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森变态之气。
胡乱联想了一阵子,尤其是吴朝以前都不是这个风格的,大妈以前好多次开门都看见出来丢垃圾的吴朝是穿着卡通服的……原先觉得他这人挺阳光的,还动了要不给他介绍个女朋友的想法,现如今不知怎么了,总觉得吴朝越来越沉默寡言越来越奇怪了。再想下去就有点慌,大妈默默咽了口唾沫,觉得心里头老害怕了。
吴朝戴了这皮手套是因为里头是绒毛的,暖和。
林翘送他的,理由是:你总不能带着你那个漫威超人手套戴到30岁吧,这样我跟你一块儿出去采景时觉得特丢人,真的。
于是吴朝淡定的接过了这个逼,觉得自己是该装上了。
扭头动作太缓慢是因为他昨夜睡姿太不雅,扭到脖子了,于是并不敢迅疾大幅度的动作。
眼神呆滞……眼神呆滞很正常了,天天对着屏幕,脑子里没有q版时就只能呆滞的望着,望着。
有时候直接望到黑屏,屏幕上映出脸色惨白犹如饿鬼似的自己,眼神空洞着,空洞着……脑电波也无限怨念着……怨念着……
但吴朝觉得自己皮相还挺好看的,至少那也算是走在街上有大姑娘小妹妹愿意多回头看他两眼的,不知最近是不是太不修边幅了,车刚停在超市门前,还没停稳,那邻居大妈就飞快的拉开车门跑了……
留下吴朝一个人在车里凌乱,以及那句弱弱出口的,“能帮我捎几包榨菜……哎呦喂您慢点,慢点……”
后几句是他摁下车窗喊得,真是见了鬼了,不知为啥那大妈平日跟自己热络的很,今天是撞哪门子邪了。
来不及管这许多,看了眼表,吴朝微一掉头,重新开车往公司赶去。
一连在公司呆了近五天,就当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快跟公司那把一转圈就能“兹啦兹啦”响的破转椅合为一体的时候,终于熬来了腊月二十八。
这期间领导还来过几次,也是一闷头进入办公室就再也没出来过。
刚才中午饭点的时候出来了一趟,和蔼的拍了拍他的肩,“小吴要不你先走吧。”
吴朝本身是打算下午他即便不放行自己也是要走的,听闻他这么一说反倒不好意思了,后来俩人一起跟赶飞机一样的迅速吃了顿饭,吴朝草草收拾了一下东西,就准备回家了。
在公司为了装逼他用的都是统一商务款黑色u盘,可实际上他还有一个米分色小草莓nai瓶的u盘。
这个他一般都放在他那随身携带的黑色商务背包里。
这背包是他一个专门喜欢玩手工制作的手艺人——“乙戌君”按照他的设计理念做的。
林翘那个三驴逼当时还很看不上眼。
直到成品出来的时候——
高端大气上档次,威武帅气能装逼。
林翘动心了,也想去定做一个,人家乙戌君不给做了。
所以说千万别惹搞艺术的人,他们都是有小情绪小脾气的,吴朝虽然知道自己说软话基本能哄动乙戌君,不过自己乐的看热闹,也乐的看林翘吃瘪,于是就作壁上观,当时一个“屁”都没放声,回头来还被林翘埋怨了许久。
其实这破包真没什么好抢的,就是简约,里头空间大。
但实际内容也不过就是装了他的笔记本和一个充满了奇奇怪怪内容的小u盘而已。
又在办公桌上扫视了一眼,一眼发现自己那管黑色签字笔了,已匆匆转身要走的他又忙一回身,长臂一展,麻溜的将这管笔也塞进了背包里。这才一边拉着链子一边扛住了被卷放心的往外走。
办公室还想留笔?
吃个饭的功夫就能没了,他一个月在笔上报销的次数都快抵过饭钱了。
就差申请去美工组谋个差事,然后可以名正言顺且顺理成章可怜巴巴的等着领导发福利——美工组特权,每月都能得到一套崭新的工具,其中自然包括黑色签字笔。
穷的揭不开锅的时候,吴朝的出息也就这点了。
他也搞不明白,为啥整个开发组就他丢笔丢的最频繁,基本转眼就不见。
深受其害的吴朝也是自此之后见着黑色签字笔比见着自己亲爹都要亲。
哦,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亲爹是谁。
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他,觉得自己现在好歹算事业小有为,打算回头看看那个孤儿院了吧,才发现那地方现在已经没了。
打听了周边好几个住户也都说不知道,平地高楼大厦是一座座的起,吴朝那天盯着那里很久,心里头也想了许多事情,直到林翘问了他一句话才把他神思拉了回来。
那二货问他,“吴朝,你是不是记错了?”
记错了?
二十七年的记忆都能是错的吗?
吴朝将自己呆滞的目光投向他,端的四平八稳道,“你是不是昨儿夜店假酒喝多了,一上来就敢跟爸爸说胡话。”
林翘摊手,“成,算我没说。那你去找找你高中初中小学的?”
“小学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