不由生出一种错觉来,仿佛茫茫天地之间,只有这一把伞,伞下的两个人。年轻人与琳琅始终隔着一段克制的距离,擎伞严密地遮住了琳琅,而自己的半边衣衫已经湿透了。琳琅一只手提了一盏在龙王买下的萤灯照路,空闲的手便藏在袖里悄悄捏了个诀,挡住了吹向他的雨丝风片。
“谢谢,前边就是我住的旅店了。”琳琅道,“你还不知道我的姓名吧,我告诉你,我叫……”
“琅儿。”街边有人唤了一声,从黑暗里缓步走出,琳琅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