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不知自己早就成了上层圈子里的笑话,那些看似平易近人的公子哥,背地里不过是把他当做一个跳梁小丑般逗趣儿的傻子。
胸口一阵憋闷,原著渐渐模糊的文字又在季岚川脑中清晰起来,在这一刻,他完完全全地共情了原主的愤怒与不甘。
“叮。”
电梯门打开,秦子珩并没有发现身边人一瞬间的不适,他牵着青年大步走向包厢,仿佛要证明什么似的扣紧了对方的手指。
“秦少来了!”
两人才进包厢,立即便有一个眼尖的小胖子上前招呼,眼下秦家正是如日中天的好时候,哪怕去到天子脚下的B市,秦子珩也能被大部分人尊称一声“秦少”。
“这就是你新找的小情人?”推开身旁碍事的小胖子,一个穿着花哨的年轻人凑了过来,他手上拿着杯酒,看向季岚川的眼神颇有些不怀好意,“啧啧啧,这张脸、长得可真……”
“黎丰!”赶在对方话说完前匆忙打断,秦子珩蹙眉,故意强调什么似的介绍起季岚川,“这是季岚,我男朋友。”
“……可真漂亮。”
男朋友这个词耐人寻味,黎丰光速改口,并和周围人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他吹了个口哨,笑嘻嘻地将酒杯向季岚川面前一递:“嫂子好。”
除了秦子珩,这群人里就属黎丰的地位最高,见对方带头起哄,包厢里的气氛一下子就闹腾起来。
可惜,原主并不是什么刚进城的土包子,作为一个势要闯进上流社会的小白脸,季岚对认酒喝酒都很有一套,黎丰恶作剧失败,便把原主记在了心上。
这都什么事儿啊。
一口干掉杯中琥珀色的烈酒,季岚川笑着晃了晃冰块:“你好,我是季岚。”
他长相干净,挑眉而笑时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撩人,那淡红的眼尾微微上挑,恰到好处地诠释了何为风月旖旎。
艹,秦子珩新找的小情人可真他妈好看。
哪怕和白时年的关系再好,黎丰也不得不承认季岚的耀眼,他盯着青年粉嫩的指尖,总觉得今晚的好戏可能要砸。
眼底闪过一抹惊艳,秦子珩也没想到对方还有如此令他意外的一面,五官相似却气质迥异,在这一秒,季岚川成功地将自己与白时年区别开来。
察觉到气氛微妙,众人面面相觑,下意识将最中间的主位让了出来,季岚川毫不怯场地挨着秦子珩坐下,顺便将这群公子哥和书中的甲乙丙丁一一对应。
花哨男黎丰,原著中白时年的头号拥趸,自打秦子珩带着新欢出现,他就没少明里暗里地对原主使坏;
还有小胖子郝志,这人家世一般却长袖善舞,他在圈子里向来是中立和稀泥,倒是跟原主没太多交集。
剩下的二代们都是小说背景板,每次被拉出来放风时,不是在嘲笑原主的不自量力、就是在衬托主角攻受的绝美爱情。
所以说,小说里的公子哥就是悠闲。
不动声色地按住小腹,季岚川只觉得胃火燎似的痛,鬼知道原主是什么狼火,拖着这副病躯还能和人谈笑风生。
包间里光线昏暗,是故并没有人发觉他的异样,秦子珩也乐得别人打听季岚,仿佛这样就能证明他早已放下了那段漫长无望的暗恋。
“对,他现在和我住在一起……”
话未说完,包间的大门就被人“咔哒”一声推开,来人一身白衣,气质端的是风光霁月:“我说,出来玩也不叫我一块儿?”
“时年?你怎么来了?”干巴巴地张嘴,秦子珩差点没能找回自己的声音,他想都不想地侧过身子,用肩膀挡住了季岚川的脸。
各色目光尖刀般地扎在脊背,众人幸灾乐祸地等着青年的反应,新欢旧爱齐聚一堂,两相对比之下,任谁都能看出白时年才是那个正牌。
可季岚川却很平静,他老神在在地把玩着酒杯,同时在心里确定了一件事。
白时年变了。
无论是重生也好、魂穿也罢,原著中为性向迷茫的主角受,绝对不该出现在这个时间点。
“我叫他来的,”得意地抛了抛手机,黎丰的笑里满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恶劣,“时年好不容易回国,怎么能不叫他来聚一聚。”
“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