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九点钟,林听雨就像逃命似的,抓起书包就走。
林听雨以为陈澍生气了,可他却不知道,陈澍也以为他生气了,还为自己的莽撞而懊悔了两天。
连着两个晚上,林听雨拎着书包匆匆离去时,坐在座位上写题目的陈澍都会停下笔,沉默地望着林听雨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门口。
……该怎么做呢。
陈澍不知道。
直到第三天早上。
天气越来越冷,林听雨也变得越来越嗜睡。
他本来晚上就失眠,到了冬天更难起床,每天早上都要挣扎很久才能把自己从温暖的被窝里剥离出来。
慢腾腾地起床洗漱后,林听雨和往常一样背着书包走下楼,却在楼下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林听雨的心好像被一头欢快的小鹿撞了一下。
是陈澍。
陈澍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短款毛领派克大衣,背着书包站在路灯下。
他一只手拿着一本知识点背诵小册子,另一只手握成拳头,凑在嘴前呵气取暖,嘴里还念念有词,低声背诵。
步入深冬,七点以前的天仍然漆黑一片。
林听雨记得,从陈澍家到他家的路上,有一段路是没有灯的。
陈澍不知道在这里站了多久,一双长时间暴露在冷风中的手冻得通红。
“……陈澍。”林听雨感觉到自己的喉结滚了滚。
他低声叫陈澍的名字。
陈澍停止背诵,转过头看他。
林听雨借着路灯微弱的光线,看到陈澍连鼻尖也冻得通红。
他想也没想,飞快地跳下台阶,迅速跑到陈澍跟前:“你怎么在这里?站了多久了?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没多久。怕你还在睡,所以没打。正好背背书。”陈澍抬起手背蹭了蹭冻得僵硬的笔尖,顺手把小册子塞进大衣口袋里,“一块吃早饭吧。”
没有提那天晚上的事情。
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好。”林听雨盯着陈澍冻得发红的手看了几秒,忍住了想要一把拽住他的手往自己口袋里塞的冲动。
两天的别扭和郁闷,就这么烟消云散了。
吃早饭的时候,林听雨本来想顺着陈澍,去吃一些陈澍喜欢的东西,或者买一些方便的速食节省时间。
没想到,陈澍却把他带到了刘飞扬家的米粉店。
刘飞扬家的米粉是林听雨最喜欢但是很少吃到的早餐。
原因很简单,因为起不来。
看到林听雨和陈澍,刘飞扬的父母很高兴,往他们的碗里加了很多米粉和rou。
林听雨做事向来简单粗暴,从他残暴的砍菜方式就能看得出来,他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
就连切西瓜,他也要说:“等会,我去拿把刀杀个西瓜吃。”
虽然陈澍明明知道“杀个西瓜”是小破县城的方言,是“切个西瓜”的意思。
但是“拿刀”和“杀”这种话语从林听雨嘴里蹦出来,对象还是无辜的西瓜,陈澍总觉得有些迷之血腥感。
除此之外,还有吃米粉的时候,林听雨喜欢往碗里堆配料,还要放很多的辣椒。
因为堆得太多,每次吃之前拌米粉时,他总会不小心把汤和配料洒到桌上。
往往这个时候,陈澍的强迫症就会发作,恨不得马上抽出纸巾,把被林听雨弄脏的桌面擦干净。
次数一多,下一次一起吃米粉时,陈澍就赶在林听雨拌米粉之前开口:“我来帮你拌吧。”
林听雨刚打算插进米粉里的筷子顿在了半空中。
陈澍把他的碗端过来,又自然而然地从他手里接过筷子,帮他拌米粉。
浅色的筷子插进堆得高高的配料中,一直伸到米粉和汤里,然后陈澍的手开始用力。
白的米粉,红的辣椒,青色的酸豆角,金色的炸黄豆儿,浅色的酸笋条,深色的浓郁汤汁,全都在那双筷子下翻来覆去,均匀地被搅拌在一起。
陈澍的动作有条不紊,一滴汤一颗料都没洒出来,熟练得仿佛一个职业拌粉工人。
米粉拌好后,陈澍便把碗筷端回林听雨面前:“给。”
接着才开始拌自己的米粉。
发现陈澍在这方面有些偏执的强迫症后,林听雨每次都故意装作拌不好米粉的样子,然后等着陈澍皱着眉过来帮他拌。
本来林听雨掰完一次性筷子后是直接用的,后来有一次陈澍拿他的筷子帮他拌米粉时,被竹筷上的毛刺扎到了手。
从那以后,林听雨每次掰完一次性筷子,都要仔仔细细地把筷子上的毛刺刮干净,再递给陈澍。
这一次也和以往每一次一样。
林听雨刚把佐料堆得高高的碗端到桌面上,人还没来得及坐下来,坐在一旁的陈澍已经自觉地把碗移到自己面前,掰了一双一次性筷子,认认真真地帮林听雨把米粉拌好。
林听雨盯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