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朦胧,一粗汉由临县出发,匆匆朝着城中赶去,沿路不曾在何处逗留过片刻,直至秋家。
一进秋家,便跟秋雨笙撞了个怀,秋雨笙正欲偷溜出府,不想被粗汉一把举起,过了头顶,粗汉大笑道:“我的笙儿这是要去哪儿?”
秋正蓄着渣胡,一月不见,那胡子肆意长着,皮肤晒得黝黑,头发因长期未梳洗也变得如同一团乱麻,现在一看倒像极了个野人。
半空之中的秋雨笙慌忙挣扎道:“阿爹,快放我下去!”
秋正没听见,依旧举着秋雨笙,使了使劲,举得更高了,秋雨笙极为不配合地叫道:“阿爹!快放我下去,不然要叫阿姐看见了!”
两人咋咋呼呼的,想不引起注意都难。
秋雨棠道了一声:“阿爹。”
见是秋雨棠,秋正嘴上的渣胡极大程度地动了动,眼睛里尽是欢喜,而秋雨笙如临大敌般地从秋正手中挣扎跳下,即刻朝着门外跑去,瞬间便没了人影。
有如此胡闹的妹妹,秋青宇自然没少头疼,他朝着秋雨棠道了声:“阿姐,我这就去把那个丫头逮回来。”
秋雨棠制止道:“罢了,这几日也算难为她了,就由着她去吧。”
想想秋雨笙这几日的光景,秋青宇不免暗笑着,寻思着秋雨笙定是闷坏了,所以才会有刚才的一幕,如此一来,秋青宇没有立刻追了上去。
秋正三步并作两步,大步跨到秋雨棠的面前,这次换做是将秋雨棠一把举了起来,秋雨棠由着秋正把自己举到半空之中,不做任何挣扎,每每到了这个时候,秋青宇都极为庆幸自己是男儿身,不必被自己阿爹这般对待。
秋正高呼:“我的棠儿!”
秋雨棠不作声,冷若冰霜地望着秋正,又喊了一声:“阿爹。”
秋正没有眼力见,依旧举着秋雨棠,甚至还想用那一脸渣胡去蹭秋雨棠,还好被秋青宇拦了下来,秋青宇道:“阿爹,你再如此胡闹下去,阿姐要生气了!”
“怎会?”秋正依旧没心没肺地应着,举着秋雨棠的手丝毫不见落下。
秋雨棠暗暗用力,仿佛是从齿缝中挤出的字眼,她又道了声:“阿爹。”
别看秋雨棠身板纤细,她若是生起气来,秋正这个当爹的也觉得害怕,更何况现在的秋雨棠已然不是从前那个秋雨棠了,她的心智超越了她的年龄。
秋正自讨没趣,只好将秋雨棠放下,心中不免感叹:雨棠这磨人的性格跟她死去的娘亲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秋雨笙身着一件淡黄色的罗裙,上半身穿着一件黄白相间的外衣,脚不由地停在一个卖糖球的摊前,秋雨笙道了声:“大叔,我要一份。”
“好咧!”大叔干脆的应了一声,用纸卷了一个漏斗给秋雨笙装了一份,秋雨笙接过,从腰身摸出三枚铜钱丢到桌上一个装着散钱的木盒之中,而后,左手举着零嘴,右手拿着糖球,一颗接着一颗放于嘴中,秋雨笙素来爱吃甜食,寻常大伙吃个三分之一便就腻的零嘴,到了秋雨笙手中便是有多少就吃多少,绝不会有嫌多的时候。
秋雨笙闲来无事,便在城中各个摊前晃悠,大约时辰差不多的时候,又跑去闲云茶坊那,这闲云茶坊是旅客歇脚的去处,这里鱼龙混杂,五湖四海的人皆有,秋雨笙常常来此听过往的旅人讲述他们的所见所闻,这些事情听着好玩有趣,秋雨笙乐得听,而这些旅人正好为了解乏,也愿同秋雨笙讲。
秋雨笙一面吃着糖球,一面听着故事,费解之处便会问个一两句。
“龙阳之癖,那是什么?”秋雨笙不解地问,引得在场的人哄堂大笑。
讲故事的人解释道:“你这女娃子,不懂还来这听故事?也罢,大叔今儿心情好,告诉你也无妨,这龙阳之癖就是指男子不好女色,偏爱男色。”
“什么女色啊,男色的,越说越乱了。”
“看你这模样定是不晓得男女之事,说多了也是浪费口舌,你尽管听着,切莫再问,如此白日,不便多说那事,而且身为女娃子,那些事少知道为好。”
“为何?”
“哎,你这女娃子还要不要听故事了?叫你不要问,你还问个没完了?”
“当然要了!”
秋雨笙头点得如同破浪鼓一般,不再继续缠着追问龙阳之癖是何物,而是认真听起了故事。
大叔喝了一口水,润了一下嗓子,接着说道:“这陵王与高恒素来交往密切,二人早已过了谈婚论嫁的时候,要知道陵王兄弟皆有妻室,唯独只剩下陵王一人尚未婚配,巧的是,那一人也是单着,且高府素来只用男仆,从未招过女子,据说这也跟那两人的喜好有关,想来也是,定是有陵王这个靠山,不然这高恒哪能在皇都城中如此霸道? ”
围观的一群人中,有人提出了异议,道:“可前几日有人提过,陵王有个醉香轩的老相好,二人还如胶似漆的呢!”
“呸!”大叔啐了一口水表示反对,不屑地说道:“那是掩人耳目,方便那两人行夫妻之事,不然你到高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