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有些一松,眼中也是泛起一丝小女儿家的娇羞来。
“那,前段时间,你不顾我的反对,多次暗中出现在雷宇天身边,唆使一个疯子用油把个小混混给炸了,让一个想谋杀雷宇天的小子惨死在猎枪下……这些,也都是为了讲规矩?”万伯又反问道。那刀刻斧凿般的面部线条中,竟少了很多肃杀,多出几分和蔼,变得像是一个最普通的长辈在过问小辈的儿女私事一般。
“那当然是呐!谁说不是!我要是不救姓雷的一条狗命,难道让他死在野牛那帮混混的手里,或是被猎枪给崩掉?更甚至,被姚珍请来的杀手给干掉?他那时记忆都还没唤醒,山洞的秘密也还没从他口里挖出来,那条狗命必须得好好活着,不是吗?嗯,真的就是这样子的,一点不骗你!”宁雪说得很急,连珠炮似的辩解着,像是被谁踩了她尾巴一般。
“你把那两包什么种子没丢掉对吧,偷偷藏在身边,这又是因为什么?”老万倒是有点不依不饶了,非得打破砂锅问下去,“以你的聪慧过人,本不至于出这种小纰吧?”
“我……后来我不就是靠这两包种子,引他怀疑我的身份,然后继续引导,发现我是孟怜儿吗?”宁雪已经有点气急败坏了。
“好好好,我信我信。再不信,你现在这样子,已经要咬人了!”老万不得不收了嘴。事实上,相对宁雪而言,老万是没那么心思细敏独到,但也不至于是个大而不觉的大老粗。
有些事,作为旁观者反而比当事人看得清楚。
宁雪叫他感觉怪异的地方其实还不只他说的那几件。比如去往假墓前的那晚,宁雪就特地叮嘱他,财物到手即可,没必要让雷宇天死在那里。而且,当时宁雪还不只叮嘱一句,前前后后起码单独向他说了三遍。
这,也是为什么当夜鼠就要拧断雷宇天脖子时,老万第一时间果断出刀,砍断了夜鼠的手臂,中止了他的动作,其间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回想起来,老万觉得应该是从几个月前,宁雪从伏霞山中那一夜之后,身上就开始出现了这种微妙的变化。只不过,她自己可能并未太察觉出来而已。
以前的十年里,宁雪就像是一个双面人。在大多数人眼里,她就是个乖巧秀丽的大学小女生,一心喜欢读书,在她的圈子里也只有一些同校女生而已,且都并不太深交,至于男生,更是基本不去交往;在老
万眼里,她却继承了她爹而又胜于她爹,是个巧思妙想,运筹独到的领头人,是整个团队看不见的核心。平时,她说话总是掷地有声,所有的命令都通过老万得到最强有力的执行,极少反复,也极少失利。
老万的团队中总是奉行着一套完整的理念,这套比传销还入骨三分的洗脑理念都是由老万几个在灌输和实施,但,很多人并不知道,这套理念却并非由老万创造出来,而是宁雪结合她对心理的独到洞察打造出来的。
当然,这个团队比起一般的乌合之众更为奖罚分明,任何稍有背逆的行为她都会让老万给到对方最惨痛的惩治。在决策的过程中,从她身上一向看不到半点的感情色彩。
这,就是她截然不同的两面。
然而,自从几个月前的伏霞山那一晚之后,宁雪似乎多出第三面来。原本,她只会在提及几位长辈时才会显露出一些温情来,伏霞山那晚后,每每跟老万提到雷宇天时,她的神色便会有那么一瞬间的不自然,那种不自然中,似乎是带着一丝她这个年纪该有的娇憨与温情。就仿佛常年的冰雪中,生出一丝少见的冬日之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