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什么不该去的地方?”
奉书坚决地摇摇头,直起身来,将疼痛忍了回去,说:“刚才跑得累了,岔气,没事。”
“要是实在累了,就在原处休息,我带人去追击,你等着。”
奉书抿出一个微笑,摇摇头,走到一个死去的元兵身边,拎起他的弓,挎在自己背上,又紧了紧腰间的匕首,说:“还愣着干什么?李恒已经跑出去几十里啦。”
赵孟清便不再说什么,只是摸出一瓶薄荷油,塞在她手里,回头命令道:“出发。”
李恒的踪迹不难寻找。眼下他唯一的任务是护送脱欢,而脱欢被安置在一辆舒适的马车里,马蹄印和车辙印就是最好的指路牌。
奉书一面用心分辨元军的踪迹,一面轻轻伸手入怀,攥紧了那枚旧的鹿角扳指。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将它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那上面似乎还带着当年李恒身上的味道。那一天,十一岁的自己和李恒只隔着不到两尺的距离,近得让她甚至能看清他衣裳上的花纹。而现在,她和李恒相隔几十里的山路,心里却觉得,自己和他之间的距离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近。
一条小溪蜿蜒着若隐若现。远处平原上,金黄色的稻田在地平线上徐徐展开,清风吹过,宛如波涛滚滚。在这无比紧张的时刻,奉书忽然竟有了些心旷神怡的感觉。她觉得这才是真正的越南。此前她经常置身的丛林、地xue、毒雾、沼泽、堆满尸体的战场,只不过是这片炎热土地上很小的一部分而已。
急行军只持续了不到一个时辰,隔着密密的丛林树叶,奉书就听到了前方隐约的喧闹,像蜂鸣,像松涛。紧接着嗖嗖几声响,蒙古人的羽箭从前方铺天盖地射了过来。一个“宋兵”腿上中箭,大叫一声。
赵孟清大声命令:“隐蔽!放箭!射他的!射回去!”
一众军士齐齐听令。奉书抓起自己刚缴获来的硬弓,搭箭便射。此前她的弓箭本事已经练得娴熟,但充其量不过是用来射猎野兽。如今,她把前方影影绰绰的元兵身影也想象成野兽,下手又准又稳,每射一箭,前面的人影就减少了一个。赵孟清余光瞥见她居然能轻松拉开蒙古的硬弓,神色又惊又喜。
射得几箭,右手大拇指便被弓弦磨得生疼。她这才想起来自己身上带着现成的扳指,掏了出来,顺手戴上。李恒的大拇指比她的要粗不少,她又顺手扯下一小块衣襟,绕在手指上,那扳指便稳稳地套住了。
一波弓箭对射之后,元兵无心恋战,立刻又加速撤退。奉书远远的听到一个百夫长大声用蒙古话喊着号令:“分头撤退!分散这些越南蛮子的兵力!兀速赤向西!囊家歹带人向南!务必做出大动静!全军掩护镇南王和李将军的主力!”
他只道越南军中没人能听懂蒙古话,却不料这话隔着丛林,已经让奉书一字不差地听去了。她低低一笑,对赵孟清道:“他们要声东击西呢,别管他们的障眼法,盯紧北边大路上的车仗。”
赵孟清射出一箭,忙里偷闲地一笑:“他们要分兵向南,正好撞上兴道王的主力,阿弥陀佛。”
说话间,元军的旗帜已经遥遥可见。元军主帅重伤,主力遭到重创,行进速度缓慢,加之仓皇撤退,地势不熟,成百上千人的队伍,竟被赵孟清带领的百十人追得十分狼狈。
忽然,几个“宋兵”纷纷大叫起来:“李恒来了!李恒来断后了!大家小心!”
奉书心中一凛,冷汗和热血齐至,紧紧握住了腰间的匕首。果然,李恒在万般无奈之下,决定亲自带人断后,掩护脱欢逃离。前方就是如月江,江上有元军事先搭建的浮桥。只要脱欢的车仗有足够的时间过桥,越军便再难寻到他的踪迹。
李恒全身披挂,骑在一匹骏马上,遥遥横在泥泞的小路当中。像极了一枝蓄势待发的利箭。那个人生来就是号令蒙古军队的。他身后的最Jing锐的亲卫,没一个及得上他。
奉书远远的看到他坚强无畏、死生不惧的神色,一时间觉得时光似乎倒流了。九岁那年八月的一天,父亲的督府军被李恒追得万分狼狈,是一个叫做巩信的将官,为了给主力部队争取时间,也这么螳臂挡车般的横亘路中,无畏地直面李恒,直到最后中箭、倒下。
唯一不同的是,眼下李恒还算不上螳臂挡车。他手下的人数甚至比面前的“宋兵”还要多些。
赵孟清微微转头,低声命令道:“准备接战,注意他们身上都有皮甲。”
李恒缓缓举起手中佩刀,也低声下达了他的命令。不难猜到,他是决心要让这一小股难缠的追兵止步在如月江南侧。
双方只对峙了极短的时刻,一阵热风吹过,三四种语言的“杀!”字便同时响了起来。
双方大呼酣战,奉书用匕首一个一个地解决着前方的元兵,鲜血溅到了她的脸上身上,混着汗水一滴滴落下来。她不怕。余光看到李恒纵马驰骋在战团当中,他的身上也被鲜血染红了。那不是他的血。他已是知天命的年纪,但手中的四尺马刀却依然不减当年的勇悍。
赵孟清眼看周围的伙伴一个个倒下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