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喻和顾封锦先后死亡的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天。
是林天喻先死的,病死的。
顾封锦是后死的,在林天喻和他在一年前生活过的公寓的顶层,跳楼自杀死的。
后来才知道顾封锦在林天喻重病瘫在床上开始,就有了抑郁症和狂躁症。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
林天喻一睁眼就看着个黑不溜秋的死东西挂在天花板上,拉得老长凑在躺着的他的眼前,单一只眼睛眨巴着,打量了好一会儿,突然就张开口露出一排尖牙狞笑起来,吓得他一巴掌用力打开,就一滩墨渍一样的印记留在了手背上。
他怔愣着握紧拳头,他好像没死成,还活过来了,以一具完好无损,没有瘦的皮包骨头的身体活过来了。
他走到屋外,天在下黑雨,那初见到的黑物从他手背上又长出来,脱落,畅快地在雨里飞游了一圈,变大了一圈,然后没入了林天喻的身体里,又留下一滩墨迹。取而代之,手背上的墨迹渐渐消溶了。
过了开始的惊吓,林天喻觉着这黑东西也暂时不会害到他,便由他去了。毕竟是平白捡的一条命,无所谓。
后来接触的“人”多了,才知道,这个地方不同天堂地狱,是同时干过坏事和好事,或者什么都没干过的人死后待的地方。
这一睁眼遇见的奇怪东西可轻易不能乱碰,那是要和自己过一辈子的契兽,契约的条件是不一样的,一般而言,契约的越容易,这家伙就越弱。特例是很难产生的,那是一种属于王者之间的共鸣,至今也就一只手的数量。
林天喻心里一咯噔,想着那随便碰了就契约的黑东西,苦恼了一阵,然后只能认命。
本想着,安分守己,也能过日子。哪能想,是没有遇上不定期发作的郜劫,郜劫一至,一天内若没能“吃”了别人,就得自己灰飞烟灭。要知道,这里的人,是不能转生的。也就这一次活头。
也就是,这儿的人全都是会翻脸不认人的。
想活得几率大些,要么隐居,要么依附强者。想真安稳活下去,要么凭运气,要么凭本事。
林天喻笑脸相迎陪聊了几句,转头就往自己屋里边走。脸色Yin沉得要叫人见了都觉得心里发毛。
他可不要伴人身侧卑躬屈膝的,他得想法子唬了别人。他从墨迹里将黑东西拉了出来研究。
什么东西都各有弱点,也各有所长。他还不知道自己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自暴自弃还太早了些。
林天喻闭关有一年了,黑东西长大有手臂那么粗,皮带那么长了,还能够分裂,密密麻麻,林天喻让它占据了自己一整条胳膊,不知道的,以为他中了什么毒,满手臂的淤黑。
他出去第一件事就是砍了一个地主,即使他还没到郜劫,好在那死气,黑东西是能够吸食的。
“吃”一个人,是得先把契兽和人一起弄死的,然后夺取它们的灵魄化为己用,随质量有高低,再一次的郜劫时间也不等。
林天喻很快就成了口口相传的“恶鬼”,就是平白无故杀人的人的称号。就碍于他杀了地主,没人敢来招惹罢了。
其实他杀地主的手段也不光彩,就事先调查然后趁人不备罢了。
他就是要这样的名声和威慑力。
他的黑东西在体内消化死气,他走在大街上,就不远处仿佛看见了信徒朝圣的图景,他听说过的,那是这地方最厉害的“鬼王”,得了他的庇护,这辈子能活得老长老长。
他停下脚步,正在纠结跪是不跪,就有人讨好一般献媚,指着自己大骂,还成了众矢之的,什么脏话鬼话都冒出来,就想鬼王能把他搞死。
他也心下紧张,看着鬼王骑着马慢悠悠过来,一骨气勇气看了人长相。哎呦喂,不用下跪了。
“顾封锦。好久不见啊。”
他扬着嘴巴,许久没有这样张狂大笑。他抬头骄傲地看着马背上的人。
“啊。好久不见。”
纵容顾封锦摆着一副冷静的样子,内里却心猿意马。
这地方,时空错乱得很,他来到这里,从默默无闻到名扬千里众人朝拜莫敢不服,动机可就是想哪天能见着林天喻,好好保护他,不必死得那样早。
他下马,让林天喻和他一起坐上了马。利刺从地底窜出,将出口不逊的那些人通通扎地没了气息。黑东西蠢蠢欲动,本着不浪费的良好美德,林天喻拉出了黑东西,让它随意。
顾封锦住的地方,真的叫穷人大开眼界。
林天喻一路被鄙视,被许多眼神凌迟了千百遍,才被顾封锦拉进了他的房间。
“过会儿,我把他们弄死。您别生气。”
顾封锦拉着林天喻坐在床榻,自己则跪在了他的脚边。
“都成鬼王了啊,顾封锦。”
林天喻低头嗤笑,将沾着灰泥没有来得及冲洗的手指塞进了顾封锦的嘴里,被舔舐过每一纹路。
这样算来,林天喻两年多没有真正体会过真正的支配他人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