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呆过,你说那种大都市挣钱真那么容易啊?”
林小松不愿他去,模棱两可地回:“不清楚呢,可能你那个朋友门路广。”
“他啊,说话太他妈夸张了,我只能信个一半。”
“你朋友什么情况我不清楚,但是大城市真不好混,很累。”
刘阳笑了笑,没接话,心底差不多拿定了主意。
省城里呆了五年,安逸惯了,就像温水里的青蛙,刘阳对于一线城市的向往没那么大。
人人都爱钱,可也知道钱不好挣。
大款朋友多次劝说无用,后来也不怎么过来了,林小松暗暗松了口气。
他依旧每天抱着孩子去楼底下迎男人回来。
男人走在前面,他便亦步亦趋地跟在后头。前面走着的,不是普通人,而是他林小松的救命稻草,他时常混淆爱情与恩情,到最后,剪不断理还乱,反而真的陷进去了。
这天,刘阳下班回来,心情不好,林小松猜测,可能是遇到了没素质的乘客。他嘴巴笨,不知道如何安慰人,索性扎进厨房里烧菜做饭。
饭菜烧好,林小松喊刘阳过来吃饭,刘阳却坐在自己床上拿着计算器摁来摁去,不知道在算什么账。
林小松走过去:“一会儿再忙吧,先吃饭。”
刘阳“嗯”了声,扔下计算器,陪着林小松过去吃饭。
吃过饭,林小松收拾碗筷,听见那人在阳台上打电话,言辞间十分恳切,他本无意探人隐私,可听刘阳提到了“深圳”,紧接着那人还说,“行,我尽快。”
林小松咯噔一下,感觉身体像被绳索吊了起来,脚不沾地,整个人落不到实处。
刘阳跟他坦白:“小松,我下周就不住这儿了,我跟我朋友约好了,下周一去深圳。”
林小松低了头,抠着自己的指甲盖:“之前不是说不去了嘛。”
刘阳喟叹道:“想来想去,还是自己做生意好,不用给别人打工,累点苦点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跟你一起去”这几个字就差要脱口而出,林小松最后还是忍住了,他带着个拖油瓶,跟过去只会是拖累。
最关键的,刘阳从来没对他做过任何承诺,人家没有义务管他一辈子。
“下周一,那很快了。”林小松抬了头,眼神里故作轻松,“几点的车?到时候我去送你。”
刘阳说:“票还没买呢,我也是今天刚决定的。”
林小松装不下去,目光在别处,嘴巴里呢喃着:“挺好的,挺好的,去那儿能挣大钱……”
隔着道墙,女儿忽然哇哇的哭了,林小松的心“嗒”的一下落回了实处,他赶紧跑回房间,抱着孩子“哦哦哦”地哄着,踩着小步子踱来踱去。
房间里没开灯,有一丝光线从外面的客厅斜进来,落在白底蓝花的瓷砖上,属于老式的那种陈旧。
这晚,他偎着女儿,一夜无眠。
走的时候,林小松去车站送刘阳。早上六点多,车站前的广场上到处是人,送客的,往来奔走的,脚步匆匆,平平尚还在襁褓中熟睡。
眼瞅着快要进站,刘阳站定在围栏外,看着林小松:“我走了,好好照顾自己和孩子。”
林小松望着男人,挤出点笑:“你也是,好好照顾自己。”
“现在日子是难捱了点,等平平能蹦能跳了,有人陪你说说话,时间就好打发了。”
林小松点点头,目光中依稀有泪,他用脸颊紧紧地贴着自己女儿。
刘阳放了包,朝他张开手:“我来抱抱平平。”说着从林小松怀里挟起熟睡的孩子,小心谨慎地抱着看了看,“这丫头像你,以后长得肯定漂亮。”
林小松伸手掖了掖裹女儿的小毯子,苦笑一声,说:“我命不好,还是别像我的好。”
“凡事往好处想,别太钻牛角尖了。”刘阳说起话来很有铁汉柔情的气势,“以后有什么难处,就打我电话,我想想给你支点什么招。”
林小松噗嗤笑了,“到时候你别嫌我烦。”他又说,“我还没去过深圳呢,等平平稍微大点,我带她去那边转转。”
刘阳将孩子还给林小松,拎上包:“来深圳就找我,我包你们父女俩吃住。”最后一句,“小松,我走了。”
“再见。”林小松轻声说。
刘阳头也不回地走了,因为要赶车,时间不等人,林小松目送着男人挤进人流中,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子很快便淹没不见了。
他这辈子永远在目送别人的离开,从来没有人愿意把他一并带走。
刘阳走后,林小松一直呆在他俩的“家”里,房租从五百变成了一千,他住了大半年,后来遭了变故,他不得不离开这个伤心之地,继续流浪。
作者有话要说:
下面就是几年之后的重逢了。
第21章
——四年后——
北市有个五星级的恒隆酒店,建于民国初年,据说祖师爷曾为清王朝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