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什么都明白。
和程易修在一起,辛桐从不去想未来,因为她知道不会有未来。但和江鹤轩在一起,她会克制不住想很多东西。
因为爱情总是热情又冲动,新鲜又浪漫,它是荷尔蒙沸腾在眼角眉梢,每一寸细胞都被激素挑动。但当激情褪去,露出生活,糅杂成一段苦涩的长期关系时,你就必须接受它的庸俗乏味。
承认吧,这才是婚姻的本质,它不需要那么多的爱情。
“你这话说的……”江鹤轩笑笑,面容藏入一片幽暗,“你就好像在说,对不起,你是个好人,但我只把你当哥哥,我现在要选别人嫁了……辛桐,有跟哥哥上这么多次床的妹妹吗?”
“你明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辛桐叹气。“鹤轩,我只是希望你不管认不认识我,都能好好生活。”
江鹤轩轻轻一笑。
小骗子,他想,辛桐,你就是个满嘴谎话的骗子。
辛桐见他不答话,便缓了口气,继续同他说:“鹤轩,其实你不用那么担心……没有我,你也会是个好父亲,我没见过比你还体贴的人。”
“够了,我累了,你也早点休息。”江鹤轩打断她,兀自挂断电话。
辛桐茫然地拿着手机,心里什么滋味都有。
她认识他的时候,是真没想到结局会是现在这个模样……怪谁呢?
辛桐想来想去,觉得可能还是要怪她自己太贱了,磨磨蹭蹭、犹犹豫豫,根本不会处理亲密关系。
第二日照常上班,她给季文然送去咖啡,还做了漂亮的拉花,撒上两倍的巧克力碎屑。
她同林昭昭说:“林姐,你看小说里那些二十三岁的人,不管是男主、女主,都光鲜亮丽、功成名就,好像除了感情问题什么烦恼也没有……你再看看我,马上就到二十三岁生日了,还像条大雨里的流浪狗……”
辛桐说完,忽然觉得为什么二十三岁就该是很成熟很厉害的人,二十三……明明还有残留着五分之一小孩儿的幼稚天真,初入职场,每天都被生活无情地扇耳光。
她每日都在体验的辛苦和庸俗,只能在江鹤轩身上嗅到同样的气息。而其余的几个人都自带一种有恃无恐的傲慢。
只有江鹤轩,除了他,没人了。
“但反过来想想其实也蛮好的,至少现在工作顺利,无病无灾,还能吃火锅、喝奶茶,”辛桐语气多了一份温柔。“这样想完……就有点舍不得去死了。”
一晚过去,她始终没翻到江鹤轩的动态。
他说。
你的唇上有一点苦味,那是血的味道吗?……也许是爱情的味道。
人们说爱情是有一股苦味儿的……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
我已经,吻到了你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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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神秘要远胜死亡的神秘。
王尔德,莎乐美。
(想得挺美,写得挺差……说的可能就是我吧)
满嘴仁爱的战争下
人嘛,难免会在某一刻冒出“如果有人能养我就好了”的想法。
尤其是在寒风呼啸的冬季。
“如果有人能养我就好了,”刚从季文然办公室送完咖啡的辛桐长叹一声,生无可恋地对跑下来玩儿的萧晓鹿说,一旁的林昭昭从办公桌底下摸出小饼干,凑过来一起趁午休闲聊。
兴许是天气渐冷,最近季文然喝咖啡次数剧增。
他一边叽叽咕咕地叫着胃不舒服,一边喝着咖啡念叨“早死早超生”。
“谁不想呢,”林昭昭托腮道,“我今早在被窝里醒来,空调那么暖,我男友的腹肌又那么好摸。哇!我当时心想谁上班谁傻逼。然后,嗯哼,我是傻逼,傻逼是我。”
工作狗的悲哀萧晓鹿当然不懂,洋娃娃般卷翘的睫毛拢住的双眼轻快明亮,和被这群被关在钢铁造就的地窟里的小鼹鼠们截然不同。
“话说我刚刚进去送咖啡,季老问了我个问题。”辛桐忽然说。
方才进办公室,在她走到门口时,季文然忽得截住她问:“辛桐,我有一个朋友,他喜欢上了一个有男朋友的女生,他现在该怎么办?”
“你们觉得他嘴里的朋友指谁?”辛桐说。
“我有一个朋友?那个朋友就是说他自己吧。”萧晓鹿答。“不过你们为什么管季文然叫季老?是季老板吗?”
“不是季老板或者季老师,”林昭昭道,“季老指的是季老爷。”
“一个老爷,一个总管,一个小丫鬟。”她先点了点季文然办公室的门,继而指向自己,最后落到辛桐身上。
辛桐插嘴:“我觉得季老不像那种会拐弯的人。”
“就是因为他不是这种人,才会那么蠢的用这个八百年前就被默认的句式。”萧晓鹿翻了个白眼。“如果他真开窍还真蛮好的,毕竟都二十五岁了还愣是什么都没。”
“哎?活到二十五连暗恋对象都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