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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下皮箱,打开随身皮包的夹层,取出那串差不多一年没有用过的钥匙,习惯地抽出最大的那把打开防盗门,又用磨得最亮的那把,轻轻插进门锁,向左边转了两圈,本以为会有点艰涩的门锁轻巧地发出“喀塔”一声,开了。
这屋子年龄比我都大,夏天屋门会涨得不那幺容易推开,开门的时候要稍稍提一下门把手才行。我正准备像以往一样提一下门把手,谁知手上稍一用力,屋门无声地开了。
夏日傍晚金色的夕阳照在脚下,门前的垫子上放着我常穿的蓝色绣花拖鞋。我清楚地记得去年离开的时候,鞋子洗干净收在了门边的鞋柜里。一般的女孩子遇到这种怪异的状况,应该立刻离开屋子打电话报警,可我辛夷,做了六年律师,杀人放火的死刑犯都面对面交谈过,还真没见识过入室抢劫的会把主人家常穿的拖鞋整齐地摆在门口。
我脱下鞋子,赤脚踩在地板上。地板光亮得像刚刚打过蜡,一丝灰尘都没有。
大门正对着小小的厨房,厨房门开着,窄窄的窗子开了个缝儿,夏天的风吹进来,百叶窗帘发出轻轻的嗒嗒声,外面透进的烟火气让这个一年没人住的屋子顿时生动起来。Cao作台上原来苫着的白布不见了,干净光亮得如样板间,更凸现了Cao作台上那个小小的翠绿西瓜。
大门背后右手就是卫生间,我顺手推开门,闻到了一股有别于我常用的薰衣草味的清新剂,那是…大海的味道,打开灯,没有窗子狭小得只能站两个人的卫生间显然也被仔细打扫过了。
进门左手是不到十个平米的客厅,客厅后面是同样面积的卧室。客厅原本没有窗户,当年我找人确认客厅和卧室之间的墙不是承重墙,就把那堵墙改成了双扇的磨花玻璃推拉门,从此客厅就可以见到阳光了。
眼前客厅和卧室之间的玻璃门拉开了一半,金色的夕阳透过薄薄的白色纱帘投在书桌上,更显得桌上大玻璃花瓶里的蓝色绣球花格外夺人眼球。
看着这束在北美很常见,但北京城很难找到的蓝色绣球花,我确信这屋子到底是谁进来了:是他。
屋子大门的钥匙一共有三套:一套正握在我手上;还有一套我原本放在办公室,去年出去前特意给了闺蜜方雅欣,以防这一年中有什幺特殊情况;第三套钥匙三年前我给了一个人,可那人永远都不会再用钥匙打开这扇门了。
刚进门的时候,我认为是雅欣派她家保姆来做了田螺大婶,可田螺大婶即使会给我买个西瓜,也断不会换了空气清新剂,更不会买蓝色绣球花。
鉴于他和雅欣之间恶劣到极点的青梅竹马关系,根本不存在合作的可能,那幺真正的田螺只有他:耿逸飞。只有他,曾有过未经我同意就用钥匙打开屋门的前科,只有他,批评过我的空气清新剂,也只有他,给我送过蓝色绣球花。
是他就是他吧!我叹了口气,假如这一切都是他亲力亲为,那我更付不起他那份田螺的工钱了!只是我们两人之间…唉!都是一笔笔的乱帐!
我把两个沉重的大皮箱拖进门,靠着鞋柜放好,关上大门,穿上拖鞋,走进客厅。客厅里原本各处也笘着白布遮灰,现在沙发上,书桌上的白布也都取了下来,洗得干干净净,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茶几上。被我收起来的玫瑰烟灰缸已经取出来放在书桌原来的位置,唯一让我觉得没有变化的是那几本原来散放在茶几上的新闻周刊杂志,现在还在原来的位置,一动没动。
穿过客厅,一进卧室我就愣住了:只有这里还保持着我离开时的模样:宽大的双人床,笨重的五屉柜,还有两个床头柜上依旧苫着白布,上面堆满了足足有硬币厚的灰尘,连老式大衣柜的穿衣镜上也落满了灰尘。我来到穿衣镜前,透过灰尘模糊地看到经过十六个小时长途飞行后悲惨的自己:长过腰际的头发混乱地纠结着,脸上泛着灿烂的油光,浓重的能和国宝媲美的黑眼圈,干裂得好似掉了两层皮的嘴唇。我裂开嘴,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辛夷,你还是回来了。
去年8月底,凭着优异的语言成绩,出色的职业履历还有我们事务所与C大深厚的人脉关系,身心憔悴的我来到纽约,开始了盼望已久的法学硕士进修课程。
那是我二十八年生命旅程中难忘的十个月,我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