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仅有的机会端详洛蓝的手。
洛蓝手指纤长,指节并不突兀,故而手指的线条尤为流畅。他的皮肤细腻白皙,隐约能看见皮肤下面淡色的血管。众所周知的,即便是握笔这种不费劲的动作,长时间还是会在手上留有痕迹,或许是神体的缘故,洛蓝温润的掌心干净得很,楼千弦寻摸了大半天,一无所获,不见半个薄薄的茧子的踪影。
初始入门是认字母。洛蓝照葫芦画瓢,将楼千弦临时制作的字母表誊抄了一遍,心中有了梗概。随后按部就班,学习单词拼写、英文发音同基本文法。洛蓝平日里话语Jing简,唯有在楼千弦给他上课,学习语言音调时,话会更多一点。
淡色薄唇开开合合,偶尔投来的疑问目光,俱让楼千弦心灵悸动不止。楼千弦有些庆幸,那些对同龄人来说枯燥单调的基础课程,他无一不耐心听进心中,并且将之Jing通掌握了。
词汇量还未达到阅读水平时,洛蓝会请楼千弦为之念书。先一句原文,后一句译文。他似乎对书籍并无特定嗜好,一般是楼千弦正在看什么,他便听什么。不过,据楼千弦观察,洛蓝对某个段落、某个情节、或某个概念感兴趣时,总会轻微耷拉眼皮,稍作沉思。
楼千弦收敛心神,俯身攥住洛蓝的手,牵引笔尖在一个时间词下方,从左到右刮出一道横线,“这个是关键词。”洛蓝落笔稍顿,很快便掌握了窍门,楼千弦顺势把下巴搁在洛蓝发頂,凝神看了一会儿,肩膀突然一矮,洛蓝下意识别开身子,微凉的嘴唇不偏不倚印在他软软的耳垂上。
“这是奖励吻。”楼千弦圈住洛蓝的脖颈,整个人的重量依附在洛蓝背后,沙哑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我母亲以前总是这样对我做的。”
“洛蓝,你不会像他们一样离开我,对吧?”
这一落笔施劲过甚,尖锐的笔尖啪地碾碎。
初夏时节,楼宅收到了一封正经八百的拜帖。
齐叔看着拜帖上的落款,瞪大了混沌迷蒙的双目,不大一会儿,干涸的眼眶变得通红。他疾步奔向书房,徘徊踱步,按捺住兴奋的心绪,跺跺脚,才毕恭毕敬敲响书房的门,得到允许后才颤抖着佝偻的年迈躯体,双手将拜帖奉上。
落款人,是楼千弦的亲叔叔。
楼千弦对这个叔叔留有不寻常的印象,但他从未亲眼见过这名传闻中的叔叔。他对这个叔叔所有的了解和认知,都是来自他父亲愤慨的片言只语之中。叔叔叫作楼青衣,是父亲仅有的血浓于水的亲弟。
楼青衣年轻时长了副温润如玉的容颜,可惜骨子里的性子落拓不羁、狂放粗野。他本来业已同青梅竹马约定好白头偕老,厮守终身。好景不长,一次他随好友到外省谈生意,却对合作商贾的妾侍一见钟情,二人很快就勾搭在一块儿,珠胎暗结。
婚期如约而至,楼青衣却趁乱同那妾侍私奔远走,青梅竹马身披嫁衣,等了他一晚。待核实了楼青衣辜负她的传闻以后,那青梅竹马托人将二人定情的玉佩送还回来,然后披上焰火一样的绝美嫁衣,永眠冰冷的湖水中。
一尸两命。
自此以后,楼老爷子便同楼青衣绝了父子关系,即便后来楼家家逢巨变,楼老爷同楼老夫人与世长辞,楼青衣亦没露半张脸。同理,楼千弦为父母立衣冠冢时,这名道理上的叔叔,也没到场。一如楼老爷子指天誓日的赌咒,他们楼家和楼青衣恩断义绝,绝无半点瓜葛。
俗话说,事出反常必有妖,楼青衣突然造访,动机未必纯粹。
作为知情者,楼千弦不避讳齐叔,把这件关乎楼家声誉的隐晦事件一字不落告诉了洛蓝。说罢,二人均向洛蓝投来了目光。齐叔的殷切,楼千弦的抗拒,洛蓝抿了一口茶,茶盏遮去了他眼底的Yin晦,“既然来了,便见上一面罢。”
第6章 第六章
拜访之日将至,齐叔激动得几乎夜不能寐,心中过了一遍又一遍会晤的情景,为了让现实合乎他的想象,所有同造访相关的事宜他都不辞劳苦,亲力亲为。
三日后,楼千弦终于见着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一如他想象中那样高瘦刻薄,斜飞入鬓的剑眉,瞳眸深邃,嘴唇扯成一条线,嘴角两边朝下耷拉,初见便给人严厉的感觉。随他一同到来的,还有那风韵犹存的妻子陈氏,以及面如冠玉的独子楼千若。
楼青衣一言不发地打量楼千弦,他脸上的沟壑极深,随眯眼的动作牵扯到极致。半晌,他抬手勾了勾,楼千若便从袖中取出一份官府的文牒,交予楼千弦,他眼神不住瞟往洛蓝,打了个激灵,压抑回去。
楼青衣捋了捋胡须,“我同官府已经商榷过,将监护你到成年为止。”顿了顿,他不善地瞥了眼洛蓝,含沙射影道,“你且可放心,我对兄长的事业并无兴趣,只是看不过心怀鬼胎者欺瞒你年幼无知,将兄长留给你的遗产蚕食掉。”
楼千弦沉默了许久,缓缓抬眼,眼看即将发作。洛蓝温润的手时宜恰好地握上它的,不轻不重捏了把,楼千弦心中的小兽霎时间偃旗息鼓,顺了毛舒服极了,咕噜咕噜的哼着。洛蓝朝如坐针毡的齐叔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