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志 《卖身契》
作者:灵阿官(灵涓)
简介:
连晧自幼卖身为小官,开苞竞价当天大爷偶然出现将他买回,不料未久即失宠,一年後他更被赶出府外,可怜小官无处栖身……
故事原本应该是这样才对!
多年後,成为说书先生的连晧在路边捡回负伤大爷,大爷赫然发现昔日一杯就醉的小官成了千杯不倒的酒鬼,爱财、怕死、好色、对他爱理不理。
大爷一气之下,决定带连晧回府……咦!?
「恁爸已是自由身谁还跟你回去啊!」连晧甩头不理他。
「卖身契在我手上。」大爷冷冷道。
「明明是你赶我出府!」连晧哇哇叫。
他真是超衰的,心脏病发挂後发现自己变成小官,好不容易逃出相公堂子、脱离大爷府上,居然又被大爷认出来,妈的!他上上辈子是杀了多少人?怎么会这么衰!
「卖身契没撕,还在我手上。」大爷冷笑道。
「靠!恁爸被你Yin了!」
「敢逃本大爷就拿着你的卖身契去告官!」大爷威胁道。
「不自由吾宁死,恁爸哪会这衰小。」连晧哭哭。
两人遂约定连晧勾引大爷上床十次,大爷便归还其卖身契。
楔子
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一名有权有势、贵气逼人的大爷有天突发奇想来到相公堂子里,正巧遇上清倌竞价开苞,随手买了个长得不怎么美艳的小家碧玉,这小官长得不怎么惹眼亦不擅舞,只有说书念书、唱小曲儿的本事比别的小官强一些罢了,堂子主人见大爷喜欢连忙巴结,将这不值几个钱的小官半买半相送便宜大出清。
大爷初带小官回府时轰动一时,小官儿不胜酒力每每酒方入口便双颊酡红,软软倒在大爷身上娇弱无力。
大爷爱极,宠爱日深。
花期不长,不过三月小官便彻底失宠,一年後失宠小官竟不知天高地厚和府中妾室争闹,大爷一怒之下便将他赶出府去,好在大爷宅心仁厚,念在小官曾侍候过他的份上,赏了二十两银子当作小官日後生活之资。
岂料这小官竟在门前缠着不肯离去,哭了三日才被管事带人丢出城外,此後小官失去踪影再也不曾出现。
故事,原本应该是这样才对啊——
第一章
这画面想来有趣。
中秋前夕,傍晚风已微寒,喝得半醉的说书先生蹲在路边打酒嗝,仔细端详着草丛里似曾相识的人。
草丛里,躺着个身着华贵衣衫的权贵大爷,忘了说大爷刚被强盗抢劫过正躺在地上淌血,神智尚在、性命垂危。
连晧蹲在路旁草丛处,很认真的在考虑要不要装作什么都没看到,拍拍屁股哼着小曲儿拎着他的酒壶回城里去,此去之後日子太太平平、安安乐乐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不过,很难。
躺在草丛里的家伙不但还活着,似乎还一眼就认出他来了,这下糟糕透顶。如果他见死不救,这人真的死了便罢,如果他大爷福大命大没死,死得凄凄惨惨的,便成了他这只随手一拈便粉身碎骨的小蚂蚁。
想着,连晧摇头晃脑,边叹气着边喝了口酒,似乎在思考这家伙就此死去的可能性有多少,如果真的无力回天就阿弥陀佛了,不过他怎么觉得这家伙一时片刻死不了啊。
千错万错全错在他今个儿不该贪那二钱银子的赏钱,大老远的跑到江边说书给那些个风流爷们和小官儿听,更不该贪杯误事错过回程的马车,只得自个儿拎着酒壶走回城去,如果不来这一趟,他不会在这里发现这家伙了,或者该说被这家伙发现。
都怪那个该死的车夫竟然不等他,改明儿让他遇见他肯定要、一定要、绝对要把他、把他……算了,杀人放火的事他做不出来,打人威胁的事做不到,根本也没什么能力报仇,顶多就是下次说书时借那车夫的名字当恶人解解干瘾,同样的他也没办法补刀宰了大爷。
「唉~衰小。」连晧认命的长长叹口气。
好啦好啦好啦,一切都是命啦,他认了,不就是背个人回城里丢给大夫治治伤吗,他背就是了,用得着拿吃人的目光瞪他吗,他才不是凉薄无情之辈,不会丢他在路边等死,真的,真的不会……才怪!
往好处想,大爷可是个大富大贵的人物,救了他搞不好可以捞点银子回来花花。
不过也真是的,这位极贵极富的大爷不是都有护卫随身跟着吗,怎么今个儿连一个人都没有?
不!权贵大爷跑来这座鸡不生蛋狗不拉屎的小城本身就是个谜,他来干嘛的啊?探查这里狗拉不拉屎吗?废话,每个地方的狗当然都会拉屎啊。
连晧边在嘴里骂骂咧咧,边手脚利落地背起大爷,用个不像说书先生般稳健的步伐一步一步回城去了,只见背上的大爷、连晧昔日的主人瞪大了眼睛,一副看到鬼的样子,在大爷印象里这小官儿明明娇弱无力,比筷子重的东西都举不起,怎么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