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她怎么没发现,看到那些零碎的街景、人间烟火诉诸于镜头和笔端,再用喜欢的方式表达出来时,是这么的有成就感。
一连三天,秦居然都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好在她天生“脸皮厚”,不管受了多少拒绝都没有特别明显的挫败感,阮南心里有自己的计较,也就压根没在意秦居然到底能不能拉来投资。
第三天晚上秦居然回来的时候好像还有点高兴,阮南赶紧走过去问:“今天怎么样?”
秦居然先是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阮南晃着她的手:“到底怎么样嘛小秦总?”
“今天见的是A市一家在省内连锁的本地菜集团总经理。本来是和所有人一样排队等着招标,结果她临时有会,不得不先取消了。”
“没见到?”
“结果乘电梯的时候很巧,又遇到了。”
“所以你拥有了唯一的机会?”阮南睁大眼睛。
秦居然点点头。
“然后呢?”
“然后……我们进行了一场长达半小时的私人交流。”
“然后她同意投资了?”
“然后她劝我别自己搞M了,跟着她搞餐饮吧。”
好嘛,出师未捷,总裁都差点被挖走。
虽说没拉到投资,但也侧面地印证了秦居然的能力,秦居然无奈地笑了下,阮南伸出手抱着她安慰道:“好啦,等公司做起来了,以后这些人都还是潜力股东的~”
秦居然回抱住她,低头在阮南肩头蹭了蹭:“好。”
阮南松开手,把衣柜旁边的灯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一套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黑色西装递给秦居然:“看一下,应该合适。”
秦居然一愣,想到阮南之前说等三天,忽然愣在原地,像是有些犹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是……”
阮南点点头:“明天是我母亲的忌日。居居,陪我一起去吧。”
秦居然把西装拿在手中,用力地点了点头,轻声道:“好。”
凌晨五点半闹钟响起,秦居然一点都没耍赖拖延,认真地走进浴室洗澡梳洗,她将头发整整齐齐披在脑后,洗过脸后没有画任何妆容,一丝不苟地穿上阮南买好的黑色西装以及女士皮鞋。
阮南同样收拾好换上黑色衣服,秦居然怕她冷,将家里唯一一件黑色风衣拿给她披在了身上。
“你不冷?”
秦居然简短地摇了下头,没再多说话,直接拿了车钥匙下去开车。
冬末的天已经渐渐开始早亮,晨雾裹挟着早晨特有的气息氤氲在周遭,阮南上车后先说了一个花店的地址,秦居然按照导航开过去,阮南自己下车,没过一会儿就捧着一小束瘦瘦的白菊出来了。
白菊的外包裹也是黑色,阮南一身西装套在黑色的风衣当中,风吹过她的头发,在这个冬日的早晨脸色被映衬地格外白皙。
阮南头有些低,隔着一层车玻璃,秦居然看不清阮南脸上的表情。
但从花店走出来的那一刻,秦居然仿佛看到了和从前每年的今天一样的场景。
每一个那年冬日的早晨,阮南就穿着黑色,瘦小的身影,捧着一束白色的菊花从那个街角转身后走来。和今天一样,看不清她眉眼间的思绪,却仿佛能从风中听到无声的思念与呼唤。
阮南上车,秦居然下车,没过一会儿,同样捧着一束白色雏菊走了出来。
车子一路往西开,今天很冷,太阳好像并没有要出来的意思,汽车的声音划破雾气与隔阂,也是直到这一刻,秦居然才意识到阮南这次回来为什么选择了黑色的路虎。
那是这个世界上她最爱的人啊。
车辆停下,秦居然手捧鲜花下车,同阮南一起并肩向墓园中走去。
冬晨墓园中的人并不多,阮家为母亲选择了一个很安静的角落。
秦居然没有触碰阮南的手,没有任何身体接触,等意识到就在前面时,秦居然故意落下半个身位,看着阮南先向那里走过去。
黑白照片上,她笑着。容貌清丽,笑容中满是宁静、幸福。
那也是她一生中最好的时候。她腹有诗书,年少有志,在最美的年华选择了将人生奉献给音乐、学术以及理想。她跟着当时同样意气风发的男同学来到西班牙,她们在一个陌生的国度旅居,体验生活,并在那里有了她们爱的结晶,阮南。
一个漂亮、可爱,遗传了自己很大一部分音乐天赋的女儿。
她那么软糯,每天在她下班回家的时候都会早早地等在落地窗前。她那么调皮聪明,每次看到先回来的是爸爸,就假装画了一幅画,和爸爸要一只冰激凌做奖励。看到是妈妈,就假装肚子疼不舒服,问她能不能吃一块巧克力,吃一块儿就会开心了。
临终在病榻前,她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她。
她还那么小,她好想用之后所有的时光换一种超能力,看看以后能替她陪在身边,能带给她一生幸福的那个人在哪儿、是谁。
她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