掖着,他可以去王国的任何地方,不需要留在自己的房间里,由传闻来诉说他的美貌。他本来可以娶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子,生几个活泼可爱的孩子,等国王百年之後继承王国,再好好引领王国日渐富强。但那个油嘴滑舌的老头子说:“殿下如果是公主,可以免王国於危难。” 他的父王和母后就那麽信了。
菲利普看了一眼躺在床上,可怜兮兮的珑,那眼神活像西蒙委屈时的样子。他轻轻地勾起嘴角笑了,心想着:或许一切,都是为了遇见这头傻龙。当然,还有西蒙,那只乖巧聪明的牧羊犬。当时他随口一说,觉得白天在古堡里有些闷了,想养只狗,当晚珑就带着一身血痕和西蒙回来了。狗狗都是忠心的,但估计牧羊人没有待西蒙很好,两块肉骨头就让西蒙投入了菲利普的怀抱。
“这狗跑得好快....我追得好辛苦。” 菲利普帮珑在伤口上擦药的时候,珑抱怨着说。
“那你把牠带回来就只扔给我?你自己不陪他?” 菲利普笑着问。
珑看了一眼津津有味地舔着骨头的西蒙,信誓旦旦地说:“我绝对不会管牠的!”
结果第二天,菲利普就看到珑紧紧抱着西蒙在枕头堆里玩。
日子这麽过着,真的很幸福。
菲利普掀起被子的一角躺在珑旁边,男人立刻拉住了他的手,菲利普装作想松手,珑皱起了眉头,张嘴似乎想说什麽,连人都向前移动了些。
“怎麽了,恩?”
珑抓住菲利普的手,与他十指相扣,低沉的声音里竟然带了些撒娇的意味:“我好痛...躺着不舒服。”
菲利普搂着珑的肩膀,轻声说道:“来,趴在我身上吧。”
珑知道自己重,他笑着应下,但趴下时也是注意着的。他可以受伤,他可以没了这条命,可是他不舍得伤菲利普一根头发。耳朵贴近了胸膛,听着菲利普的心跳声,珑安心地闭上了眼睛。菲利普的手指在他的背後无目的地画着,转啊转啊,把他的心都要圈化了。
“还疼吗?” 菲利普亲了亲珑的额头。
极小幅度地摇了摇头,珑开口道:“不痛了,只要你在就不痛了。”
他只是个孤儿,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次偶然发现了自己身体的秘密,找到了父母留下的印记,这一切没有让他觉得有归属感,反而让他更加害怕。他彻底成了一个怪物。後来,他进了王宫做事。命运是注定的,在花间的那一个转角,他看见了偷溜出来的菲利普。他混迹王国里最杂乱的地区多年,他一看就能看出,公主不是公主,那是个美丽的王子,可是他依然动心了。因为只有这个少年愿意为自己出头,惩罚刁难工人的王宫管事。珑知道,菲利普有权利这麽做,可他也固然可以不管下人的事。这才是一般王公贵族的姿态,下人的死活他们根本不关心。除了这个美丽的少年以外。他没有劝菲利普乖乖当笼中雀,他只是偷偷地给菲利普带宫外好吃的东西,好玩的东西,陪他说话,陪他看书,画画,跳舞。
珑无法想像,如果菲利普跟别人结婚了,自己该怎麽生存。他自私地跟菲利普说,想跟他逃走,他自己父母在森林里留下了一栋古堡。那里很漂亮,他不会让菲利普吃一点苦。他们会很幸福的。出乎珑的意料,王子答应了。对於侵扰者,珑没有杀过任何一个人,他只是威胁他们两件事。第一,离开王国,永远不能回来。第二,不能向任何人提起见过他们的事。
恶龙从不在白天出现,因为他正陪着王子。他不舍得错过任何一刻和王子相处的时间。只有等王子睡着了,他才会出来,释放自己的兽性,在天空,密林中盘旋。每次跟菲利普在一起,他都感觉自己内心的兽性在被减弱。以前,他偶尔有发狂的时候,但一个吻,一场酣畅淋漓的床事,菲利普总能轻而易举地让他稳定下来。
“那就好,快睡吧,珑。” 菲利普搂紧了怀里的人,他雪白的手臂搭在珑蜜色的肩膀上,轻柔的眼神,嘴角温柔的笑,让珑觉得自己成了王子最宝贝的东西。
他确实是王子是最宝贝的东西。
菲利普的目光从没放在勇士身上,他只是担心珑。上一刻两人还一起在窗边看书,下一秒珑就冲了出去对付勇士。菲利普看不清楚,他只能站得高一点,他想看紧他的珑。那把宝剑刺入龙尾的瞬间,菲利普感觉心脏被狠狠捅了一刀,他没站稳,摔下了椅子。当他看到珑跌跌撞撞走进房间时,他的心才终於放下。那头傻龙,幸好,还是回到了自己怀里。
窗外,早起的牧羊犬在花园里追着蝴蝶,跑累了,他就在草地上趴下来,摇着尾巴,任由蝴蝶停在牠的鼻子上。一副温馨和谐的画面。初晨的阳光也唤醒了床上的人,珑先睁开了眼睛。他是龙族,身体好得快,他能感觉得到,伤口已经癒合了,再需一两日就能痊癒。他低头看着菲利普,睫毛像蝴蝶煽翅,挠得自己心痒痒的。不忍心吵醒菲利普,又克制不住自己,珑悄悄地含住了王子如玫瑰一般的嘴唇。一下一下,小心翼翼,满心的爱意。
“珑...” 菲利普笑着,无奈地睁开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