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所故伎重演,
让小兰采用的点手段来获取想要知道的内容。现在警察都是文明办案,在审问时
要全过程留下录像,不能随便采用非常规手段问话。
没等偷拍者反应过来,菊所带我离开了留置室。
不一会儿,兰笑呵呵的出来了,说:"他同意说出来是谁委托的,但条件是
我们和解,不追究他以前做过的事,他也承诺今后不再跟拍。"
菊所看着我不无担心地说:"勇院长,你是不是惹了什么不该惹的人?还是
得罪了黑社会?还是借了高利贷不还啊?"
我无奈的说:"没有啊,我什么坏事都没干,怎么就有人和我过不去呢?好
吧,我同意和解,条件是他承认雇主是谁且不得继续跟踪偷拍。"
菊所安排民警草拟好和解协议,双方签字,偷拍者终于承认了雇主名字叫:
安国庆。
菊所和小兰都不认识这个人,我却心头一震,安国庆,这不是秋的老公吗?
我装着自嘲了一下,说:"这个人好像是我们院的一个医生,上次评主任医
生职称时没评上,是不是由此心怀不满啊,这事我回去处理,没关系的。"我表
面上装着是轻描淡写,其实内心是汹涌澎湃。
菊所也似乎从紧张的平和下来,安慰我说:"没关系,员工难免工作不顺心,
回去看看如何沟通好,但不能泄露偷拍的事。"
我看着菊所关心我的样子,内心也有一丝丝感动,这个自己的家庭遭遇严重
变故的女人时刻还不忘记关心别人。不过,我现在也是一样,家庭遇到了同样的
变故,只不过这个变故也有一部分是我自作自受的结果。
我说:"咱们合作共建的事,我和电视台说过了,他们到时跟踪拍摄我们的
合作情况,做一期节目,给您们也好好宣传一下,肯定效果好。"
菊所听了甚是高兴,并期待我们合作的事能尽快开花结果。
离开派出所时,我心情再次郁闷起来,这个安国庆究竟要搞什么名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