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字数,加一点其他脑洞。
某年的清晨,教堂不远处多了一坨肉块,剃得干净的白骨叠成了谷堆,毛皮杂乱的流浪狗扑在上面狂拱,不懂事的孩童握着白色的骨节炫耀,神父连续一周没有发放粮食,自此没人进过教堂。
托着圆滚滚的肉团屁股,让壮实的大腿夹着腰,季拂晓把封平抱了起来,大大一只的土狗红着脸兴奋地趴在季拂晓的肩上。到了家,两人也舍不得放开,封平其实很累了,慢慢就在季拂晓怀里睡着了。
唯独有一件事,神父是绝对不妥协的。那座教堂,除了他和那位长年不见踪迹存在于神父口中的修女,不允许任何人进入,最开始刀尖舔血的难民可不管这些,他们不认为神父可以奈何他们。
回家后戴上了黑框眼镜的男人,系了条亚麻围裙,在厨房忙活,在便利店买的速食不适合饿肚子太久的小狗,季拂晓煮了一些红豆圆子汤,又煎了些西葫芦煎饼,一回头就看到一大团灰色蹲在地上,笑嘻嘻地看着他。
季拂晓愣了愣神,眼里染了点笑,“真好。”他没有玩尾巴,手指用力点劲,压了几下尾巴根,让封平舒服的发出几声咕哝。
神父在小教堂干了很多年了,他的教堂所处位置不好,靠近平民窟,根本没有人来祷告以及赎罪,运转资金也都是靠神父的老本。
没有扶起倒在地上的男人,漂亮脸蛋凑了过去,仔细观察看起来明显干净很多的流浪狗,季拂晓带了点怒气:“为什么那天晚上要离开酒吧,不想和我回家吗?那干嘛又回来跟踪我。”
等了七年,换来了这样的结果,也算解了点相思,季拂晓红着脸吃下了那口红豆汤。
生生的卷心菜和耐嚼的小章鱼混着面糊,给人饱腹的安心感。饿太久的人不能多吃,季拂晓知道土狗没吃饱,但就给他喂了十个丸子,擦干净狗狗的嘴,告诉小狗不许乱跑,匆匆离开。
那位谣传的修女也不被知晓,和当年骁勇善战的魔族将领一起销声匿迹。
把封平抱到了腿上,一大只窝在他怀里。舀了一碗红豆汤,没让封平自己拿勺子,男人不太熟练的喂食封平,几口热乎乎的甜汤入肚,封平整个人都舒展了,清新可口的西葫芦饼子,更是让他食欲大开,眼睛里亮亮的,接过了勺子,舀了一大勺,送到了季拂晓嘴边:“好好吃,哥好厉害,一起吃。”
神父攻,脸蛋没有描写,补充一下是清冷美女。
醒了的狗狗没有下意识变为兽态,仍然是人形,可能是没有什么让他害怕的东西了吧。身上被洗的干净爽利,穿好了舒服的灰色家居服,大小也正合适。封平开心的用被子卷起自己,打起了滚。
“脏,脏小狗,不喜欢,你干净,洗澡,变干净,可以见面,不走不走,狗想拂晓哥。”看着男人脸上因为愤怒升起的红晕,狗难受极了,感觉心脏要破碎了,他连自己的名字也不太记得了,但可以马上认出来季拂晓,小时候约定长大后娶他当媳妇,买好多好吃的漂亮哥哥。
带着布手套端起砂锅,封平也举着盘子出来了。两人坐在位子上,封平突然把自己毛毛的大尾巴放在季拂晓的腿上:“拂晓哥,辛苦,玩尾巴,休息。”
地雷男
商狄,x大学远
狗上半身没穿衣服,敞着一对大奶,急着想解释,又太久没说话,只发出了几句咕噜咕噜,粗糙的大手捏住季拂晓的衬衣角,腰间系小几号的外套,随着大幅度的摆弄,隐私部位都露了出来,季拂晓看到了心心念念的珍宝暴露在外,怒气直冲上脑,差点气的晕过去。
压抑地吐了一口气,季拂晓放下了购物袋,一把抱住了土狗,怀里是温热的男性躯体,还有着淡淡的泥土味,可以听到小狗有力的心跳,季拂晓终于有了狗活着回来了的实感。被死死箍着的狗狗一动也不动,不觉着疼,只觉得开心,蓬松的尾巴扫着地,雀跃地摇着,耳朵也立着,被看到里面粉红色的绒芯。
自掏腰包在平民窟建了教堂,规模不大但设施齐全,与四周几块锈铁皮烂稻草搭建的窝子形成了对比。
倦恋这种无用的情绪也出现在他身上了,季拂晓亲亲吻了吻狗的额头:“封平,我接你回家。”
李木戈的男友是有名的地雷男,是那种搭讪会被狠狠瞪一眼,骂一句去死的恶劣男。
据说神父以前是效力于皇家的圣骑士,成就了一番事业后回到老家,说是要给自己赎罪。
倒是街角蜷缩的断腿小孩,会念叨神父养了个黑团宠物,想要去找他玩。他也在某天,被神父治疗断腿时,突然没了声音,成了傻子,靠神父的接济而活。
神父真没有愧对圣骑士的名号,每天会给人发放粮食,贫民窟那群活死人一辈子没吃过的牛奶燕麦粥,在他那可以吃个饱,他甚至会去得病的穷人家免费问诊,人到病除,贫民窟的人不免对他产生了依赖。
唯有深夜,教堂所有窗户会打开,高大的修女会蜕下束缚。修女服装下,健壮的身子被铁链拴着,乳/房被打上了铁钉,蜜色的皮肤刻满了光明魔咒,是失传的驱/尸禁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