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能用了啊!”
“什么?有豁口了?”谢铮眉毛一竖,接过刀子一看,果然有个缺口,于是瞪向李明月,“明月姑娘,你弄坏了我的刀,要怎么赔?”
只听李明月嗤声一笑,“这天下兵刃,遇我玄铁枪,有几个会完好无损?你那小刀子没有碎尸万段已经不错了,况且是你自己扔的,我可让你用刀子来砸了?”说完,李明月又开始鄙夷的看着谢铮。
谢铮皱了皱眉,“好像确实是我扔的,这可怎么办好?这可是七哥送我的一套小刀啊,唉——”谢铮摇了摇头,随手将刀子插在门框上,拉着冯晓曼进了院子。
李明月一愣,心下又想,不就是一套飞刀,又不是什么稀罕物,邓大哥胸怀广阔,自然不会计较,冷哼一声,回到其他几个侍卫侍女一起候着了。
很快,沈墨和沈秀一帮人,也决定回院子里休整一番,将搜集的东西能带走就带走,带不走就藏起来或毁掉,尚不知断肠谷里到底好不好走,物资多一些总没错的。
大门口只剩下李明珠带来的几个人,你看我我看你,他们也想进山庄,吃个早饭,歇歇脚也好,无奈主子们没回来,他们也不好进去,只好继续留在大门口等着太阳把一身的露水晒干。
朝阳缓缓升起,山中的晨雾几近消散,草上的露珠随着两双靴子大颗小颗的滚到古道,融入泥土,或沾上衣摆。李明珠依然仰着小脸,目光迷离的看着邓七,这是她的男人,未来的夫君,从小就喜欢着的人,虽然为了布局,传言他逃婚,让她背负了一些流言蜚语,但她不介意,直到听到他跟那个叫谢铮的少年在一起行龙阳之好,她才突然有些坐不住了,莫名的,就很在意,这个男人是她的,不管什么人来跟她抢,即便只是个流言中的男子,她也介意,很介意。
“明珠,很快我们就要到断肠谷,那里毒瘴密布,艰险万分,你还是回去为好,现在已经有多方势力混入其中,我怕你有危险。”邓七被李明珠灼灼的目光看的浑身不自在,只好找个由头,想让她回去,否则日日这样面对,恐怕他会疯。
“枫哥哥,落华剑我已经练到第三十六式了,与你双剑合璧,恐怕这世间也少有敌手,我要留下来帮你。”李明珠抱紧了邓七的臂膀,她才不会走。
“你不是江湖儿女,这山中经常风餐露宿,食不果腹,你会不习惯,我不想你吃苦。”
“为了枫哥哥的大业,明珠不怕吃苦。”
“你真的一定要留下?”
“枫哥哥为何一定要赶我走?可是为了那谢铮?”
李明珠说着,泪盈于睫,她心底确实担忧着这件事情,毕竟往前这么多年,邓七一直不近女色,对她也只像对待妹妹一般,如果他真的好男色,那她这么多年,一颗芳心将寄于何处?
邓七定了定神,扳过李明珠的肩膀,“明珠,我邓七不是不守信用之人,定会娶你为妻,谢铮是我的好兄弟,还救过我的性命,我不会慢待于他,希望你也不要生什么误会,她性子有些……有些跟常人不太一样,如果做了什么不着调的事情,你也别往心里去。”说着邓七想起了谢铮以往的一些事情,嘴角勾起一抹浅笑。
李明珠却因他这样一抹笑失了神,她的枫哥哥也经常对她笑,但是那更像长辈对待幼童的一种笑,却不像这一笑,情之所系,刹那芳华。
转而又想起,这笑不是对她,是对那个谢铮,他的眼神不在她身上,这无异于晴空一声霹雳,难道她的枫哥哥真的好男色,真的喜欢上了那个谢铮!
越想越心惊,李明珠将邓七的臂膀抱的更紧,仿佛一松手,就再也抓不住!
恋爱中的女人,对她所爱之人,尽是如此,患得患失,心思细腻,稍微一丝不对,都能感觉到,不过一个早晨,李明珠就确定了一件事,邓七喜欢上了谢铮。
“明珠,你是不是有些冷”邓七看着紧紧的抱着他臂膀的李明珠,关切的问道。
“是呢,枫哥哥,这山间的晨风有些凉。”说着,李明珠便将整个身体投进了邓七的怀抱,“这样就好些了。”李明珠娇羞一笑,将脸埋在她怀中,看不见的地方,却咬碎了一口银牙。
“既然如此,我们先回山庄。”邓七稍微松了松李明珠,扶着她一起原路返回。
走近雪芍山庄,只见李明月和几个丫鬟侍卫跟门神似的立在门口,一脸的不忿,李明珠本想问问发生什么事了,却见邓七径直走向了一边门框。
门框上有一把小小的飞刀,正迎着朝阳反射出一道破碎的橙芒,这是邓七初识谢铮,给她做了两套衣服之时,送她的一套飞刀其中的一个,每一把刀的一面都被她刻了个“X”字,谢铮曾说,这是她的名字的第一个字母,虽然不知道字母是什么东西,但是这应该是她名字的标记吧,她一直很喜欢,平时也会拿出来把玩,遇敌时却没有拿出来用过,她的说法是,这飞刀挺Jing致,扔出去说不定就不能回收了,浪费,就当个小玩意留着欣赏好了。
他明白,她在乎他送的东西,她一直很珍惜他给她做的衣服。
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