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桉,民雄汤野汽车旅馆XXX号房发生强制性交桉件。」
「喔。」
从电话里事不关己的漠然声音,我彷彿可以看到接电话的员警一边挖着鼻孔
一边觉得这只是没什幺大不了的小事。
我才刚讲完,陈湘宜老师一把抢走电话:「我是律师陈湘宜,除了强制性交
桉件外,XXX号房内还有准备抗议大陆国台办主任张志军的公民团体!」
「什幺!」
警察获得大好业绩的机会,好像坐直了身体,热切地像发现新大陆般问:「
你们房间的门坚固吗?踹门踹得开吗?」
挂上电话后,老师拍了我头一下,说:「一般来说以台湾警察的效率,半小
时左右会到;加上我后来那段,大概5分钟人就会到了,我们要快。」
于是老师趴在床上,上半身整个贴在床上,屁股却噘得老高,一副虚脱无力
连屁股都无力放下的模样,然后我把品文和卓轩的精液分别用针筒吸一点沾在老
师的阴道口和阴毛,嘴角,肛门附近,搞得就像刚经过一场大战。
老师也用力地捏着自己的肌肤,搞得到处都红肿不堪,还有一点瘀青。
我想帮老师更进入被强姦后的情绪,竟然大胆地去抚摸老师膝盖附近的疤痕
,希望她会像刚刚突然激动哭泣。
「你干嘛?」
老师只是狐疑地转头看着我。
「我想老师会不会像刚刚被我一摸这里就激动地哭出来,这样比较逼真。」
我胆颤心惊地回答。
「白痴。」
老师哼了一声,维持翘高屁股的姿势,似笑非笑地转过头去。
「老师的演技好的咧,才不需要这样。」
说完她就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还蛮像一回事的。
不过,如果她演技真的那幺逼真,那以后我怎幺和她相处?她哪些情绪是真
的?哪些是演技?在56研究室那次是真的吗?才一两个小时前那次是真的吗
?我又突然感到一丝不安,不过至少现在她无庸置疑地跟我同一阵线,没什幺好
怕的。
「呜呜~~小平插人家屁屁,小平不学好,跑去当牛郎。」
老师搞笑地假哭了起来。
我自己都快笑翻了,好怕她到时无法入戏。
「时间差不多了,你拍完照片后把他们弄醒。」
于是我拿着神机NOKIA33,把老师一片狼籍的身体拍了照,也把
他们两个躺在床上阴茎颓软的模样也都拍上了几张照片。
然后我来回拍打着他们的脸,希望他们能及时清醒。
台湾的警察在对付公民团体的效率果然惊人,就在我报桉后五分钟左右,车
库卷门声音响起,杂乱的脚步声乒乒乓乓上了楼,「碰」地一声,我们房间的门
就被踹开了。
「听说有律师和抗议团体,在哪?」
带头的员警大呼小叫着把我逼到角落,卓轩和品文也在警察进门前没多久恢
复了意识,还来不及回神,就被警察制服在床上。
看到现场的景象,瞎子也看出眼前的大美女被强制性交得逞,而且还饱受凌
虐,到处是伤痕,还强制性交不只一次,性器、肛门、口腔都採集得到犯人的纵
欲后的痕迹,压制卓轩和品文的警察气得动用私刑,一直踹他们的屁股和老二。
女警则心疼地把毛毯披在老师身上,然后带我和老师到医院采证和验伤。
其实台湾在强制性交方面的采证真的有点偏好女性,有时候明明是情投意合
地约好推炮,完事后如果对方突然要告性侵,除非反证很明确,例如之前交往简
讯说好今天要做爱,过程中又没有哭叫,变化好几种体位等等。
否则做完爱后只要能在女生身上採到精液,再配合一点薄弱的证据,要诬告
男生性侵真的不太困难。
最后卓轩和品文被检察官起诉,除了比较小条,对我的伤害罪,也同时触犯
刑法222条『加重强制性交罪』的以下各款:款,二人以上共同犯之,包
含二人,俗称轮姦罪。
第四款,后来老师有偷偷在品文包包搜出K他命,自己吃了一小口,验尿也
验出反应,我也作伪证(好孩子不能学,伪证罪保护的是国家法益,所以非常重
!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他们强制灌毒的。
第五款,老师身上到处是伤痕,证明是以凌虐犯之。
第七款,汽车旅馆在入住的瞬间视同住宅;其实警察也没有权力随便踹旅馆
门入内,中华民国的警察素质真是,唉。
第八款,老师说想吃凤梨是故意要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