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打屁股的迷思
对某些事件的对错的评论,常听到有人说着:『……,双方各打五十大板。』这里的五十大板,指的当然是中国古代的笞刑,清朝时,笞刑是用竹板打过犯者的屁股。由此可见,目前大家对打屁股的看法,都还是认为如果犯了错,就必须被打屁股惩罚。
那为何是打屁股呢?棍杖笞责,一根坚硬的棍棒捶打过犯者的背、tun、腿以及其他可能的部位。贞观四年,唐太宗李世民看到医士用的“明堂针灸图”,见人的五脏都靠近脊背,如果杖脊,易误伤人命,因此下诏不得拷打背部,笞刑只以tun、腿分受。因此笞刑自然以目标较大的屁股为主要的对象了。
在人的外表器官中,最不会犯错的就是tun部了,因此可说“罪不在tun”,可是别的器官犯错,却打在屁股上,屁股自然得提出抗议,不过在清末笑话集“俏皮话”中有一则以受屈者的身份为tun部提出了不平的抗议,题为“tun宜受罪”,摘引如下:
tun死後,控於冥王曰:『吾之於人身,为最安分之物。然无论手殴人,脚踢人,口骂人,厥物之犯jian罪,一旦捉将官里去,官必先笞我,何也?』冥王曰:『凡人五官肢,皆有所司:目司视,耳司听,鼻司嗅,口司言,手司取携,脚司行动,各有当尽之义务。唯汝一无所用,忝附人身,逸居无事,庞然而肥,自甘退下流,无所用心,汝罪本无可逭矣!尚欲多辩耶?』
好了,屁股本来就是过犯者挨揍的对象,你就认命吧,只要主人犯了错,你就该亮出来等着板子的亲吻吧。
笞杖原用荆条,到了清朝,改用竹板子,笞板称为小竹板,大头阔一寸五分(约四指宽),削平成板子状(约一指厚),小头阔一寸,呈圆形,重不过一斤半;杖,称为大竹板,大头阔二寸,小头阔一寸半,重不过二斤,大小竹板均为五尺五寸长。用竹板打人时,行刑人手握板的小头,用板状的部分击打受刑者的屁股或大腿。
在古装电影中,只要有公堂的桥段,常会听到审案的老爷会大喊:『给我重重的打。』或『给我拉下去重打二十大板。』县太爷的案桌上放有四个签筒,每个签筒上写有一个字,合起来就是“执法严明”,其中“执”字是捕捉令,其他三个签筒分为白头签、黑头签、红头签,白头签每签一板,黑头签每签五板,红头签每签十板。
中国古老的笞刑,就是当众施行的:老爷、师爷、衙役、人犯、人证……、还有有兴趣看审案的,就在这麽一群人看着的场合下,把受刑者的裤子剥掉,让他光着屁股挨板子。
为何大部分的人喜欢打人屁股或看人被打屁股呢,主要是打屁股的过程中所包含的“性”的意味实在是太明显了。tun部虽然不属性器官,但在性行为中却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笞杖中,受罚者均俯身受笞,该身姿乃是屈从的姿势,人头面朝下,手脚反向着地,被压制的不得动弹,因为看不见攻击的方向,连闪躲都不可能,完全散失了防卫能力。再说竹板击打的部位是tun部─这一人体最为敏感部位之上,这更是激发了受罚者的羞耻心,在笞打前还被迫退去衣裤,使平时包裹严实的部位暴露无遗,这倍增受罚者的羞耻感,而且赤裸本身还增强了人的孤苦无能感,加上笞杖刑罚具有一定的程序,趴伏、压制、去衣、数数、责打、止杖,尽管受罚者还保留了一分因疼痛而扭摆身体的权利,但还是无时无刻的处在竹板主罚者的控制之下。
老爷一声令下,两个衙役上前把受刑者按倒在地上,摁住他的肩和脚,另一个衙役则将他的裤子扒下来,露出丰满白皙的屁股。然後提起毛竹大板,将那高高撅起的两瓣屁股噼噼啪啪地痛打一顿,一边大声数着数一边打。竹板打在光屁股上清脆的噼啪声和受刑者疼痛难忍的哭喊声,就是一幅最典型的“打屁股”的画面。在整个过程中,责打的人都能清楚地看到刑具在屁股上抽打的效果,以及挨打的人不胜疼痛而扭动屁股的情景……
打屁股时有很多花样,当差役打犯人tun股时,有皮肤不破而内rou糜烂的,亦有皮肤破烂而内rou无损者。凡为皂隶的,必须Cao练打人的计巧,用一块豆腐摆在地上,拿小板子打下去,只准有响声,不准打破,等到打完,豆腐外面依旧是整整方方的一块,但里头都烂了,这方是第一把高手。又如打破皮肤之时,有留下板花者,亦有不留下板花者,犯人tun股留下板花即是他犯科的记号,如欲洗涤这可耻的记号,仍须买通差役除去板花;捕快若辑盗不成,当县官对捕快朋比时,捕快通常要求差役打屁股後要留板花,以板花做为证据,要求当地的角头帮忙辑盗;送了红包的,衙役用被粪便浸透了、化去竹性的竹板来打,同时站得要近,抡起板子,一板下去,板头要先着地,要响而不疼,受刑者如能配合着大喊大叫,那就表演的更为逼真;没送红包的,板板都是板头着rou,打的不声不响,但是挨打的皮开rou绽了,竹杖上说不定还有暗钉哩。明朝监察御史王琰审问案子往往用一剖为二的巨竹来打嫌犯,这种带刺的竹杖称作「番黄」,不被打死的,事後也须要请镊工把溃rou内的芒刺一一取出。
明代朝廷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