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要熟人才能进去。”
沈鹿一阵惊讶,心说季总这行动力也太强了吧,五分钟打听清楚了这么多事?
他有些不好意思道:“这……是不是太麻烦你了?”
“不,主要是我自己想去,”季闻钟执起汤勺喝了口汤,又放下了,大概不是很喜欢,“我初来乍到,正打算结识一些朋友,这次是个很好的机会。”
话说到这份上,沈鹿再推拒就显得不给面子了,于是他道:“那……也好,如果真能去的话,你记得叫上我。”
“好,”季闻钟眼神柔和,“快吃吧,吃完我送你回画室。”
天已经彻底黑了,几人用完餐准备离开,临桌的女士也准备走,季闻钟又跟她们聊了两句,沈鹿听到她们夸季总“你英语真好”。
那不废话嘛,毕竟是在国外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人。
……奇怪,他这股莫名其妙的自豪感是怎么回事。
沈鹿吃得有点撑,本来吃完意面他就已经饱了,可饭后甜点上来的时候,还是没忍住又塞了两块。
季闻钟应该是看出他很撑,把他大哥和侄女先打发回家,然后提出想沿街散步,饭后消食。
于是沈鹿跟他并排走着,慢慢往画室的方向溜达。
光散步也怪无聊的,季闻钟主动挑起话题,开口道:“其实一开始,我还以为你是哪个美院的学生,让人去查,却发现查无此人。”
沈鹿:“唔。”
他倒确实伪装成美院学生过,还欺骗了一小的门卫大叔。
“所以,你不用上学吗?”季闻钟问出了困扰自己已久的疑问,“像你这个年纪,应该在学校才对吧?”
沈鹿想了想,还是选择隐瞒自己是身体原因才不上学,而道:“上学……好像也没必要吧?”
季闻钟一愣。
随即他无奈道:“好像也是,以你现在的画功,在学校确实难以再学到什么了。”
沈鹿点点头,顺着这个话题回忆说:“我三岁开始画画——那时候还是拿着蜡笔到处乱涂——自从我有记忆以来,就是与画笔为伴。我妈妈不太管我,一切我喜欢做的她都支持,我爸爸……唔。”
不知道为什么,他后面的话没说完,季闻钟疑惑地看来,却没等到下文。
沈鹿略过“爸爸”这个话题,继续道:“我妈妈支持我,给我报了绘画班,我当时很开心,但很快我就发现我和同学们不一样——我觉得他们太笨了,老师教的东西明明那么简单,他们画出来的东西却那么丑,最关键的是,他们自己还觉得自己画的很好看。”
“所以我跟妈妈说,儿童画我已经学会了,我要学更高级的东西,于是她给我报了素描。”
“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在那个素描班里,我是全班最小的学生,老师也说我是他带过的学生里最小的,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确实和别人不太一样,但不是因为他们笨,而是我学得太快,理解得太快。他们觉得光影的关系很难把握,t0u' sh-i令人迷惑,而在我眼里这些东西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他们觉得观察物体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反复绘制素描线条极其枯燥乏味,然而我却乐在其中,甚至下了课也不走,在画板前一坐能坐一整天。”
“绘画是我唯一的天赋,”沈鹿低头看着自己的手,“除此之外我别无所长,我只想做我喜欢做的,只想接触我感兴趣的,虽然让我学习文化课我也能学会,但我没那个耐心,我唯一有耐心做的事就只有画画。”
季闻钟停下脚步,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你的天赋,足以让很多人羡慕了,包括我。”
两人站在路灯下,柔和的灯光为他们镀上一层浅金色的光边。
季闻钟又说:“你说你只想接触感兴趣的,只会把耐心分给喜欢做的,那你现在跟我在这里散步聊天,是不是表明,你并不讨厌跟我接触?”
沈鹿一愣。
这……还是他们连搭讪都不会的季总吗?
这几天里季飞泉到底都给他传授了些什么?
沈鹿移开目光,犹豫着说:“毕竟你……人挺好的,我给你添了这么多麻烦你都不生气,我没道理讨厌你吧?”
季闻钟闻言,好像放下心似的,唇边勾起一抹似有还无的笑意。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劳斯莱斯正在待命,司机看着路灯下的两个人,一脸震惊。
他没看错吧?
他眼花了吗?
他们万年冰山脸的季总,居然……在笑?!
第12章 第 12 章
季闻钟把沈鹿送回画室,顺便要走了他的手机号,让他等自己的消息。
沈鹿目送他的车远去,转身回到画室内,打开了灯。
“汪!”柯基一见到主人,立刻摇着尾巴扑上来,兴奋地围着他转。
“胡萝卜,想我了没?”沈鹿蹲下身,抱住狗一顿撸,“你说,你到底为什么怕季闻钟?难道……因为他身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