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很是尴尬。
这人约莫17、8岁,身量修长,面容清俊,但莫名就是给人一种很凶,很不好惹的感觉。
“刚刚真的很不好意思。”清欢真心实意的道了个歉。毕竟是大黄的错。
那人对着清欢点了点头就转身走了。
清欢站在原地满头雾水,这时刚刚的那个狗主人走了过来,看见清欢疑惑的表情就解释到,“他是傅遇,住在我家楼下,基本上这附近的人都认识他。”
“都认识?”
“对啊,我们这所有的动物不管是花鸟鱼虫还是什么,只要看见他就围着他叫,拉都拉不住,但是从来没有咬过他,我们渐渐的也就习惯了。”
清欢道:“原来如此。”怪不得刚刚那些狗狗的主人那么淡定,就她一个人冲了出来,但是这人也太倒霉了吧。
傅遇回到家,就坐在沙发上一声不吭。卢鸿雁一看他这个样子就知道他在生闷气。就放下手里的东西坐到他旁边说:“怎么了,你不是说去跑步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被狗追了?”
傅遇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看自己儿子的样子,卢鸿雁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毕竟这种事从小到大已经不知道发生过多少回了。
卢鸿雁拍了拍傅遇的后背,语重心长道:“儿子,你要习惯,毕竟以后还有几十年的时间,你要学会接受。”
傅遇看着卢鸿雁,幽幽道:“妈,我是您亲儿子吧。”有这么安慰自己儿子的吗。
如果傅遇不是自己儿子,就傅遇从小到大发生的事,卢鸿雁觉得自己能笑一年。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像傅遇这样的。
傅遇上小学的的时候,放暑假了,全家去乡下nainai家,大家在院子里进进出出的都没事,只有傅遇,只要在院子里出现,就会被公鸡咬,被鸭子追,被鹅撵,连院子里的小nai狗都冲着傅遇nai声nai气的叫。
刚开始的时候,傅遇遇到这种事还会惊慌失措,随着这种事越来越多,傅遇的年纪也越来越大,他也越来越淡定,基本上已经可以泰然处之。
晚上睡觉前,傅遇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清欢,当时他已经做好了短时间之内不能离开的准备,谁知道清欢一出来,那群狗就散开了。前后不到5分钟,他从来没有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脱开身,最长的一回他被一群流浪狗在小巷子里围了整整两个小时,那年他上小学六年级,最后如果不是卢鸿雁见傅遇这么长时间还没回家出来找他,可能这个时间会更长。
☆、第 5 章(修)
转眼,清欢已经出院一个星期了,在这一个星期里,清欢已经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附近的环境也熟悉的差不多了。她觉得是时候出去找个工作了。
她占了人家女儿的身体已经是占了大便宜了,如果再花人家留给自己女儿的钱就有点过分了。况且以后的时间长着呢,她更应该提早打算。
上辈子清欢做的是绣娘,针线活在她在的绣房里也算的上是数一数二的。这次她还准备找与刺绣相关的工作。
第二天早上吃过饭后,安抚好大黄,清欢就背着自己的小包包出门了。
自从上次发生清欢想做饭吃,发现厨房没有食材的状况后,第二天她就去超市买了一大堆食材回来,自己做饭。虽然味道一般,但是省钱,在这种没有收入的时候,清欢觉得钱还是有必要省一省的。
清欢家在金水区,是L市的中心区,而清欢今天来看的就是金水区最繁华的一条街——立新街。商铺林立,晚上的时候各个店铺的霓虹灯亮起来,站在高处看过去就像是一条彩色的丝带,漂亮极了。
清欢挨个看过去,发现服装店很多,但是招的都是卖衣服的人,并不招做衣服的人。转了两条街,发现没有一家服装店招做衣服的。一时也不免有些泄气,找个工作怎么这么难!
“你这手帕是在哪买的,这花儿绣的可是真好看。”
“就是在前边的一家店,里边的东西都是纯手工制作的,像这朵花就是人家一针一线缝的。”
“那可得不少钱吧。”
“可不是,就这个手帕就花了我200块钱呢,不过这是真好看。”
清欢向声源处望去,只见两个阿姨站在路边聊天,手里还拿着一条手帕,以清欢眼光来看,这条手帕绣的很是一般,针法不齐,没有一丝灵性,不过看两位阿姨的样子应该是很喜欢。
“是啊,你说的那家店在那,叫什么名字,改天我有时间了也去看看。”
“就在前边,你走个五分钟就到了,叫一珂锦绣。”
剩下的话清欢没有继续听下去,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这个一珂锦绣看看,碰碰运气。
走了五分钟,果然就看见,是一块木头做成的牌子,上边用行书写着一珂锦绣四个字。牌子比较小,只是左右两家店的招牌特别大,所以就显得这个牌子格外的小。
招牌虽然小,但是里边的空间还是很大的。整个店的风格就是古风,随处可见的木制品,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