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刺客所杀。相反的,他是被宫中的一位太监在皇上的默许下,刺杀的。
原因无他,仅仅是因为皇贵妃太过受宠,皇后的母族逐渐不满,担忧她太过得宠,会危及皇后的地位,皇上会爱屋及乌,将身为庶子的您立为太子,所以向皇上逼宫,必须杀死皇贵妃。否则,陈氏世家的干将皆会辞官。仅此而已。”
墨轩听着他的“仅此而已”,无端的有几分想笑,这些事他当然知道。因为他就是在那亲眼目睹着他的母亲,光彩而又悲哀的母妃的死。
他甚至也认识那个负责刺杀,销毁证据的太监,而且还知道,这场刺杀,他的父皇是知情的,也从未出声制止,反而还配合着皇后演戏。
可即使知晓这件事,他又能有何办法?
他根本就无法为母亲的死申诉,他甚至因此感到了一丝欣慰:因为在沈凌惨死的那一刻,自己终于成为他所期望的人了。只可惜,不是皇上。
墨轩声音十分平稳,无论如何注意细听,也辨认不出丝毫的颤音:“本王也问完了,简大人也取信本王了,就不必再兜圈子了,不如就开诚布公,总比在此互相猜疑的好。”
简岳也不含糊,大手一挥:“在下自从尧死后,就一直在思索着,如何将这京城搅得天翻地覆。”
只是可惜四处碰壁,令简岳十分挫败,这样,就几乎是回到了最开始,还未遇见木尧的那段时光。
简岳是生在一个极其穷苦的小山村中,在那里,甚至是读书皆是靠着几位碰巧读过四书五经的老头,偶尔在村口的念叨中学来的,也不怎么正式。
后来,村中偶然来了一个落榜的举人。他也是担当着全村的期待,赴京赶考的,但却名落孙山,自觉无颜面对江东父老,所以才决定开始四处流浪,碰巧就到了这里。
但是简岳倒也不怎么相信他的话,毕竟那位先生成天都在喝酒,他一喝醉,他们就开始上课了,也不需要多少学费,就只要购买一壶残酒就是了。
简岳看着那位先生手舞足蹈的举着酒壶,面色酡红着,讲述着《道德经》,摇头晃脑的背着《易经》《春秋》。
他上课上得极其随意,他们几个人顽童倒也听得十分随意,而他们的父母也不甚在意,只要能识几个大字,就是比他们强了。
只有简岳深知读书的妙处,所以他是唯一一个听得十分认真的。也是十年后,他们村中唯一一个考上乡试的考生。
简岳越过乡试,城试,省试,总算是拿到了进京赶考的通行证。
他壮志踌躇地住入了一家旅店,旅店里住的皆是入京赶考的秀才,大多是一些非富即贵的世家公子和身着绫罗绸缎的纨绔子弟,简岳与他们自然是无话可说。
而那些与他一般的,出身于偏远县城的寒门子弟,又是满心满眼的愤世嫉俗,伤秋悲月,他也只好拂袖而去。
他自认为自己是其中最为厉害,最有可能考中状元之人。平日里,yin诗作对时,他也力争头魁。
他这般自视清高,目空一切,自然就引来了一些人的不满。再加上初试时,他又位居榜首,更是十分引人注目。
而在复试当天,几位平日就与他相看两相厌,有寄托着父母望子成龙的期望的公子哥就偷偷贿赂了考官,故意让考官将他的排名写到了最次等,又托了几个专门的打手,打断了他的一只腿,并将受伤的他丢在一个破败的老巷子中。
简岳待他们走后,方才睁开了自己的眼,挣扎的向前,想要去参加早已结束的会试场地赴考。
他拖着一条断腿,就只能匍匐前进,久而久之,身上就沾满了烂泥,十分狼狈。
简岳却浑然不觉,只顾着咬着牙,继续向前爬行。他的身上布满了还未来得及处理的伤口,又一直被雨水冲刷着,很快就感染发炎了。
他发着烧,头晕眼花的,很快就尝到了血腥味。
他终于在到达长安城最为繁忙的那条主干街道时,忍不住晕了过去。昏迷时,映入眼帘的最后情境是一双黑色的长靴。
他醒来后,就发自己躺在一间温暖的小屋中,床上挂满了红绫。
简岳□□着身子,伤口皆已经涂上了药膏。
简岳闻了闻,是之前曾听他人吹嘘过的金疮药,那人似炫耀一般,用指尖抠出了一点,耀武扬威的转着圈,身旁围着几个满眼羡慕的穷人,没志气的跟着他转圈,捧场吹嘘。
简岳无端的有几分想笑,自己现在身上也是涂满了这些药膏,跟不要钱似的。
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就在这时,从门外走进来一个男人,轻声笑了一下。
简岳不打算掩盖,直勾勾地打量起眼前这个男人,生得十分高大俊逸,肩宽腿长的。倒是简岳平日里就会欣赏的类型。
那个男人将手中的汤药放在一旁的桌上,极其轻慢地瞥了他一眼:“若是醒了,就起来走动走动,别死在我屋里就行。现在,起来把这碗药喝了,就出去走走。”
简岳无奈的看了一眼自己未着寸缕的身体,那人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