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容易出现这样的弊端。
所以名可秀强调一个“简”字。
“简”就是要简员,简政,简办事流程。
而政令繁琐,一是指不要朝令夕改,二是指对同一件事,不要今天一个令,明天又补充一项条款,后来又来一个附加……同样会让百姓繁琐,让底层的执行者和普通百姓们弄不明白朝廷的真正意思是什么,或者都要观望,等等看后面还有没有什么“补充”,又怎么谈执行呢?
“简”税赋是讲税不能过重,也不能重复或叠加。靖康之前叠加的杂税就很多,看似十五税一的农税很低,实际上变着方儿附加了不少杂税在上面,底层百姓的负担就重了。
所以,这第五句第一个字,看似简,实则是简而文,有着无比内涵。
名可秀讲第二个字:温。
什么是温呢?
在君子之道中,“温”是温柔,温和,也是讲处事要温和,不要粗暴,过于激烈。
名可秀取了“温”字,用在为政上,是指施政要温和,不要使用太过激烈的手段,不要过猛。比如王安石变法为什么失败,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太过激进了,不仅引起了被损害利益阶层的强烈反扑,也将中立派官员推向了对立。
当然,变法也不是不能猛,但要结合当时的背景,能不能猛?猛不猛得起来?猛之后的后果承不承受得住?这就是要讲“因时”了,“因时”用猛能“制宜”,那就要用猛。比如南北分立后,南北两朝在军队改革上都用了“猛”,但这是因为有靖康之祸在前,朝野上下支持军队变革,因为不变就要死,这就是“因时”。
但在国家承平时代,为政多数还是要用“温”,无论革弊还是新法,都不要想一步登天,一口吃个胖子是不成的,多半是在食管塞死你,所以饭要一口一口地吃,改革也要一步一步地来。
比如讲礼部改婚律,执行时就要“温”,不能一步到位,要求全国所有的州县都执行十八为婚,那就有很多贫困家庭承受不了,没钱将女儿养到十八才嫁呀,这就不是良法了,害民了。
又如大宋实施义务教育法,这也是良政,但在执行时也要讲“温”,分阶段、分地方地推行,不然很多州县的财政负担不起,就要想着法子把银钱分摊下去上,强制大户或上户捐钱,造成民怨,没准还成了地方官纳钱的一种手段,于是良政成了弊政。
作者有话要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某一直认为应该两面看待,一方面,在生活中和工作中都存在着这种竞争,应该是鞭策自己适应社会;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将它作为社会普遍的法则,那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就是普遍认同弱rou强食了,对于人性社会来讲很糟糕。
☆、稷下盛会(十七)
名可秀讲第三个字:直。
中庸讲温,但要“温而理”,不能因为温和而失了原则,这就叫温得过度,失了分寸,不直了。
所以名可秀在温之后,又用直。
孔子说“直”,有几个意思:正直,公平,直率。
无论是为人处事,还是治国为政,都要用到“直”。
直与温是相对的。
比如朝廷清贪,就不能温。南北两朝当初在澄清吏治时,都采用了雷霆风暴的手段,揪出一个贪官,绝不姑息。现在的政治清明,可以说是建立在当初的雷霆风暴之后,荡去了污浊,再辅之严密的监察制度,和严厉的、不宽容的惩治手段。
名可秀讲,对贪官,那就不能讲温,要持以公义的直道,以法律为直绳,不枉不曲。
名可秀在这里讲直,就是对温的补充。
正如宽要有辨,温也要有直。
《中庸》说:“国有道,其言足以兴,国无道,其默足以容。诗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什么是明哲保身呢?名可秀讲,明哲保身不是叫你怯懦躲避。明,是明心见性,心中有道;哲,是高明的智慧处世。当处于乱世,“明哲保身”不是怕——是不愿意轻易牺牲,所以“其默足以容”,退而隐世,担负起文化的传承责任。
但是,很多人误解了这句话,没将“既明且哲”放在前面,只看见了“保身”。于是,当国家危难之时,因为怯懦不敢站出来,苟全己身,还美其名曰“明哲保身”。
靖康之变,多少士大夫做了金人的俘虏?保全己身、不轻易而死这是对的,死要有价值。但当君王遭敌酋之辱,此即国家受辱,华夏受辱,然唯有李若水挺身而出,舍生取义。何以不“保身”哉?因为已经触及君臣之义,触及了士大夫应守的“道”,故勇而直,舍生以全道。此谓之,死有重于泰山也。
故靖康以后,我们讲士大夫的气节,就是批判这种当勇时怯,当义时退,不能直道而行。《中庸》说“国无道,其默足以容”,“默”是因为有“容”,对世间会有贡献,此谓之“保身”重于直勇而死——那些“明哲保身”的士大夫们又有几个是这一种呢?
故名可秀要讲直。
孔子道:“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