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不见,他看上去又胖了一些,苍老了一些,头上戴着一顶流行的深蓝色棒球帽,这故作年轻人的打扮并没有使他变得年轻。
我冲他招了招手,他向我走了过来。二叔个子不高,又挺着一个象征富贵的肚子,走路的样子实在不是好看,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力不从心,就是想大步流星也走不利索。从远处看,他两条腿向外撇着,啤酒肚一颠一颠的,有些像鸭子。
怎么,他一个人?我仔细看了看,阿媚确实没有在身边。
“宝贝,还好吗?“他走到我身边,张开臂膀搂住我,在我左脸颊上亲了一下,“你看,你怎么又瘦了?”他仔细看了看我,似乎有些生气:“你这样子要是让熟人看到,以为我不给你饭吃呢!要是自己不想做,就在餐馆吃嘛!银行里的钱用完了没有?”
我摇了摇头。
“你看你,一天到晚老是不开心的样子。我真是不明白,你发什么愁?你呀,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他摇了摇头。
“没有呀,我很开心的。”看到他在皱眉头,我有些害怕,“你知道,我这个人天生就是长不胖的。”
2
“阿媚呢?”上了出租车,我问他,“她总是嚷着要来法国,我以为你这次会带她一起来。”
“阿媚现在可没有时间来这里了。”
“她在忙什么呢?”
“她嫁人了!”
“什么?”听到他轻描淡写地说这句话,我张开的嘴巴都要合不上了,“她嫁给谁了?什么时候嫁的?”
他转过脸,看我大惊小怪的样子,摆出高人一等的姿势,眼里透着不屑,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女人大了总要嫁人的。”
“你不是很喜欢她吗?”
“我是很喜欢她。可是,你别忘了我可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他在“责任”两个字上特意加重了语气,脸上浮现出一丝骄傲的样子。
“你看,跟我的女人有哪个吃过亏?我最懂得怜香惜玉。她毕竟不能跟我一辈子。所以嘛,我就把她介绍给台湾一个朋友的儿子。两人一见钟情,已经结婚了。”
“你是说,阿媚嫁人去了台湾?”
“台湾?那地方可比台湾好。她已经去了美国,三藩市。我可给她找了一个好男人。”说到这儿,他脸上骄傲的表情更加明显,好像自己的女儿刚刚钓到了一个金gui婿。
“我那朋友的儿子可是真正的美国公民。生意做得也很好,绝不会亏待她的。”
阿媚是二叔那一大堆情人中,我唯一可以称为朋友的。虽然看着同一个男人的脸色,我们俩像是一根枝上的两朵花苞,在不同的季节开放。
二叔是在三年前北京一家高级夜总会的包房里唱卡拉OK时认识阿媚的,她当时是那里最红的小姐。二叔包女人,向来也有自己的原则,毕竟他是有身份的人。
对于夜总会里的这些小姐们,他从来没有认真过,大多时候都是逢场作戏,玩玩而已。只是没有想到这位阿媚小姐除了长得性感娇媚,懂得男人心理,对于男人的那些敏感部位更是了如指掌,几个回合下来,就让他难以割舍。
那个时候,跟了他两年的佩佩因为已经慢慢走红,常被请到香港做Show,已经成了一只翅膀长硬的燕子。而我这个青菜又肯定满足不了他的胃口。于是,不到一个月,他就给阿媚
在燕莎离我住的不远的地方买了一套房子。
因为阿媚漂亮性感,在这个圈子里,向来都是招男人爱,女人恨的,自然她也没有朋友。阿媚自认做不成一盘青菜,也就不再和我这盘青菜争风吃醋。青菜和鸡鸭鱼rou便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井水不犯河水。她做人还蛮仗义的。当别的女人议论我的时候,她会挺身而出,为我说两句打抱不平的话,我从心眼里感谢她对我的保护。
“你太老实了!尽让那些臭女人欺负!”她总是这样对我说。
我怎么能和她比,一个勇敢而且坦荡的女人,她不会像我一样常想自己的过去,也丝毫不害怕别人对她的评价。
她是一个极其自信的女人,没有读过几本书,却能经常引用一些名人名言来教训我。她的口头语竟是但丁的一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么多年,这句名言像一盏明亮的灯照着她一直沿着这条“路”走了下来,不管这条路是光明还是黑暗,是平坦还是泥泞。
对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她也许都没有认全,但对那些进口时装的牌子她可是认得一个字母也不差。她不知道拿破仑,也不知道凡尔赛宫和凯旋门,但她知道在香榭丽舍大街上可以买到最好的法国时装和香水。当她知道二叔要送我来法国时,羡慕得不得了,就好像我去的地方是天堂。
没想到阿媚已经嫁人了,我衷心祝福她幸福,她嘴上虽然总是说看透了男人,但却常常用羡慕的眼光盯着一对对亲密无间的情侣,甚至在菜市场上看到手拉手一起买菜准备回家做晚饭的年轻夫妻时,她的心也会动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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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停在海边的别墅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