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朱砂
那是一种与死亡不相衬的美丽,因苍白卸去所有修饰,反而真实。
像塞落满嘴新鲜的杨梅,嚼不开,又来不及咽下,只得往外找出路,夜莺的唇上,挂着涔涔红浆。
余夜昇三步踱过来,掰他的嘴。
里头黏腻腥滑,血rou一片。
血水滚下来,弄脏余夜昇的手,他敛眉,方罗帕一时无从找起,想来是昨夜倒错,不知丢到哪里。
“张嘴!”满手血腥,余夜昇暴虐地撬夜莺的牙。
一截断掉的调羹柄血淋淋的掉出来,余夜昇心惊,他藏了这样锋利的东西,竟然用来对付自己。
“阿三!”余夜昇连叫了好几声,才把阿三的魂从夜莺身上拽回来,“去叫车!”余夜昇突然不高兴阿三看夜莺的眼神,不是厌恨,远比厌恨更焦灼,说不清是什么。
连带他也一起恨上怀里奄奄一息的夜莺,为他轻而易举地让自家兄弟沦为蠢货,为他临到濒死还要带着一副美丽的皮相,到他面前晃一晃,留下点印象。
干脆弄死他罢,余夜昇想,成全他,毁了他,一了百了,一笔勾销。
“哥……阿哥……”夜莺张嘴,含糊不清叫了一声。
余夜昇懵了,一只透着死气的手,冰凉凉攀到他的面上,夜莺用看前世情人的眼光,shi润的,倔强的,长久把他凝望:“阿哥……”他艰涩呜咽,“疼……我疼……”
人人喊他阿哥,余夜昇却在夜莺单调的重复中听出爱恨痴缠。
“知道疼,为什么还做傻事?”
夜莺不答,尤似弥留之际,恋恋不舍:“阿哥,我冷,你抱抱我,抱抱我……”
“哥,我要死了,我的枕头底下封了十二块银元,干净的,你去取来吧。”
“哥,埋我的时候,不要草席,草席有虫,咬人,疼……”
“哥,我不想走,我走了,你怎么办?谁来陪你……”
一声“阿哥”,剪刀一般剖开一肚坏心肠,黑心又搏动。
这会儿他倒不鄙夷污脏腥臭了,由得夜莺将血做朱砂,染红他心口青白的长袍:“你不会死的。”他好似活阎王,能断生死,“我不叫你死,你就不会死。”
人是余夜昇亲自抱到车上的,阿三过来接手,他没让。出门,直奔山东路麦家圈最好的西医医院。到底没死成,养足半个月,又是莺声婉转的一只伶俐小鸟。
夜莺能说话后,余夜昇来看过两次,一句没提当日的事,只当他真的死过一回,重获新生。
出院那天,恰逢文明先生段岚峯过世一月,他是知名人,演员,新影帝,演过《小玩意》和《乱世惊鸿》,满街的瑶台玉凤和寿客,都是痴心人对他的惦念。
一队穿青蓝布衣黑长裙的少女捧着花经过,走得看不见影了,夜莺还在扒窗张望。
“你也喜欢段岚峯?”余夜昇问他。
像是被喜欢两个字惊了,夜莺低下头:“知道,有客赏过两张大光明的戏票,演的《杨春雪》,可惜是晚上……”一个昼伏夜出吃腿子饭的,哪有闲时光。
他露出难过的表情,嘴唇抿成一道缝,余夜昇瞧见不喜欢,便要拿话刺他:“以后都不用可惜了,他死了……”
夜莺放在膝盖头上的手,缩成一小团:“听说他是被别人乱刀砍死的?”
余夜昇抓他的手,冰凉,颤抖:“怕了?”
“昇爷不怕?”
“你们那条街上,怎么称呼我的。”杀人魔王余夜昇,手里过的人命还少么。
夜莺猛的抬头,面颊上薄红,看着像怕,又胆大包天:“昇爷相信因果轮回,天理昭昭吗?”
他这副虎视眈眈的模样倒是少见,余夜昇觉得新鲜,偏过头看他:“骗骗你们胆小的,要真有,我早该死了千千万万次了。”
夜莺提手来拦余夜昇的嘴,不叫他说完,睫毛下黑釉一般的眼睛浑浑带了露气,水光滟潋:“别说那字。”
软糯糯的指尖摁在唇峰上,一丝丝痒,沁骨头的酥。
真情也罢,假意也好,余夜昇揪下他的手,似吻非吻地搁在唇边摩挲:“就算真的有,该我的命,千刀万剐,我也等着。”
夜莺抽不回手,只得把头扭开。
车子开过兰心大戏院,《乱世惊鸿》的电影早已下映,海报仍高挂戏院上。
已故影帝段岚峯端正英俊的笑容,历久弥新,宛若永生。
第7章 恩爱
照例十五,红灯高升。
破天荒,余夜昇没有来花街。
帐幔里伸出一只纤弱的白胳膊,玉兰般娇嫩的手指把床帘子绞出暧昧的褶皱,须臾,被男人筋骨分明的大手捉获,拖回帐中。
缎面的锦被上,浅浅留下手臂掠过的痕迹,似一池被撩拨的月光。
夜莺一丝不挂,躺在余夜昇的身下,咯咯咯笑。
“痒……”他笑着扭腰,躲余夜昇心怀不轨的手,可腿还牢牢挂在余夜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