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营里的官老爷们都出来了,也不知道这是发生了啥,会不会要打仗了呀?”穿着蓝灰棉衣的大娘忧心忡忡的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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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打仗呢,俺听俺侄儿说了,凌王下了令,好像是在找人呐!”身材消瘦,鼻梁坍塌的大婶嘴巴极为利索的说起来。
“找人?找啥人呀?俺昨天瞅着那些当兵的好像全出动了似得,以前就是在城里抓奸细,也就这个架势了吧?哎!不会是真的要抓奸细吧?”
“啥奸细,俺给你说,俺侄儿说了,他们在找一个脸上有疤的丑女人,年纪大概十八左右,还没有出阁的,要是找到了,凌王可是要赏五十两银子呢!”
“五十两?!”身着蓝灰棉衣的大娘惊的眼珠子都差点给瞪出来了。
俺滴那个乖乖,五十两银子耶!俺家当家的要干多少年的活,才能攒出这么多钱呐!
身材消瘦的大婶嘿嘿笑起来,露出一口黄牙,“俺侄儿都说了,让俺们也给注意一下,要是找到了,就先别惊动那丑姑娘,待会儿吃了早食,你回去也给你们家那几个说说,让她们长点心,注意着,这可是五十两银子哩!
一碗热气腾腾,闻着就十分美味的馄饨摆在面前,可沈念念却没有一点心思吃下去了。
桌对面的两个大婶子说的话声音不小,周围正在吃食的人,听到这话也顿时竖起了耳朵,一个个的心思都活络了起来,小声谈论着。
她抿着唇,想来想去,还是没有摘下面罩,而是直接站起来,转身就匆匆离去了。
还在谈论这件事儿的蓝灰棉衣大娘瞅着这姑娘匆匆离去,十五文一碗的馄饨竟然尝都没有尝一口,真是败家的!
于是,在同桌其他人的诧异的目光之下。连忙将沈念念那碗馄饨给拉了过来,自个儿吃起来。
身材消瘦的大婶也注意到这一碗白得的馄饨,连忙也跟着抢起来,“哎!这见者有份,见者有份哈!我也要半碗。”
……
沈念念匆匆离去,心里乱成了一团。
刚才那两位大娘说的那些话清晰的在她耳边嗡嗡环绕着,想到那位凌王要找的丑姑娘。该不会是她吧?
可是……
她记得自己从未与那位凌王有过任何的接触。怎么突然就这么大张旗鼓的派人找自己呢?
还是说,这真的出了一个面貌丑陋的奸细姑娘,才有如此大的动作?
想到自己的脸。她微微皱眉,要是真的寻找奸细,那她这脸上的疤可就是个大麻烦了,她毕竟是私自出逃的姑娘。要是被沈秀娘抓了回去,也不知会遭遇什么下场。所以……
不管是不是凌王在找她,她也绝对不能顶着这么一张脸在外面晃悠!
所幸,租房的时候她也是带了面罩,所以租房的大娘并不知道她脸上还有这么大的一块丑疤。否则那五十两银子的诱惑,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抵挡的了的!
想了想,沈念念直接前往卖胭脂水粉的摊位。买了不少浓厚脂粉。
这些脂粉做的十分粗糙与低劣,价格自然也便宜的很。可却是遮住脸上这种丑疤的最好的东西。
花了半贯铜钱,途中还与一队穿着军营服饰的士兵擦肩而过。
瞧着那些士兵一个个目光灼灼的挨家挨户搜索,她心脏微微一跳,顿时紧张起来,不过还是保持镇定的立刻回到刚租不久的屋子。
一进了屋,沈念念就将手中的一大堆东西放在桌上,然后找出一面铜镜,开始往脸上抹粉擦脂。
油腻的脂膏散发着让人作呕的浓香,不过她还是直接往脸上抹起来,小心翼翼的处理脸上的疤痕。
半个时辰后。
一把将手中低劣的脂粉扔到桌上,她绷着脸,看着铜镜里面那张惨不忍睹的脸。
即便是浓妆艳抹,也无法遮住那疤痕,只稍一眼便能看出脸上被故意遮掩的痕迹,反倒是会让人怀疑掩耳盗铃。
轻叹一声,除了私自离开坨子村外,沈念念自认并无做出什么其他伤天害理之事,再说了……沈秀娘就算是要找她,应该也没有惊动凌王的本事吧?
这么一想,沈念念却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真是魔怔了,什么时候,我竟也如惊弓之鸟,如此的胆小起来……”
看着桌上乱七八张的低劣脂膏脂粉,有些心疼那花去的半贯铜钱,想来想去也舍不得丢掉,干脆还是收拾好,放在一边,打算以后送给邻居,反正都是孤身女子,暂时交个朋友也不错。
这一想通,沈念,沈念念自然也就不再纠结,好笑的想起刚才自己听到那消息后的一系列举动,嘲笑起自己的傻来。
不过现在外面既然有人在找容貌丑陋的未出阁女子,她顶着这一张脸出去,难免会出现麻烦。
初来乍到,还有不少东西需要添置,她又不能一直躲着,想来想去,干脆梳了个简单的出嫁妇人髻,头上戴着一根廉价的木簪,她毕竟曾嫁了一次,梳个妇人髻,倒也不觉别扭。
打扫完屋子,肚子咕噜噜的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