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妙,太刻意拒绝反而显得我心虚,我只好放弃,拉就拉呗,本大爷现在就大大方方地让你拉。他手心的温度慢慢传到我手上,我好像没那么冷了。
只是我突然觉得这条回宿舍的路啥时候变得这么长了啊半天走不到。
又一次亲密的肢体接触。这比那次喝醉了睡一起还让我无法坦然,这次是在我两都清醒的情况下发生的啊。睡过了,抱过了,还拉手,这完全颠覆了我以前的男生友情观。平时勾肩搭背闹着玩还好,但正儿八经的拉手……这算什么事?
剩下的路,我只专注低头走路,别踩到积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也不再说什么。被他握住的手我甚至都不好乱动,稍微动一下,他就会握得更紧。
哎,人生啊。
我纳闷我怎么在这件特别小的事情上产生了不一样的情绪?因为现在这个氛围?还是因为这个人?这个动作,平常有事没事拉过大辉的手抚摸也是常有的,但从没有对万琦这样做过。而现在,在这样的雨夜中,路上差不多就我们两个人,偶尔碰见一个也是跑得飞快,目不斜视,不会对万琦做的事,可以做了?
偷瞄了一眼我们相握的手,我感到内心的情绪实在难压下去,那个我一直在追逐的真相,几乎都要呼之欲出了。
漫长的一路无话,回到宿舍后,大辉的语音声缓和了整个气氛,我马上给自己找事情做,立刻换衣服,冲热水澡。我出来之后,万琦正好进去,四目相对,看着他没什么不正常的表情,我也只好闪到一边让他进,“快洗去吧。”
那天晚上,我在黑夜里,盯着看不见的天花板思索,今晚就这样了?我总觉得有点不对,一直想一直想,终于在快睡着之前反应过来。
啊!他没有表现出一点买东西的痕迹,嘴上那样说,我并没有看见,也不见他给大辉带……以前的一些事,我都能找到说服自己的解释,或者他有合理的解释。只是这件事……我没有,他也没有。
那么,最有可能是,专门来找我的。
内心一下子安静了。
突然有种真相大白的感觉,都明白了。现在,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可以确认他喜欢我,余下的百分之一,只剩他没亲口说出来。
我本来绝不会往这方面想,可种种迹象都在朝那个方向靠拢,我无法不接受。以前总觉得怎么都不会遇到的人,在我遇到万琦——他这第一个同性恋朋友之后,我开始接受我会遇到;之前如何都不肯相信我会被同性喜欢,现下,我也得接受,有个男生喜欢我这一事实。
认清这个事实后,我奇怪于我并没有多烦恼。
我只是觉得,他要喜欢就让他喜欢好了,反正我喜欢的是女生,他只要别太过,别干扰到我的正常生活,我仍然还当他是好朋友。
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我爱你,与你无关。那么,他喜欢我,也无我无关。况且,被人喜欢也不是什么坏事啊,不那么合适地自恋下,这证明我有魅力呀。万琦他对大辉、对其他的同学朋友也挺好的,对我,只是更好了那么一点吧。
或许有人会说,纯直男被一同性喜欢肯定会厌烦,觉得恶心,我这种反应早就表示我不纯了。可是,我想说,在他表现出喜欢我之前,我已经觉得他这个朋友不错了。
对我来说,不是被一个陌生的同性喜欢,而是被一个好朋友看上,他是我好兄弟啊,我能因此就讨厌他吗?如果我简单粗暴地那样做了,那我对我们的友情也没有多看重。
只要他别太过,别太过我们还能维持现状。超过分寸一点,我就会直接找他聊聊。
我照常五点一线的生活,照常心态对他。对我的新发现,我没有表露出一丝一毫,已经打定主意随他去了,我暂且按兵不动。
十二月一到,本学期的上课时间就快接近尾声了。只剩两周,该划重点的课都要划重点了,加之英语四六级考试时间也要到了,我们的注意力都稍微移到了学习上。
所以,在所有课程完结之前,各种论文铺天盖地布置下来之前,歌手赛的最后一场——决赛,也要举办完毕。
这一次学生会把决赛办成了演唱会的形式,宣传语成了“欢乐第一,比赛第二”。舞台搭在可容纳3000千余名师生的喷泉广场上,让14名进入总决赛的选手抽号按序演唱,评委现场打分,观众也可以在微信上为喜欢的选手随时投票。在就要到来的复习备考月前,给大家带来一个尽情放松之夜。
没想到,大辉和万琦都进了决赛,这可给我们宿舍狠狠长脸了啊。大辉的决赛歌是《莫妮卡》,万琦的歌曲他还不说,先保密,说我到时候去看他们决赛就知道了。
呵,玩神秘,我到很想去,谁知道我们骑行社安排的新社员拉练也是那一天。社长说了,最后一次训练比较轻松,就是为了检验我们的修车技术熟练到什么程度了……结束了一起吃个饭,庆祝我们的车技又提高了一个水准。
问了他们两的唱歌时间,万琦是第8个,下半场第一个出场,大辉是第12个,我说,“没问题啊,我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