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柔捂住耳朵,闭上眼睛,不去看他的动作。
孙魁将纸撕成了三条,每条沾上一点血,团成一团,分别藏在了裤子侧兜,脚底,以及车载烟灰缸。
“好了。”孙魁在她面前拍了拍手道。
直到把东西都藏好,孙魁也没指望元柔能指出来,她又不是警犬,鼻子怎么可能那么灵。
元柔松开双手,睁开眼睛,那一瞬间,孙魁觉得她的眼神变得非常缥缈,仿佛过了很长的时间。
下一秒,元柔又仰起了熟悉的笑脸,右手指着道:“左脚鞋底中间凹的部分,左手裤兜,还有烟灰缸里。”
孙魁愣住了。
元柔似乎很得意:“我厉害吧。”
岂止是厉害,这么灵的鼻子,他还是第一次看见。
元柔眼眸微垂:“如果是大量的血,过了几天我也能闻出来,因为血的味道跟其他东西不一样。”
孙魁忽然想到了什么:“你说楚贺龙像法医是因为?”
元柔舔了舔嘴唇:“他身上有血腥味,他自己的,还有别人的。”
孙魁:“他自己?”
元柔伸出手指,指了指后脑:“他后脑这片区域,有个外伤,应该是人咬的。”
孙魁掏出工作电话,立马给陆法医发信息。
元柔身子前倾,双臂搭上驾驶座的靠椅,笑着道:“孙警官,我这个情报,值不值一个奖状?”
作者有话要说: 我想起了我家汪星人
骨头拿走了好几天,它也会回去闻一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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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动机,昨天有人猜对啦~
第141章 7、新证据
从楚贺龙主动提出新的情报,孙魁就觉得他很可疑。
先是他对于刘某的描述,Jing准到十分刻意。
除非是特别笃定,又重复记忆过的片段,否则不可能那么鲜明的存在于一个人的记忆中。
况且,当人重复回忆某件事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加上主观色彩,很可能已经与真实情况不符。
比如说,刚走过去一个人。
有人问你:“刚才那个人穿的什么颜色衣服?”
你会想一想,莫若两可的道:“蓝色?”
你干扰他:“不是,应该是红色。”
红色这么鲜明的颜色,看过的人基本上不会搞错,但因为对方纠正的太斩钉截铁,于是当事人即使心存犹疑,也会符合道:“可能是红色,我记错了。”
无论刘某说没说慌,假使他真的与楚贺龙擦肩而过,并且用眼神警告了他。
那楚贺龙真正应该记住的,是他的眼神。
就好比电影中女主角的回眸一笑。
过了几天,人们可能不记得剧情,但不会忘了那个经典的笑容。人们不会在乎她的发型,她的身高。
更不可能像楚贺龙一样,将对方身高准确到一米七五。
所以孙魁随便找了张相似的照片来试探他,并加以心理暗示“你看看,真不是?”
如果只是擦身而过,基本不可能清晰的辨别一个人的面容。
但楚贺龙记得非常清楚,就连几天前看的综艺内容都能倒背如流。
现代人每天生活在大量的信息当中,社交软件,各种公众号,小视频,综艺,电影,头脑被大量的信息不断的冲刷。
当你突然问一个人:“哎,你前两天打法时间看的综艺讲的什么?”
正常人只能说出几个记忆点而已。
况且按照楚贺龙的证词,他三点多听到了隔壁动静,还跑去楼道里蹲刘某,哪里能看那么久的综艺,又记得那么牢?
满身的破绽。
孙魁没有指出来,是因为他需要点证据。
假设刘某说的是真的,他当天在楼道里真的低头匆匆走过,那楚贺龙能准确的形容,并认出他的样貌,只能说明一点。
他原来就见过刘某。
孙魁想起了张琦的电话。
根据邻居的口供,楚贺龙原来经常喜欢站在五楼的阳台发呆,很有可能就是那个时候,看到了来吕春熙家偷情的刘某。
至于作案动机。
人的作案动机千奇百怪,孙魁一点也不怀疑人性之恶。
很多杀人动机,听起来就像个笑话。
孙魁原本想再走一遍现场找找证据,没想到元柔给了他一个惊喜。
无论她说的是不是真的,他姑且想要求证一番。
当他联系陆法医的时候,没想到陆法医刚好也打算联系他。
陆法医在电话中说道:“孙队,我刚好要给你打电话。死者的双手与口腔都太干净,应该被清洁过,尤其是牙齿,于是我就又仔细查了一遍,你猜被我找到了什么?”
孙魁想了下:“头发?”
陆法医:“……你怎么知道?对,就是一个短头发茬,她生前应是用