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晏忍不住回了一句。追新ρσρσ 來°群682596267
“那到底是不是啊…”钟依依不肯放过她,用手摇她的肩膀:“是什么感觉啊…”
“什么?”
“就那个吻痕…的过程?”
“起处有点不舒服,但是后来渐入佳境,越来越喜欢,尤其是你感觉到能征服他的时候…”
“征服?!你说得我好兴奋啊!”
“嗯。是很兴奋!只有我能掌控他,其它人都不行!”
“听你这么说,我怎么感觉你有点病娇属性啊?”
“……”
“燕子…给我看看你男朋友嘛!”钟依依因为兴奋不自觉得提高了音量:“不会比你哥还帅吧?如果没你哥帅,你怎么可能看得上?!但是要找个比你哥还帅的,那难度不亚于人类登上火星吧…”
“……”程晏还是很赞同钟依依的,反正在她的认知里,没人能帅过她哥哥。
“就我一个人偷偷地看一眼!”钟依依是不达目的不让她睡觉了,她实在太好奇了,不仅是因为想看程晏的男朋友,更好奇程晏是不是藏着比程昱还帅的男人。
程晏无语得打开手机相册,直接将照片放在她面前:“看清楚了?”
大概是光线太暗,程晏没看清此时钟依依石化得表情,否则肯定会笑得满床打滚。
“就这?!就这?!”钟依依呆楞了半天,直到程晏把手机收回。
“嗯,就这个…我皮肤比较敏感…每次碰它就会留下…有些人就不会…”
“唉……”钟依依长叹了口气,大有长太息以掩涕之感。罪魁祸首是一把小提琴,这个结局实在是太过于无趣。
“Violin ? hickey,直译过来就是小提琴的爱吻,简称琴吻…”
“虽然听起来很浪漫,可是一点意思都没有…”钟依依失望得回她。
程晏脑海中突然浮现出程昱看到她琴吻时候的场景
她的每一把琴都是他送的,随着身体的生长,他每隔两年,就会送给她不同尺寸的琴。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即将离开她上大学的时候,也是她7岁生日的那天…
“晏晏…试试它…”他郑重得交给她那把新琴。
程晏拉了一下,新琴还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但她还是能感觉到它与自己是契合的,声音真的很好听…她拉的就是那首拉赫玛尼诺夫的练声曲。
将琴放下的的时候,他看到她脖子上的印记:“很漂亮…像一朵梅花…”
“以后就让它代替哥哥陪你好不好?”程昱半跪在地上,平视她的眼睛:“想哥哥的时候,你就抱着它…就像我抱着你一样…”
“嗯…”那是她唯一一次哭着收礼物,她暗自立下誓约,一定要来B城找他。没想到,还没等到高考,程启文就举家搬来了B城。
琴吻…琴吻…以琴代替他对她的爱吻。
第四章
因为程启文工作的原因,全家人都留在了B城过年。
程欣文一家在年初二就来到了B城。
程启文将她们安排在了一家高档酒店。
程欣文是程启文唯一的妹妹。
他们的家乡有句俗谚:“有父有母初二三,无父无母斗担担”,前半句的意思就是嫁出去的女儿,在年初二这天要带着女婿和孩子回娘家住到年初三。程启文的父母都已经过世,程欣文便把“回娘家”变成了“探望兄长”。
程欣文也有一双儿女,女儿比程晏大了三岁,叫张雅倩,现在在F省最好的大学X大就读,当然,作为自主招生的得益者,张雅倩能顺利就读X大,少不了程启文的帮助。程欣文的儿子比程晏小两岁,叫张源清,小时候是个熊孩子,现在看着像是懂事多了。
今天程启文在大名鼎鼎的国宾,正式宴请程欣文一家人。
程启文对程欣文一家向来都很照顾,除了一些涉及原则的底线不能退让外,程欣文的提出的要求,他都尽全力满足。这不仅是因为除了自己的妻儿外,程欣文是他唯一的亲人。还有他对程欣文的亏欠。
出生在沿海小渔村穷困家庭,因为当地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程启文几乎霸占了家里所有的可支配资源。父母为了供他读完大学,牺牲了程欣文的前途。尽管程欣文表现出了远强于哥哥的的理科天赋,但就是没有条件继续念书了。这也导致了兄妹两之后天差地别的人生际遇。在程启文从师范大学毕业当上一名人民教师的时候,程欣文依旧是一个只能靠出卖体力干农活的村妇。直到程启文被提拔成为了一个小官员,程欣文才得以放下了手中的农具,嫁给了一名年轻的村干部。
张雅倩很长时间成为程晏最讨厌的人,没有之一。
原因很简单,张雅倩,是第一个告诉程晏,她是被捡来的孩子,那一年她8岁。
程启文的母亲尚在的时候,一直住在沿海小村庄的破院里。老人念旧,要替程家守住老宅,执意不肯搬去城市,程启文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