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书架的墙角里挖出了一本藏的很好的日记。
是很普通的办公用本,不算厚,皮质的外表保护了内里,除了纸页有些泛黄外,居然没什么破损。
随手打开之后,里面的内容倒是让莫里斯有些愣住。
上面一页页写着的,并非这个国家的文字,一笔一划,复杂又圆润,看上去倒像是某个东方国家的字,只是可惜他并不认识。
将日记本揣在怀里,莫里斯打定主意,回去就翻译查询一下内容,不过这本日记外面都是厚厚的尘土,看上去也尘封很久了,明显不是后来放进来的,也就跟案情没有联系。
虽然自己做了无用功,但是在地下室发现一本外文的笔记,还是让莫里斯隐隐有些亢奋。
他早就不是克己守礼的懵懂警校生,有时候执勤也会顺走一包商店的烟,即使拿了可能是这家原主人的东西,也没有半点慌张,反而神色自然,甚至出门拧上锁扣时,还慢悠悠的点了只烟。
这么久了都不来拿,大抵是被原主人遗忘了,但是能被小心翼翼地藏在地下室,是否证明这上面写着一些原主人的秘密呢?
在归队之后,莫里斯发现上司已经带队在嫌犯的好友家找到了剩余的部分尸体,这宗案件即将结束,面带笑意的上司也掩饰了他离去的那段时间,那位中年的街道负责人只顾着庆幸,居然没发现那栋房子被人打开进去过,一切看上去如此顺利。
但在莫里斯坐在车上时,却流露出了几分心不在焉。
不知为何,莫里斯对那间地下室格外在意。
那栋房子绝对还埋藏了其他东西。
当时他从里面拉了拉门,却发现这栋地下室的门设计很奇特,从里完全打不开,需要向外推,如果在进去之后不小心落下了那道隔栓,那么莫里斯或许就需要打给上司来求救了。
而且等走出去以后,莫里斯还回头看了一眼,地下室的门果然外面还有好几层隔栓,这个设计还真像是保密的密室,甚至是囚室,只要一落下锁,里面的人绝对不出来。
莫里斯记忆犹新,那道门材质细密,触手有金属和沉木的手感,似乎有多层隔音,一关上里面的声音也传不出来。
如果让他来看,还真是绝妙的囚禁之所——
意识到自己在想些什么,莫里斯忽然愣了一下,他一时失笑,警察当久了,见多了社会的黑暗面,连思考也容易朝着这方面想,不好不好,还是要多看积极向上的东西。
毕竟是有钱人,真设计个这种密室来替换地下室也未尝不可,说不准还真有人喜欢待在密室这种地方呢。
4
翻译这件事远比莫里斯想象的容易。
毕竟现在各种网络app层出不穷,甚至自带拍照翻译的效果,只是简单搜索了下这种文字属于哪个国家,导入图片等待识别,就完成了,近乎癫狂。
……
…………
不知过了多久,入目的终于不再是歇斯底里的留言。
【如果有人能看到这本日记,希望您能救救我——】
笔记的最后,是一道被水染花了墨色印迹,这本笔记的主人在这一句话之后,再也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
从时间上来看,应该与那位负责人口中房主出国的时间对上。
合上那本有些触目惊心的笔记,莫里斯沉默着关了灯,躺上床,却怎么也无法合上眼,即使精神上已经感到疲惫,但他依旧困意全无。
直到第二天,睁开那双带有黑眼圈的,血丝浓重的眼睛,莫里斯对警局请了假,却又走访了一遍街道办事处,直到傍晚才穿着那身皱巴巴的且带着浓烈烟味的警服,回到了家。
他不再是从前那个莽撞的警校生,在毕业之前,莫里斯就明白了这个世界有些规则是被默许的。
比如“dybaby”,以及点击率位居首页的“dy”网站。
年轻男女们以富有活力的身体与金钱做交易,换来优渥的生活——这样的价值观在当代,居然是人人称颂的。
他徒有一颗燃烧罪恶的决心,却在如此庞然的现实面前被发配到无名之地,再无攀升的希望。
即使再次亲眼见到他人的苦难,莫里斯也无法像之前那样,冲过去救出受害者,将加害者绳之以法。
甚至来说,就算仅仅作为呈给警局的猜测,这本笔记也无法成为指控安塞·洛里斯的证据。
原因很简单,莫里斯从街道负责人口中得知,那栋房子的主人,名为埃弗里·洛里斯。
街道负责人并不认识笔记中提到的安塞·洛里斯,甚至对这个名字一脸茫然,再加上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当初提供的购房身份证明,似乎都证实了笔记中提到的安塞·洛里斯没有来过这里。
连施害者的名字都对不上,如果单单拿出这本笔记,恐怕会被人以为是一起恶作剧。
除此之外,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先生早在七年前就移民了瑞士,很多年都没有消息传回来,这栋房子已经彻底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