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样的人,只要你适当的让对方觉得你是一只渺小的蚂蚁就好。对付莹莹那种虚荣表面的人,你要装作自己是一块木头,表现出永远没有能力与之抗衡的姿态。
可是郑之言不同。周敏查不出来什么,只知道他和很多官商大佬都有交往。郑之言家教良好,却无郎彻那种表面化的傲气。他说话一向很温柔,可是每一句话都暗藏着机锋,像是可以将人随时置于死地的三月春风,带着绿意的温柔却暗藏着春寒料峭。她接触的上位者就像一尊尊复制粘贴的木偶,相同的气场和气质,角度等同的笑容。郑之言看人的眼睛却好像永远将事情放在可控范围内。
林秋水叹了一口气,整天和文人打交道,自己变得过于敏感和细腻了。
她打开手机,划开了共享主页。她的大多数曝光资料已经被撤下去了。她很满意这种发展,关于她的热度在慢慢撤下去。隔壁《华商报》的记者反而剑走偏锋,写了一篇《讨齐檄文》,网友们风闻都被吸引到另一个战地去了。
林秋水两眼放空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毛糙的头发久未打理,皮肤经过充足睡眠后本应该恢复莹白如玉,却因为心中忧虑而显得蜡黄。
林秋水摸了摸自己干燥的脸,想起来很久没有去逛街了,她心情忽然大好,觉得自己应该快要恢复到日常生活了。
“啊!我又要复活了!”林秋水真心为自己即将恢复从前那种刻薄的、寂寞的、离群索居的生活而高兴。
当她以清汤挂面的形象出现在镜子面前的时候。她忍不住想问问镜子:魔镜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当然是经过重大打击的自己。
她坐在沙发上,打算在第一杯果汁打好之前休息几秒。随手翻来共享,公司的新媒体果然清净了许多。
看到更新她却心如鼓噪。
“《先驱报》独家共享苏可离婚案采访,敬请期待!”
她隐隐感觉到有什么不可预知的东西扼住了她的喉咙,逼迫着她前进。她点开长文迅速阅读,最下面的文字赫然在立:“《先驱报》将派出新锐女作家林秋水和报坛老将冷义联合出马!”
林秋水感觉身体像起了毛刺一般,身上顿时汗毛倒立,榨汁机的声音在绞着红番茄的同时,像血水一样的颜色和困顿的声音刺激着她的血管和眼球。
办公室的气味太浓了,什么零食的杂味儿、抹布的臭味儿,叶若华心里皱了皱眉毛,脸上顺便和隔壁的总监甜甜打了个招呼进了电梯。
叶若华是个职场菜鸟。
她和《先驱报》的老总是亲戚。可惜不是直系的,而是出了五服的亲戚。
不过这没关系,她还是通过这种不咸不淡的亲戚关系进了《先驱报》。
叶若华每天上班前都会花费几个小时去妆点自己。
无他,女人都天性爱好比较。小到珠宝首饰,大到老公孩子。
更何况,叶若华曾经比较理性的衡量过自己的一切,她觉得她天生拥有的东西比别人的更少。她是个小县城出生,普通学校本科毕业。长相嘛,虽然称得上甜美,但是她偷偷观察过那些政界名流,自己不是他们喜欢的类型。
这样子想要嫁入豪门的理想可能要在斟酌了。
最重要的是,她没有钱。
她的父母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供她读完了大学。
她拒绝了父母含泪的请求,没有回家工作,而是鼓起勇气来了大城市,用自己甜美的笑容去求一个有着亲戚称呼的老男人,获得了这份相对体面的工作。
叶若华最开始的目标就是社会版,结果她下对注了。
比起那些不着调的小版块,社会版就是一个大灰染缸,有很多介于是而非的事情,只要有钱就能买通。更何况,她盯着的是专栏作家的位置,那是个名利场。
“来买通我呀!我需要钱!”叶若华心里总是狂喊着。
她希望能挣够钱,买一个Dior的限量首饰。就像大学时,富二代室友万千珠宝中的一颗即可。
叶若华刚来这里,就遇见了林秋水。
起初,老总的意思是,社会版放一个本科新人,实在是太不好做面子,于是将文化版作为一个跳板掩人耳目。
叶若华赔笑着应了。
她看了看面前的女子,不到三十,比自己大不了几岁。
虽然总是素面朝天,但是底子很好,尤其是有些弯弯的眉毛,很有古典仕女淡扫蛾眉朝至尊的味道,是男人喜欢的楚楚可怜。
但是这个人有种让人讨厌的感觉。叶若华心中暗想。
林秋水表情总是很冷淡,平滑的眼角总是划出直直的锋利弧度,眼皮总是半睁不睁的垂下,有一种睥睨众生的感觉。
叶若华又羡慕又嫉妒,嫉妒她年轻有为,羡慕她可以不将别人放在眼里。
虽然如此,她还是竭力扮演一个好妹妹的角色。甚至她将林秋水当作一个可模仿的范本。
后来她发现自己错了。
林秋水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