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带我去,那我就自己去了。”
展氏夫妻二人和好如初,感情变得好了很多,原来展翔也开始知道赫舍里氏其实骑射跟女红都很擅长,性子虽然看起来固执霸道,但是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只要旁人对她好一些她就会对那个人掏心掏肺。当然赫舍里氏也了解到展翔对展耀好的原因,知道他是个有恩必报的人。
可这夫妻二人和好,但桂枝却很尴尬了,展翔那里的下人谁不知道桂枝的身份是展家大爷的通房,可是她不仅被展翔拒绝,枉做了小人。赫舍里氏因为要跟着去前线,又觉得不能耽误桂枝,便匆忙把桂枝嫁给了她娘家庄子上一个管事的儿子。
展翔回来也不过只匆匆待几天,最后一天又带着赫舍里氏跟方冰冰辞行,方冰冰准备了好几个包袱,又听闻赫舍里氏要随军,也跟她客气了几句。
“耀哥儿在家要听婶婶的话,等哥哥以后回来定跟你带一把宝剑回来。”展翔见小弟长高了一些,对他也是充满孺慕之情的眼神,不由得心底一软。
耀哥儿毕竟还是个孩子,送行这等事还是哭了出来,“哥哥,可要说话算数。”
方冰冰帮他擦了眼泪,又对展翔道:“也不多留你了,一路顺风。”
展翔颔首归去。
方冰冰因花斑藓破皮了,好了之后,心情也好多了,送完展翔,便去看月牙儿,却不料见秋杏急着要出门,方冰冰对实格使了个眼神,实格连忙去跟着。她进了内室看敏哥儿坐在月牙儿旁边用拨浪鼓在逗月牙儿咯咯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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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羡慕(二更)
萧长华其实只是想去买些话本子看,但孙氏要照看敏哥儿跟月牙儿已经有段时间没怎么过去了,方冰冰更不用说,刚做完月子,所以萧长华便派秋杏出去,秋杏又怕自己离开了太久了萧长华着急,所以匆匆离开,不料却被方冰冰看了个正着。
真是虚惊一场,实格也道:“表小姐这些天正在做件小褂子,说是给月牙儿的,也着实用心。”方冰冰善意一笑,她对萧长华没什么恶意,甚至算得上有几分好感,但是人生在世,人总有自己的立场,但若萧长华真的在南诏,那日子过的也不一定有这里好。异母兄弟做了皇上,平时又是仇人,在南诏能讨什么好,还不如待在这里,至少这几年过的安静舒服。
“以后还是要多看着些,表小姐可不比旁人。”
实格答是。
月牙儿渐渐长开了,这孩子长的喜庆,胖胖的,让人看着就想捏一把。方冰冰把她放在摇床里,然后自己在一旁看账册,庄子上收成不错,铺子进账尚算可观,她又扒拉了一下账册,打算把程杨这次拿回来的东西再置办个铺子。
说做就做,方冰冰立马找了方志中过来商量,方志中却阻止了,“这样还不如置办个庄子,现在姑爷是三品官了,我们也不必要再开。”
这也是,以前开的两家铺子都是为了生计,但现在再开难免不会让人家说自家仗着官威与民争利,但置办庄子的话怕是也没什么好庄子了。不如再买田地,“置办田也可以,这边土地肥沃。太显眼的我们不要,便是盛京西北方我听说那里不错。”
方志中笑着称赞她主意不错,又抬头看女儿脸色花斑藓没了,也放心了,但不免嘱咐几句,“不要怕麻烦,你身子虚。人参鸡汤隔个几天便要喝,还有那些补品也不能少吃。”
方冰冰笑盈盈答是,她很享受父亲这样的关心。天大的困难有家人在一起那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长房的敬哥儿比月牙儿大了快一岁,林氏几乎用整个生命再教这个孙子,敬哥儿一点儿也没遗传到娜木钟,倒是更像程潜。看着小小的敬哥儿。方冰冰即便对娜木钟再不喜,对她临死留下的这个孩子是没什么芥蒂的。
林氏笑着道:“敬哥儿今天早上一醒就说要过来看姑姑,这不就带着他过来了。”虽然月牙儿比敬哥儿年纪小,但是按照辈分来算是敬哥儿的姑姑。
敏哥儿听说敬哥儿来了,也让实格带他过来,敏哥儿还霸气的对敬哥儿道:“你今儿都没喊叔叔?”
敬哥儿乖乖的喊了声,“二叔。”
方冰冰则用手轻戳了一下敏哥儿的额头,“你这孩子见我们敬哥儿就是为了要他喊声叔叔吗?”敏哥儿一幅理直气壮的样子。“那是,我本来就是他的叔叔。”
“你呀。”方冰冰是拿这个敏哥儿没办法了。敏哥儿长的像方冰冰,性子也是个霸道的。林氏这个年纪的人就喜欢看小孩子们,她还上前搂着敏哥儿问他,“大伯母今日带了街口最好吃的rou夹馍,你要不要?”
小孩子听到吃的就高兴,于是月牙儿跟着敏哥儿还有敬哥儿欢欢喜喜的去吃东西。小孩子总是快活的,不像大人有很多烦心事,林氏把之前租赁的那间屋子买了下来,用的钱一半是程潜寄回来的,一半是方冰冰给的。
林氏的烦心事也有一件,就是程潜续娶,以前娶到娜木钟那是大环境如此,都是军户,谁也不嫌弃谁?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