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把自己那份蘸料调好端到桌边,看看手表,离林姝儿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一刻钟了。
她提前点好锅底,四宫格里,三鲜菌汤、番茄牛尾、麻辣锅咕咕冒起热泡,另一格清澈透亮的白水却是拿来煮粥的。
米饭、虾仁、蟹rou倒进去,看到汤色微变,略微浓稠的时候,加入半碟香菇粒,一点蚝油鸡Jing提鲜,海鲜粥顿时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林语盛了两碗,给自己那碗面上撒了几颗碧油油的香葱。
“堵死了,半天车都不带动一下的。”林姝儿穿着飘逸的连衣裙,和一个容貌英俊的男人姗姗来迟。
沈维安似乎也没有料到林姝儿约他吃饭,还有其他人在,好在他素来淡定,朝林语客气地点点头,自己找位置落座。
“维安哥哥,这家火锅味道很好的,你尝尝嘛。”林姝儿将刚涮好的羊rou片夹到沈维安碟子里。 ??
“我不饿,喝点粥就行了。”
放下筷子,沈维安抽出shi巾仔细地擦干净手,目光在两碗海鲜粥上逡巡,将有葱花的那碗端到自己面前。
“矫情。”
林姝儿勾勾唇满意地笑了,又报复性地给他多夹了几筷子羊rou,沈维安有洁癖,即使对着自己这个未婚妻也毫不掩饰,但却清楚记得她不爱吃葱这些小事。
林姝儿偏过头和林语咬起了耳朵,语气带着丝丝骄傲:
“你姐夫人就这样,从小到大我都习惯了,你不会介意吧?”
林语正寻思要不要提醒沈维安那碗粥她已经喝过,抬起头,目光刚好和沈维安撞上,男人眉骨微高,眼窝深邃,清墨的眸子里面一抹幽光滑过,只是消逝得太快……
林语垂下眼。
她有什么好介意的?
俊男美女,一个温润优雅,一个漂亮热情,又是早有婚约的未婚夫妻,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自己没权置喙。
瞅了眼沈维安面前快堆成小山的食物,林语觉得自己这个电灯泡过于闪亮,匆匆喝了两口番茄汤说要离开。
“姐我先走了,还得回学校复习。”
她现在住在A大附中南边的小公寓,走路到学校只需要十分钟,房子是继母苏艳秋找的,当她提出高二想住校,苏艳秋马上问是不是在家里不习惯,要是受了什么委屈只管告诉她。
林语赶紧解释真的是因为学习紧张,而且爸爸也同意了,苏艳秋才点点头,又给她租了这套小公寓,说洗澡什么的方便些。
对丈夫的私生女,苏艳秋这个继母算是不错,没有打骂虐待,说话时语气温柔,态度和蔼,连苏艳秋的亲生女儿林姝儿都经常埋怨妈妈偏心,一天到晚只知道挑她的毛病。
林语对苏艳秋谈不上亲近,仅保持着基本的礼貌客套,因为她知道,她和林姝儿不同,林姝儿可以撒娇,可以提各种要求甚至胡搅蛮缠……
她却不行。
在林家,她只是个外人,或者说……突如其来的入侵者。
爸爸林建华,明显更喜欢从小养在身边的女儿林姝儿,对前女友偷偷生下的孩子还有些无所适从,每次看到林语目光迅速转到一边。
林语选择住校,彼此不用每天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大家都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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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哗的水流顺着花洒溢出,浴室里雾气氤氲。
林语抬手在镜子前擦了两下,一张漂亮白皙带着几分少女青嫩的小脸露出来。
无疑是好看的,和她妈妈韦蔓很有几分相似,不然也不会让当初下放基层锻炼的林大公子动心。
两人交往了一段时间,林建华抵不住家族压力,回北京娶了门当户对的苏艳秋,几年后林建华再次遇见前女友韦蔓,旧情复燃。
纸终究包不住火,韦蔓得知林建华已婚和妻子都有了四岁女儿的消息,狠狠打了林建华一巴掌,提着行李离开北京。
谁知道肚子里有了林语。
韦这个姓氏并不算很常见,历史上最出名是一位叫韦珪的女子,出身于京兆韦氏,以再嫁之身进入唐太宗后宫位居贵妃高位。
当然,韦珪靠的是“城南韦杜、去天尺五”的家世,而韦蔓凭的是惊人美貌。
林语十四岁这年,韦曼嫁给了云城着名企业家陆庆文,成为第二任陆太太,过上了养尊处优的生活。
不知道是为了膈应林建华,还是林语和陆家亲戚相处不愉快,韦蔓给林建华打电话告诉他这个女儿的存在。
林建华很吃了一惊,派人把便宜女儿林语接回京去。
转眼,已经三年过去了……
林语有时候照镜子,也不得不感谢妈妈给了自己一副好皮囊,但她一度也是恨她的,恨她毫不犹豫放弃了自己的抚养权。
到林家后,林语更意识到,孩子并不一定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至少自己不过是两人感情破裂后不得不处理的遗留品。
韦蔓后来也问过她,还要不要跟去陆家生活,林语拒绝了,韦蔓放弃过她一次,就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