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启严开着车将林尔送回家后,准备一个人散散心,林尔答应他会好好考虑一下,而他也要找个地方仔细想想。
在第三次经过盛光武馆的时候,庄启严终于将车停下,站在武馆面前,给一个人打了个电话。
“喂?”
“哟,怎么打电话了?”电话那头的那男人声音磁而慵懒,一听就像是刚睡醒的样子。
“许之铮,来武馆陪我练练。”
“哪有你这么求人的?”许之铮还没睡够,昨晚处理任务一直到凌晨,这才刚睡了五六个小时。
庄启严轻笑一声,毫不留情地回道:“二十分钟之内我见不到你人,你就别想看见庄点。”
许之铮咒骂了一句,气冲冲地起床,随便披了件大衣就出门了。
如果用简短的话语来开阔许之铮和庄点的故事,那就是:许之铮喜欢庄点,全世界都知道,除了庄点。庄点喜欢许之铮,全世界都知道,但是许之铮假装不知道。
许之铮心里很简单,又很繁复的情绪,让这段感情成了庄启严抓住的小尾巴。他,许之铮,喜欢摧毁敌人、并且眼都不眨、对人声色俱厉、甚至比庄启严还要“臭名远扬”的组织老大,经常被庄启严拿心里那份仅有的纯粹、饱含着像青春期小男孩对初恋期待的爱情,来威胁自己,比如现在。
一切都是为了庄家的那个小养子,庄点,庄点点。
许之铮到他手下开的盛光武馆时,庄启严已经在跆拳道馆换好衣服等他了,许之铮脱下大衣,嘲讽道:“有事没事就会到我这儿白嫖,你说你这个老板当的,连个武馆vip都充不起?”
庄启严和许之铮知根知底,许之铮是华裔,在国外生活了二十年,并且做了特种兵,退伍后,和庄启严一起合作。他不杀人只赚钱,要杀人只想办法将人请进牢里,掌握商界人士的所有底细,人脉延伸至全国及海外商政法医各界,靠着团队不动声色而又狠厉的行动特点成为了庄氏背后的支柱。
庄启严早已习惯了许之铮开玩笑的方式,但此时心里有事,索性将助听器摘下收好,求得耳根子清静。
许之铮和庄启严都是黑带,但是许之铮的段位要高一些,毕竟是干打打杀杀这行生意的人,不学着点防身肯定不行,再加上庄启严练习时都要摘下助听器,听不见声音,这对判断会有些影响,所以,许之铮每次当陪练都要让着他点儿,当陪练不难,难得是把握好度,伤了人不好弄,放太多水又要被怨打得不过瘾。
但是,这次庄启严倒是拼了力气拿许之铮撒气,许之铮好几次都低估了庄启严的发力,差点招架不住。
“你疯了?!”许之铮没顾上庄启严听不听得见,一个扫腿将人扫得重心不稳,将将要摔下去再以敏捷的身手扶住,庄启严鼻头上的汗汽凝成汗珠从鼻尖滴下,喘着气任许之铮扶着,双目死盯着武馆的地面,却失了焦。
“说吧,遇上什么事了?”许之铮比划着不熟练的手语问庄启严,许之铮和庄启严是相交多年的朋友,许之铮看着学着也会了点手语,能够做简单交流。
庄启严喝了一口水,沉思了片刻,问道:“你怎么不跟他说明白?”
许之铮没能反应过来,愣了两秒才明白这是问的他和庄点点,许之铮一八六的大高个忽然抱着腿缩在庄启严旁边,重重叹了口气,双手比划着答道:“因为害怕啊,害怕不能变成他心里的那个许大哥。”
庄点点喜欢的许大哥是十年前那个绅士温柔,在他饿到双腿打颤、眼泪直淌的时候给他送一碗白米粥,在他沉入沼泽,坠进渊底的时候捞他一把的许大哥,而不是这个黑帮组织的头头,生来走在刀尖上,死也只能灭了全尸,在灰色地带肆意的许之铮。
许之铮的真实身份庄点并不知道,庄点从始至终只知道许大哥是庄少爷的朋友,英俊儒雅,笑容和煦,是他心头的那抹不能消散的白月光。
庄启严擦了擦汗,站起身,重新戴上助听器,闭着眼适应了几秒,说道:“人生短短几十年,别拖下去了,太浪费了。”
“共勉咯。”
庄启严心里的堵闷感随着汗水散去了,弯下腰对坐着的许之铮说:“和你商量件事情。”
“什么事?我主要想听听事成之后我的好处。”
庄启严轻笑,说道:“事成之后,我派任务都让庄点去通知你们,给你制造机会多看看他。”
许之铮摇头说道:“这倒不必了,我要是想见他随时都能见,现在主要是不知道见了以后该怎么办。你……你就平时帮我在他面前多说说我的好话就行了。”
庄启严默许了,在许之铮的耳边低语了一会儿,说道:“一言为定。”
“嗯。”
“我走了。”
“走吧,我去老三那儿玩一会去。”许之铮看着庄启严换好衣服后离开武馆,他这才也起身去换衣服。
林尔到家的时候给母亲江荷打了一通电话,江荷不识字,电话也只会接不会打出去。
“儿子,你怎么上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