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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好,林医生不是说过再给她一个孩子,不过说起来也奇怪,何云那次谈论后就没再发病过,连谈到孩子也正常多了,许是恢复正常的前奏。
温醉清心中一喜,他嘴里说着些,不喜欢就算了,下次带你去你亲自挑。手便将那项链随意扔在哪了,下一瞬,便想吻上散云如艳花的唇边。
只被散云撇着脸,眼神呆呆的,也不看他,嘴里但嘟囔着一句,“别碰我。”
他不碰谁能碰?温醉清被这三番五次的阻扰恼了,现在养着她的人是他,还为了这女人昧着良心离婚,却连个甜头也尝不上,更别说让她再生个孩子。
他用手捏住她的脸颊,嘴唇强硬的印上,舔舐着她的软唇,不顾散云呜呜的出声,和那奋力推搡他胸膛的双手。只亲个尽兴,亲个合意才停下。
他看不见散云浑浊的眼神,也看不见她脸上的悲怆,只在停下后,满心欢喜的想摸摸她的脸颊时,却被她用了狠劲推开,直跑着冲进了厨房。
“你做什么!”温醉清有些慌了,忙跟着散云,声音也有些过大。
他看着散云利索的从刀架上拿出一把刀,那把刀很薄,是林婶常用来切西红柿的,现在刀尖切在散云的左手手腕处,底下是青紫色的血脉,还在流动着。
她的右手只轻轻的一划,鲜红的血ye成一条笔直的横线从口子里流出,一点一点的滴在白色的瓷砖上,溅出长春花的模样,她呆呆的,丝毫感觉不到疼痛般,看着跑来的惊慌失措的男人,嘴里呐呐的吐说着。
“我说了,别碰我。”
温醉清急忙按住她出血的口子,手忙脚乱的抱起她放在沙发上,用纸巾包着她的伤处,可是血将那一张一张的纸浸红,他丢了一张又一张,又颤着手拨打着司机的电话,脸挨着散云苍白的,已经晕厥的脸庞,脸上愁的落泪。
云云,别死。我的云云。
温醉清的双手都是她的鲜血,他紧紧的搂住散云,可是散云的身子为什么一天比一天瘦,瘦得他就像环手抱着自己,他摩挲着她的眉眼,她的唇此刻变得惨白,她的眼紧闭着,眼角却有几处细纹了,这是二十六岁的何云。
他想起十六岁的何云,即使穿着廉价发白的衣衫,眉眼盈盈处的清透和山水气,和着笑靥如春,都是他想珍藏的光。
那时的何云带着仰慕的目光看着他,别扭的扭着身子说她才没有喜欢他,流着汗忍着痛跟他说,你别自作多情,转而笑得惹他心中发涩。
自卑的,倔强的,别扭的何云。
都曾属于他。
他知道十六岁的何云有多珍贵,也知道十六岁的自己有多槽糕。年少不知事的青春,却陷在了何云的笑里。
他紧紧的抱住怀中的散云,嘴唇不停的吻着她的脸,垂着眼念叨着对不起,混着泪水滴在她的脸上。
他说,对不起,我不该碰你的。你醒来我就再也不碰了。
说完,他的心止不住荒凉的叹疼。
他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三三:下章进入校园时代。这一部分会有点长,因为要从高一写到高三男主出国然后直接进入散云二十五岁怀孩子那段,然后就是散云死亡。最后是男主的二十五岁加男主的二十七岁。
看到那么多都是BE党,哈哈,等看了男主的二十五岁,你们再决定要不要HE吧。
四十四。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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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婉秋
天上的云朵数一数有几朵,伸手掠过不能带走一朵。夕阳经过彩虹桥溪流河,一闪过,那背影,谁见过。
——《无名歌》曹方
这是何云闭着眼像个死尸般躺在床上的第四天,自从nainai跟她说了这些,一定是个戏剧本子的胡话,她默想了好久,四天前才跟她通着电话,说是明天回来庆祝她要上高中的女人和男人,不幸落了水,做了一回可耻的骗子。
而且,还有十几天,就是她的生日。
她的父母,失约了。
何云的nainai名叫婉秋,一听便觉始这该是民国穿着新式旗袍,涂着胭脂的时髦又儒雅的女性。事实也该是如此,她nainai小时家境虽算不上富裕,但也说得上是书香门第,她的父母亲都是教书先生,在Z市也是有名的家第。
她爷爷就显得平凡多了,叫何二强,只因在家中排行老二,家境比nainai差多了,是个老实的农民,长相也配不上她nainai,国字脸,浓眉小眼,不过看着显朴实,nainai则长得是旧时美人的标准象,美人尖,大眼小嘴,一颦一笑都是画卷。
何云也就三分像她,但总是学不了nainai的那份祥和,甚至在名字上,何云也不止一次的吐槽了,连问好几次她的名字是不是爷爷取的。
nainai就笑着摸摸她柔软的发丝,说道,“多好听的名字,nainai和爷爷都希望你像云一样,自由自在,无忧无虑。”
何云又调皮的问她,nainai这么好看,怎么嫁给了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