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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就是不懂,程豪从不乱读,甚至自己有点把握但不确定的字,他也不会乱读,而是让林禹寻全都抄下来,然后写信给施文筝的时候,问施文筝。
也是这个时候,程豪和林禹寻才发现,施文筝的学识是那么渊博。
他一个理科生,《三国演义》里那些少见的字,尤其是一些用作地名的字,他竟然都认识!真的太厉害了!
程豪很敬佩施文筝,觉得这个时候的留学生就是厉害,还对施文筝挺崇拜的,却不知道施文筝这些日子,也被他们难住了。
值得庆幸的是,他有同学,他的同学住的地方,还都有电话。
施文筝有些字,是打电话问了同学,才认出来的。
同时,施文筝对林禹寻,也越来越重视。
他发现,林禹寻是个天才。
这个出生在美国贫民窟,没有接受过好的教育的孩子,他学东西的速度非常快,还不偏科!
施文筝都想把他拐回国,让他回国做研究去了。
可惜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到最后,施文筝能做的,也就只是多给林禹寻一些书,并且想办法帮林禹寻申请大学。
只是这样的话,林禹寻要住在贫民窟,就不方便了。
施文筝非常诚恳地写了一封信,让林禹寻去他的城市。
他的学校里有个巨大的图书馆,那对林禹寻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宝藏。
第50章?准备离开
如果是在以前,?施文筝的提议,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他不想离开程豪。
但现在,?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
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
要让他不爱程豪,?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他愈发地爱程豪了。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照亮了他的人生,?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
这些日子,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他都是快乐的。
但他不想伤害程豪,?也不想诱惑程豪。
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归是不对的。
他可以喜欢程豪,?但绝不能把程豪拖下水。
然而他又做不到开开心心地看着程豪去交女朋友。
偏偏,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
在这个社区,?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简直就是异类!事实上,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就已经怀孕,或者让别人怀孕了。
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
他甚至还会有家庭,有孩子。
到时候,他和丹尼,?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
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和他们住在一起吗?
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不去考虑自己的未来,但那样的话,在将来,等程豪有了家庭,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而且他如果他什么都不是,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
他是不是会成为程豪的拖累?
现在,他可以走另外一条路。
他可以暂时离开程豪,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然后想办法多赚一些钱……这样,他以后就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永远都给程豪提供助力了,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他也可以做和程豪朝夕相对的朋友、搭档、合伙人。
林禹寻想到了自己看过的拳击杂志。
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还是成为了经纪人,亦或者拳击训练师……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有野心。
他想要变得强大。
林禹寻很清楚,只要把这封信给程豪看,程豪一定会同意让他去施文筝那里,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
盯着那封信看了一会儿,林禹寻进了厨房,开始做午饭。
他拿出了一个鸡骨架。
这里的商店,会把鸡腿、鸡翅膀、鸡胸从鸡身上挖下来,分开售卖,剩下的鸡骨架一般就用来做饲料了,不过在贫民社区这样的地方,也会有鸡骨架卖。
这是非常便宜的。
程豪回来的时候,林禹寻都会做大块的rou,程豪需要吃那个,但程豪不在的时候,他做的食物都会比较便宜。
比如今天,鸡骨架剁成小块加土豆煮一煮,再弄点青菜,就是一顿营养丰富还便宜的午餐了。
等做完饭,林禹寻也做好了决定,他坐在餐桌前,开始给施文筝写信。
他表示,等过了圣诞节,他会去施文筝所在的城市找他。
而现在,刚刚进入十二月。
整个十二月,纽约州的平均气温,都是在零度以下的。
家家户户都用上了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