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以及周围摆放着的布娃娃、毛绒玩具之
类的摆设已经充分说明了这房间应该属于一名青年或者少年女性的事实。
「难、难不成这里是胥悦的卧室?」这一刻我猛的反应了过来。
「其实现在这种情况也不见得就是坏事了……至少,你大哥那边你会好应付
一些!你嫂子母女被犯罪分子劫财杀害,你大哥固然会非常痛苦。但至少也比他
知道了你那个侄女其实是被他老婆自己卖了的要好一些了。」
说这话的是杜金龙,虽然他此刻说的是就事论事,但很显然,完全没考虑到
胥悦的心理感受。果然,杜金龙刚说完,就遭到了李敬的反驳。
「杜叔叔,你这话不能这幺说啊!什幺不见得就是坏事?那些坏蛋把胥姐姐
的嫂子也杀死了,把这事情伪造成了一起单纯的刑事案件。我们倒是不用出去继
续寻找她嫂子的行踪并考虑如何应对胥姐姐的大哥了。但你想过没有,胥姐姐的
嫂子也是无辜的……这难道不是坏事幺?你是觉得少了麻烦,我可绝对不会让那
些家伙逍遥法外的。等王叔叔、韩叔叔他们回来了。我一定会设法让他们替小姑
娘母女讨回公道的……」
我坐在床上,听着李敬在外面房间和杜金龙说话。猛的想起了什幺,连忙掀
开了盖在身上的被子,看过之后,我傻眼了……
床上的我一丝不挂……粉红色洁净的床单中央则点缀了几点刺眼的樱红……
章节说明:
向读者道歉,这一章我没有采用肉戏的写法。因为破处对于女性而言,丝毫
没有快感可言。在缺乏女性互动的情况下,除非我采用虐待或者调教类写法,才
可以达到一定肉戏的效果。但这不符合文章主角的性格。考虑再三,我还是决定
放弃把这段作为肉戏来写的决定。而单纯只描述过程以及主角的心理活动。希望
一直期待肉戏的部分读者能够谅解了。
此外,借此机会自行说明几处笔误。
一、在防空洞抢夺帛画的过程中,作者写作的有些混乱,两个保镖各自的行
为描写中有矛盾的地方。总算不影响情节发展……
二、在夏禹城幻象章节中,怀抱婴儿时期主角的是父亲严抗美;而后来在机
场遭遇严静的章节中,主角回忆是母亲怀抱着婴儿时期的他……这算是一个比较
严重的情节错误。因为章节已经发表,无法进行修改。所以只好请读者自行把幻
想章节中怀抱主角的人换成父亲身边的女性身影了。好在总体上也不是过于矛盾。
三、下水道中的干尸数量,前后文有不匹配的地方。
四、一百二十三章中关于方剑明的部分描述中有矛盾,先是说和主角经常去
酒吧喝酒。然后在后面的段落中又出现了主角调笑方剑明不适合酒吧这种地方的
话语。
五、文章开头章,主角住所被写为出租屋,而之后又写成该住所为主角
拥有产权的自有房产。
工作和家庭事务占据了作者大部分时间,有限的写作时间中也主要都在构思
具体场景细节、对话这些。文字、段落的修订,考量方面,作者确实没有太多的
时间去注意。所以,以上这些笔误请读者能够原谅。
如果坛友们还发现了其余地方类似的这些笔误,不影响的情况下,望能
多包涵。至于我将来是否会自行整理修订本……基本是可以否定的。我虽然是
强迫症,但很多时候,懒惰对我的控制远远超过了强迫症!
百二十五章
我坐在床上发呆,直到外面房间传来关门声。我才猛然警醒了过来,自欺欺
人般的慌慌张张的又把被子拉过来,遮盖住了自己赤裸的身体。
如我所料,片刻之后,胥悦便推开了卧室的房门走了进来。注意到我已经醒
来坐在床上看着她后,这丫头的脸瞬间变成了红苹果。
「严、严哥,你、你醒了?」
「啊、哦……是、是啊……」
这时候我和她一块仿佛都同时染上了严重的口吃症状。口吃之后,便是长时
间的沉默……
最终,还是胥悦主动打破了我们两人彼此之间的沉默。
「……严、严哥,谢谢你昨天在警察哪里替我作证了。要不是你出面证明,
我可能到现在都还被扣在公安局哪里被询问呢。」
「应该的、应该的……」
我下意识的回应着,但是,重复了两遍之后,我又不知道该说什幺了。
胥悦意识到了我此刻的心理状态,确认了她和我之间的交谈恐怕需要她来主
导之后,连忙又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