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我们和检方在此期间没有尽力调解的行为。”陈文声音里有浓浓的自嘲,“他们不再寄希望于我们的调解,而是走起了制造社会舆论路子,将整个案子闹得全洋城满城风雨。我们这里是个小城市,走在街上遇到的路人可能有一半都面熟的能聊上几句,之前我们怕影响余绯,一直紧守保密程序,但余绯夜晚回家的路上被强女干的事,好像一夕之间就传遍街头巷尾。”
“是我想的不周到,当时只顾着办案,忘记余绯一个才十五岁的小姑娘受到创伤以后又在那样的环境里会承受多大的压力,没有及时介入为她疏导。”话锋一转,陈文显露出浓浓的后悔与无奈。
“后来他们真的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代价是余绯父母当庭翻供,说余绯是自愿的,余绯在质证的时候没有否认,关振平被当庭宣判无罪。”
陈文作为那个案子的承办人,专门去旁听了开庭:“当时我坐在庭下,有点违反职业道德的在想,余绯如果小一岁的好了,那样无论关振平和她父母达成怎样的协议,都成立犯罪既遂。”
《刑法》以十四岁为界限,成年人同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这名未成年人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女干。
“关振平大概没想到,当年他受益于余绯的年龄,被宣判无罪,今日却也会因为余绯的年龄,让他被余绯杀害后整个案子走向不明。”陈文冷笑说道。
余绯处于未满十八岁就意味着此前甄一唯拿到的所有口供全部成为瑕疵证据,他们讯问余绯时,应当有她的监护人在场,否则全都会被算作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你一定奇怪我为什么提起关振平厌恶会这么明显吧。”陈文对一直坐在旁边没有作声的陆依依说道,“关振平在宣判无罪的当天就去告了那个周姓男孩。”
“一开始我们认定余绯当时正在受侵犯,周姓男孩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可余绯没有否认她父母在庭上翻供的说辞,侵犯不存在了,正当防卫自然也消失了,他成故意伤害了。关振平要让那个男孩家赔偿五十万。饶了一圈,最后要承受处罚的成好心解救的见义勇为少年了。”即便时隔两年,陈文在说起这段往事时仍然愤怒异常。
“你们真的定那个男孩故意伤害了?”陆依依打断陈文沉浸在往事中的情绪,不可置信的质问。
作者有话要说: sorry,今天有点晚,重要剧情,删删改改好多遍,就是不满意o(╥﹏╥)o
过两天文章可能要改名成《指定辩护人》,感觉更切题一些,给大家带来麻烦了,抱歉鞠躬
☆、第四十二章
陆依依满脸震惊和愤怒的表情让陈文想到两年前的自己。
那时候自己接到关振平反告周岩的报案时, 也是这样无法接受,当时甚至在办公室里冲动的想要去教训关振平。
让人不甘的却是,最终她不得不颤抖着右手,写下受理报案记录表, 甚至在两日后亲自传唤并拘留周岩, 制作了立案决定书。
“我们当时曾经试图不立案, 可你们知道余绯父母有多可笑吗?”陈文想起那段不堪的往事,心绪难以平静,“他们甚至主动过来当证人,证明余绯和关振平是情侣。哈哈, 一个刚满十五岁的小姑娘和一个四十多岁的外地人,情侣, 亏他们想的出来。”
他们整个刑侦一队都在苦苦思考要怎么样来救这位少年,没想到却遭受到来自原本受害者家属的致命一击,再无任何挣扎可能。
那是她从业以来第一次陷入深深的自我厌恶之中,坐在洋城市公安局的讯问室中, 她不知道有多少次想拉着周岩离开。甚至一度因为情绪问题被调离这个案件。
整个洋城市公安局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低落之中,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直到今天仍旧是所有人的禁忌话题。
甄一唯和陆依依看到她依稀有泪光浮现的双眼,对之后发生的事情已心中有数,不需她多言。
“那个周姓男孩最后上法庭了吗?”甄一唯陷入沉思, 如果是他的话,大概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做不起诉处理吧。
“好在检方最后顶住压力做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陈文万分庆幸的说道。
事实上洋城检方做出这样的决定受到了巨大的争议,这件事在洋城闹得太开, 各种版本喧嚣尘上,众说纷纭。有人说洋城司法黑暗,勾结周岩父母包庇伤人少年,也有人说洋城司法不公,少年见义勇为做好人好事却要被起诉故意伤害坐牢。
关振平无所顾忌,事情闹得越大对检方的压力越大,对他越有利,可洋城的警方和检方却投鼠忌器,案件里另外两个当事人都未成年,案件本身的性质也涉密,为了保护两个孩子,他们不能也不想公布详细案情。一时间两个机构都陷入口诛笔伐之中。
而他们所料没错,尽管他们为保护两个孩子的隐私付出了巨大努力,但当整个案件尘埃落定之后,余绯和周岩的名字仍旧传遍全洋城街头巷尾。
尤其是余绯,那年她中考成绩全洋城第十,却无法安稳的在任何一所高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