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林墨仙从吏部领了官印、任职文书和官服,简单收拾了行装,带了两名侍卫便出发了。
他十八岁后曾经独自游遍了大麟各地,并没有书童侍从之类的人服侍,其实早已习惯了一个人上路,而这两名侍卫,却是皇帝定要他带上的。
朝中此刻正在大乱,三日前应亲王与宫内华太妃密谋犯上作乱,全都被下了死牢,应亲王一脉尽数拔起,整个大麟官场巨震一片混乱,在皇帝的强势镇压下又扑灭了几起狗急跳墙的叛乱,京城百姓们才算是松了口气。
如今的元明帝蒙昧尽去霸气初显,已渐渐有了明君之像,朝中人心渐稳,天下万民归一,为填补空缺下旨额外开一期恩科,引得四方学子们纷纷入场,以期能尽忠圣上。
元明帝并没有亲自去送老师。
他是真的受不住。
站在京城高大的城墙上,年轻的帝王默默地看着老师的身影渐渐远离,一时间只觉得世界一片虚无,仿佛再也感受不到人世间任何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不知站了多久,身后的内宫总管刘忠忍不住低声劝道,“皇上,该回宫了。”
是啊,该回宫了。
元明帝点点头,他缓缓地转过身,刚走了两步,口中却突然溢出了大量的鲜血。
“皇上!”刘忠简直吓坏了,赶紧吩咐去传太医,上前一把扶住了身姿依旧笔挺的元明帝。
元明帝有些不解伸手在唇边一抚,自己也被那满手的鲜红吓了一跳。
“朕无事。”随意地挥了挥手,元明帝接过巾帕擦了擦,突然笑着说,“老师又不是不回来了,朕不伤心。”
是啊,三年后老师就回来了,到时候,定然不会再推开自己了。元明帝在心里安慰了自己一会儿,这才渐渐感觉到心底深处那刮骨般的剧痛来。
三年……竟然要三年……元明帝的双眼微微抬起,眼底一片血红暗沉,三年后,他还会是现在的他吗?
×××
林墨仙所要前往的漠岭县,乃是距离京城八百里一座人口近二十万的县城。
漠岭县位于西南大平原,土壤广袤肥沃,然水汽被四周群山阻隔,连年干旱,导致百姓们生活困苦。
出京之后,林墨仙一路向西而行,不到三日,居然遇到了一家从漠岭县来京后返乡的农户。
这户农家姓蒙,看起来在当地应该算是富户,虽然衣着打扮极为简朴,但不仅上过私塾识得字,还上京买了不少书,其中甚至还有林墨仙新编的那本农书,可见是好学之人。
父亲蒙田年约四十,身形如铁塔般强悍壮实,浓眉大眼,一看就是个憨厚淳朴的农家人,平日里不怎么说话,但一旦开口,便声如洪钟,两个儿子立刻乖乖受教。
大儿子名叫蒙初,大概二十出头,长相与其父肖似,身形高大,也是一般虎背熊腰的强悍模样,个性却十分腼腆,叫做什么就做什么,一路上喂马刷马、搭帐生火全是老大在做,老实得让人忍不住想欺负。
小儿子蒙末就天天以欺负兄长为乐,他的长相比父亲和大哥略显俊秀,看起来还不到二十,但据他自己所说,却已经是村里远近闻名的村医了,一路上捡了不少草药和奇奇怪怪的东西,好奇心大得时不时就惹点祸,每日都被父亲训斥一顿。
他们最初在驿站碰到时,三人立刻就认出了林墨仙。
新科状元游街之时三人已经到了京城,自然没有错过这么大的热闹。
林墨仙正想了解漠岭县的情况,而蒙家父子三人更是满肚子的问题想求教状元,两队人立刻就凑到了一起,很快就熟悉起来。
尤其是生性外向活泼的蒙末,简直跟粘在林墨仙身边似的,满眼亮晶晶地全是崇拜。
这天,一行六人错过了驿站,便干脆在官道旁寻了个临水的营地,搭起帐篷,打算露宿一晚。
蒙末摸到了林墨仙的车旁,主动递出胳膊让林墨仙撑着跳下车,笑着邀请道,“状元老师,我那哥哥刚去打了几只松鸡,如果老师不嫌弃,要不要与我家一同吃晚饭?”
林墨仙点点头,有些惊讶地看了不远处正忙着为松鸡除毛清洗的蒙初一眼,感叹道,“你兄长动作倒快。”
他们到此处还不到半个时辰,蒙初竟然已经打了一圈猎物回来。
“我哥哥厉害着呢,”蒙末得意地瞟了几步外低头吃干粮的两名侍卫一眼,道,“哪像那些养尊处优的官老爷们,别看拿着剑,恐怕连鸡都没杀过吧。”
林墨仙无语,这蒙末虽然一直对他极是热情,但对两名侍卫却一点也不客气,时不时就讥讽几句。
当然那两名侍卫也不喜欢这一家子粗鄙的农人,闻言冷哼一声,若不是看在林大人的面子上,他们恐怕早就动手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蠢物了。
蒙末知道那两人不敢动手,心情愉快地偷笑了一声,扶着林墨仙来到了他们的马车旁,热情地向状元展示他们马车上的特殊设计。
“老师你看这处挡板,是有机关的,只要在此处一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