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源刚来分局不久,对以前的情况了解不多,听赵成阳说椅子“不合规”,就更不敢随便回答:“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得去问问装财科的。”
“那先把椅子搬出来吧。”赵成阳指了指隔壁,“那个会议室是空着的吧?我们借用一下。”
半小时后,姜郁从装财科出来,手里拿着一份打印材料,来到会议室找赵成阳,说:“椅子是05年市局统一采购、下发到各区分局的,没规定过使用年限,所以这边就一直在用,直到何远征案发,检方说椅子有问题,上头才给统一换掉了。”
既然是公用的椅子,警员个人就没有决定权。即便椅子与2010年的公安部统一标准不符,姜郁觉得也不应该由办案的警员承担责任。至少能给法院一点压力,让法官知道一旦认定椅子构成非法警械,那就代表滨江市公安局也要连带一起背锅。
此时赵成阳正坐在那把老式讯问椅里,摆弄着手腕上的固定装置。姜郁纳闷走近,“你干嘛呢?”
“过来,”赵成阳抬头看她,晃了晃右手手腕,“帮我扣一下。”
“……还原现场?”
“嗯。”
姜郁从没用过这种东西,手有点生,鼓弄好一会儿才把赵成阳的手脚都固定好,又去拉椅背上的皮线。
“这个扣哪?”她没找到锁扣位置,上身微倾,柔软顺滑的黑发垂落下来,扫过男人面颊。赵成阳眯了眯眼,偏头避开,她却凑得更近,洗发水的清香弥散开来,混着女人的清浅呼吸和微热体温。
赵成阳沉了口气,喉咙莫名有些发紧,“下边有个锁扣,看见了吗?”
“哦,看见了。”姜郁扣好锁扣,“咔嗒”一声脆响,重新直起身子。
赵成阳缓缓吐了口气,尽可能地语气如常:“你还记得袁大海身上的几处伤吗?”
姜郁没察觉出他的异样。答道:“记得。尸检报告显示,袁大海的左上臂、右胸前及两侧肩部有红白相间的压痕,右腕部、右肘关节、右大臂外侧、左肘部背侧存在表皮损伤。”
尽管都不是致命伤,受伤程度也不算重,但依然可能被认为是刑讯逼供所致。
赵成阳小范围地活动了一下上半身,感受皮绳的束缚力,“压痕位置和皮绳基本吻合,但这皮绳没那么紧,袁大海也不算是特别胖的身材,不至于有那么明显的压痕。”
姜郁想了片刻,猜测:“何远征说袁大海当晚情绪激动,有自残倾向。那有没有可能是他被固定在讯问椅上之后,因为大力挣扎,才导致了胸前压痕和其他部位的擦伤?”
“试试就知道了。”
话音刚落,赵成阳就开始在讯问椅上用力摇晃挣扎,磕出铛啷啷的一阵声响,持续了大约有一分钟。
姜郁给他解开束缚,上前检查两手腕的红痕,又将衬衫衣袖卷到肘部,见到几处勒痕、撞痕基本同袁大海尸检报告上所显示的部位基本一致。
“伤处都是直接和固定装置接触的部位,或者人体突出部位。绑在椅子上的时候如果挣扎,很容易形成——”
赵成阳话讲一半,就见姜郁解开他衬衫的两颗扣子,翻开衣领,吓得他浑身一个激灵,“你扒我衣服干什么?”
姜郁不觉有他,神情专注地找着什么,“我看看皮绳有没有压痕。”
赵成阳僵着身子不敢太大动作,只能尽可能地屏住呼吸,催她:“差不多行了,大白天的……”
姜郁这才回过味儿来,偏头看他,“你至于吗?一大老爷们儿有什么可看的。”
说完,她淡定地把手放开,重新站直身子。
正在这时,会议室门被人敲响。姜郁看向门口,只见丁源推门而入,对两人说:“案发当晚走廊里的监控排查完了,袁大海一共去了两趟厕所,分别是当晚的八点四十五和十二点半。”
也就是说,检方指控何远征将人固定在讯问椅上长达十几个小时,情况并不属实。
姜郁问:“能去看下录像吗?”
丁源点点头,向一旁做了个手势,“这边请。”
35 「何远征刑讯逼供案」·监控录像
技侦科办公室的一台电脑上,监控画面显示20:45:15,王硕带着袁大海从办公室出来,往同楼层的卫生间方向。
几分钟后,两人从卫生间出来,返回办公室。袁大海的步伐体态都很正常,并无异样。
丁源又将录像调到十二点半左右,所显示的画面基本相同,只是陪同人由王硕更换为何远征。
赵成阳好奇问:“像是这种走廊监控录像,你们一般保存多长时间?”
丁源:“一般是一个月。但是袁大海出事以后,检察院的人过来调取了当天的所有录像,我们就留档了。”
赵成阳低骂:“这帮孙子……看了录像还睁眼说瞎话。”
姜郁已经见怪不怪:“人家既然都决定要起诉了,当然只提交有罪证据。立场不同罢了。谁站在那个位子上都不可能绝对客观。不然要律师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