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自毁的想法,他终归还是适应了那孩子的纠缠。梁易文在表达爱的方式上,无论如何都是让人喜欢的,大抵一个漂亮又妥帖的年轻人,簇拥着你前前后后,敬畏又稳重,三年五年,十年八年的,他总是要妥协的——向那双藏着宇宙似得双眼妥协,向那炽热的心妥协,向轻轻的吻妥协。人该如何忘却一个漂亮的年轻人无畏又热烈的爱?
程敬桥怕得就是这个,即便如此躲避,如此抵抗,此时对方的突然离去和冷漠都惹得程先生在夜里不得不独自消沉。
挺好,随他去吧,这次才是为他好。一个漂亮的年轻人,从来都不该把一个年过半百的糟老头放在眼里才对。
程敬桥安抚着自己,不是今日,就是明日,拥抱纵使再紧,这样的关系,必然要有分别之时。
程敬桥是第三个月才听说梁易文申请了战地外派。这消息惊得程敬桥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听说上面派的急,又是党政外宣要的人,梁易文纠缠父亲要那个名额——这父亲也是浪漫主义过了头的人,竟然同意了,更何况梁易文是北大的本硕博优生,即便博还没开始读,却已经是半个博士了。梁易文去各地办了手续,也没有和大家伙儿再见,只在最终飞行的前一天才回了家,收拾收拾行李,明天带着一个摄影师和两个同行助手便要去中东了。
程敬桥坐在家里,心急火燎地坐着,又难以露出半点神色。他想去找那个孩子的,这是胡闹!和他做的每一件事一样,都是胡闹,统统都是胡闹!
说要讨他到身边,便日夜纠缠,说要入他的院校,便顶着状元郎就进来,说要救他,拖住那歹徒就跳楼同归于尽,现在说要去前线,竟然拎起包就去了!
这小王八蛋,小恶棍,魔鬼,混世祖!
连说喜欢他,最终还不就是为了那点私欲,而后将他抛弃吗?
这么想着,一滴泪珠子就滚下来,突然听到柔姝叫他,程敬桥赶忙用袖口把这滴泪珠子抹了,“诶”了一声站起来,就看见柔姝引了一个人进来——是梁易文。
程敬桥愣着没动,那孩子却是走进了,看着他,带着一点羞怯,还有不自在,他搓着手心,足有185公分的身形已经长得匀称挺拔,一眼看去便是一股青春气息。可程敬桥眼下却满心都是哀怨。
“我要出趟远门,运气好的话可能也得大半年之后再回来,所以我……”梁易文还是笑眯眯的,眼睛发亮,又温柔。
程敬桥却皱着眉头,“为什么要去?”这声问得极小,还要梁易文辨别了一下才听清。
程先生看起来憔悴了。也不知是什么缘故,先生像暗淡了的烛火,摇曳着些许愤然的气息,却又全然无力再与他对抗似得。梁易文不知道先生在因为什么烦恼,却也忍不住明白自己在最开始的确是带着报复的想法的。
既然美玉他舍不得砸碎了,那砸碎他自己这块愚石总可以了吧。
他是想走的,想走的远远的,最好是什么也不用想,最好是死了。死了就死了,一了百了,若是没死,在战火里走一遭,大抵也能让他放下些许执念了。红尘难磨,当和尚是阻止不了他的。若是要他当和尚,掀起僧袍来他还是会为眼前这位清冷的先生炽热得一塌糊涂。
他是块卑鄙的俗物,他是那不动明王身下一处色胆包天的疮。
便离先生远些吧,把这股热撒到地狱里去,总比在这里一日一日折磨他自己,又一日一日惹先生讨厌的好。
“都还好,”梁易文笑起来依旧如朝阳如微风,“有机会去锻炼,多好啊,我想做外派记者,之前不是都说,战地记者是真正的无冕之王吗?您也知道,有这样的外派机会……”
“可那边在打仗!”程敬桥伸手抓了梁易文的胳膊,“子弹不长眼睛,万一出了事怎么办?你不该去的,太危险了……!”
“我不该去,那谁该去?”梁易文感受到程敬桥的手指紧紧得攥着他的胳膊,那力度如同攥着救命稻草,“地狱总得有人下的,程教授。”
“那也轮不到你!”程敬桥甩了手,生气了。他不理解,他甚至不能体谅,万一受伤了,万一死了!怎么办?难道又要像上次一样?又要那样随便的一蹬地,就从楼上栽下去?
程敬桥想起上次了,他不明白这样的感受他为何要经受两次。这孩子折磨他,儿戏似得用自己的生死去挑战他的神经,年轻人,说爱就爱了,说不爱就不爱,说要留下就留下,说要走,就往那一去不复返的战场上去!
混蛋,王八蛋,混世祖。
程敬桥垂着头,握成拳的手微微颤抖着,天已经暗了,屋里没有开灯,窗外的光模糊不堪,投射在这清瘦的教授身上,徒生大片悲凉。
梁易文明白,教授觉得他是去送死的。他的确是,可他还能怎么办呢?留下来看他结婚,看他家庭美满,和谐安康?
他会诅咒他的,他是自私又卑鄙的,他见不得先生爱别人。
所以他还是走了吧,他的这股肮脏和纠结,完全可以不竭余力地把他的无畏和疯狂统统发挥出来,他的勇气和疯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